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公安局出臺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
台灣網4月15日濟南消息 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為提升服務台胞臺企工作效能,優化營商環境,在全省開展的“2014台資企業走訪季”活動中,廣泛徵求臺胞意見建議,發出了《關於印發〈濟南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的通知》(濟公通〔2014〕45號文件)。濟南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的出臺,將極大地方便駐濟臺胞臺企的生活和生產經營,也有利於更好地推動兩地人員往來和經貿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得到了廣大臺胞臺企的熱烈歡迎和讚譽。
《濟南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一、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實行按需申請同時簡化申辦手續。臺灣居民只需持有效臺胞證、2寸近照即可根據來濟事由,按照個人需要申請3個月或1年多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
二、臺灣居民再次來濟簡化簽注手續。來濟投資、經商的臺灣居民(包括個體工商戶)再次申請來往大陸簽注無需提交企業的營業執照、批准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放寬臺商居留簽注有效期。在國有大型企業或投資規模較大的臺資企業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以及上述企業的投資人、董事給予簽發5年期限的居留簽注,其他一般工作人員簽發3年期限的居留簽注。
四、臺資企業大型項目消防實行局部驗收特殊辦理。對在我市臺資企業大型項目或工期較長項目,如局部具備使用條件,消防設施完備,經建設單位申請,工程驗收科應積極協調檢測機構分期檢測,可部分驗收。
五、臺資企業小項目消防實行簡易程式。對在我市臺資企業小型建設項目(七層及七層以下單元式住宅或建設高度不超過24米,耐火等級不低於一、二級的丁、戊類廠房)的審核、驗收,由工程審核科、驗收科直接辦理(屬各大隊辦理的由大隊直接辦理),實施簡易審批程式並於5個工作日內完成。
六、臺資企業建設工程消防實行驗檢同步辦理。對在我市臺資企業建設工程需要辦理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具備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條件可與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同時進行,法律文書同步發出。
七、開闢貨運車輛通行證辦理綠色通道。對需進入市區的周邊縣(市)臺資企業2噸以下貨運車輛,實行通行證預約審批辦理,減少中間環節,提高辦事效率。
八、優化車駕管業務辦理服務措施。臺商臺胞到車管所辦理車輛掛牌落戶業務時,開闢綠色通道。安排流動服務車到府為臺資企業服務。對符合申領駕駛證條件的臺商臺胞,實行隨到隨考,推行科目繁體中文考試,考試合格當日制發證件。
九、及時妥善處置涉臺商臺胞案(事)件。對涉及臺商臺胞的矛盾糾紛,公安機關本著依法、快速處置原則,積極做好化解穩控工作。對涉及臺資企業和臺胞、臺商的案件,高度重視,快立快查快破,維護其合法權益。
十、實行定期走訪台胞和臺資企業服務措施。建立公安機關與濟南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臺資企業密切聯繫定期會商工作機制,定期走訪台資企業、臺商,充分聽取意見和建議,了解需求。(台灣網、濟南市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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