淄博市公安局出臺十項服務台商臺胞措施 深受歡迎
臺商到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工作現場參觀(淄博臺辦 供圖)
台灣網1月26日淄博消息 山東省淄博市政府非常關心在淄臺商的生產經營和生活居住等需求,不久前,市政府負責同志聽取了臺商的意見建議後及時轉告市公安局研究解決。淄博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丁冠勇同志親自帶隊,由出入境管理分局牽頭,深入臺資企業進行調研,了解臺商在淄博的工作生活情況,聽取臺商對辦理《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多次簽注和換發證件、汽車駕駛證等熱點問題的意見和建議。隨後,市公安局根據公安部、山東省公安廳有關規定,研究提出具體意見,並在全市公安系統開展為臺商服務活動。
在為臺商服務活動中,丁冠勇局長還邀請淄博市臺協會負責人和駐淄臺商代表到市公安局進行座談,面對面徵求和聽取臺商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丁冠勇局長還帶臺商到出入境管理分局工作現場參觀,向臺商們具體介紹相關流程,並幫助他們與出入境管理分局幹警建立聯繫。
在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淄博市公安局于2014年1月13日印發了《關於印發淄博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的通知》(淄公通〔2014〕8號文件,全文附後),對服務台商臺胞作出了具體、詳細的規定。主要有:對臺商臺胞“最快時間辦理出入境簽注證件;最大限度按需延長檯胞來往大陸簽注、居留簽注有效期;實行臺胞簽注證件辦理預約服務、代辦服務和到府服務;開展臺胞臨時住宿登記及簽注網上預受理服務;建立與臺胞和臺資企業長效聯繫服務機制;對臺胞家屬和臺資企業引進的技術人才優先辦理落戶手續;開闢消防行政審批業務綠色通道;優化車駕管業務辦理服務措施;加強臺資企業內部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及時妥善處置涉臺商臺胞案(事)件”等十項措施。
十項措施的實施,極大地方便了在淄博的臺商臺胞,對此,在淄博臺商臺胞非常歡迎。他們表示,多年來困擾的一些難題迎刃而解,大大方便了在淄博的工作和生活,今後將更好地推動兩地的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
淄博市公安系統為臺商服務活動的開展,特別是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的制定,優化了全市對臺招商引資的環境,提升了全市對臺工作的工作水準,受到了淄博市委、市政府和山東省臺辦的高度肯定,也受到市直有關部門的一致讚揚。(台灣網、淄博市臺辦聯合報道)
附: 淄博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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