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制定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
台灣網9月16日煙臺消息 為更好地服務台胞臺商,提高公安機關服務工作的品質和水準,為臺商臺胞投資興業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繼山東省淄博市、濟南市、濟寧市公安局出臺服務台胞臺商的工作措施之後,煙臺市公安局于8月22日發出了《關於印發〈煙臺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的通知》(煙公通〔2014〕111號文件),為臺商臺胞創造更好的創業和生活環境。
煙臺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的出臺,極大地方便駐煙臺商臺胞的生活和生產經營,也有利於更好地推動兩地人員往來和經貿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得到了廣大臺商臺胞的熱烈歡迎和廣泛讚譽。(台灣網山東省、煙臺市臺辦聯合報道)
附:煙臺市公安局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
為優化招商引資環境,提高公安機關服務台商、臺胞工作品質和水準,為臺商臺胞投資興業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服務措施如下:
一、縮短臺胞證件審批時限。實行網上數字化審批,壓縮臺胞簽注辦理時間,由要求的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內完成;臺胞證丟失補發以及證件到期換發,由3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辦結(不含郵寄時間);對於有設備搶修、探病、奔喪等緊急事務的臺胞,實行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確保其在最短時間內拿出證件。
二、簡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手續,適當延長檯胞來往大陸簽注、居留簽注有效期。臺灣居民只需持有效臺胞證、2寸近照即可根據來煙事由,按照個人需要申請3個月或1年多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來煙投資、經商的臺灣居民(包括個體工商戶)3年內再次申請來往大陸簽注只需提交企業的營業執照、批准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對在我市國有大型企業或投資規模較大的臺資企業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以及上述企業的投資人、董事給予簽發3-5年期限的居留簽注,其他一般工作人員簽發2-3年期限的居留簽注。對來我市投資數額較大的臺商,在政策規定範圍內適當延長居留簽注時限。
三、實行臺胞簽注證件辦理預約服務、代辦服務和到府服務。向臺胞公佈預約辦證熱線電話,接受臺胞的諮詢、預約申請,對年滿60周歲、身患疾病以及未滿18周歲或無行為能力的臺胞推出代辦服務,可以由其委託人或監護人代為辦理相關證件,對沒有委託人或者監護人患病、行動不便的臺胞,實行到府服務。
四、實行臺胞申報臨時住宿登記及簽注申請網上辦理。為全市涉臺單位安裝“境e通”系統,方便臺胞申報臨時住宿登記及簽注預申請,縮短臺胞在受理大廳等待時間。
五、優化車駕管業務辦理服務措施。對符合申領駕駛證條件的臺商臺胞,隨到隨考,推行科目一繁體中文考試,考試合格當日制發證件。臺商臺胞到車管所辦理車輛掛牌落戶業務時,提供專人引導服務,對有需求的臺資企業,派出流動服務車,到府為企業及員工辦理有關車駕管業務。
六、開闢客貨運車輛通行綠色通道。對需進入煙臺市區的旅遊、公務、學習的臺商臺胞大型客車現場發現輕微違法行為,以教育、警告為主,及時處理放行;積極為臺商臺胞舉辦的重大活動,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對臺資企業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在公路部門審批前提下,為其辦理“三超通行證”。
七、開闢消防服務綠色通道。對重點建設工程和重大活動等特殊事項提前介入,到府服務、跟蹤服務;定期到企業走訪、開辦消防安全講座,幫助企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準,解決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難題。
八、縮短消防設計項目審核驗收時限。對在我市臺資企業大型項目或工期較長項目,如局部具備使用條件,消防設施完備,經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部門應積極協調檢測機構分期檢測,可部分驗收。對在我市臺資企業建設工程需要辦理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具備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條件可與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同時進行,法律文書同步發出。對在我市臺資企業小型建設項目(七層及七層以下單元式住宅或建設高度不超過24米,建築面積不超過2萬平方米,耐火等級不低於一、二級的丁、戊類廠房)的消防設計備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九、加強臺資企業內部和周邊安全防範,及時妥善處置涉臺商臺胞案(事)件。社區民警定期走訪台資企業、臺商,通報治安情況,發佈治安預警,聽取意見建議,幫助臺資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隱患。強化對臺資工程項目、企業及周邊的巡邏防範,整治周邊亂點,提供良好治安環境。對涉及臺商臺胞的矛盾糾紛,本著依法、快速、穩妥處置原則,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化解穩控工作。對涉及臺資企業和臺胞、臺商的案件,快立快查快破,及時挽回損失,維護其合法權益。
十、實行定期走訪台胞和臺資企業服務措施。建立公安機關與市臺胞投資企業協會、臺資企業密切聯繫定期會商工作機制,定期走訪台資企業、臺商,充分聽取意見和建議,了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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