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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40年|山東對臺經貿交流合作情況、成就及啟示

2019-02-12 16:32: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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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作為大陸東部沿海大省,是對臺工作重點省份之一。1949年前山東去臺人員15.3萬人,現有在臺山東籍臺胞80多萬人,在臺灣16個縣市成立了山東同鄉會,與省內聯繫密切。兩岸經濟在資源、技術、市場、人力等方面存在互補性,加強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具有便利條件和深厚基礎,符合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願望。山東與臺灣經貿交流合作起步較早,經過近40年來的努力,對臺經貿交流合作蓬勃發展,已成為山東外向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取得顯著成效,形成互惠互利的良好發展局面,為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山東對臺經貿交流合作情況

  山東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先後經歷起步階段、上升階段、跨越發展階段和融合推進階段。截至2017年底,山東省累計批准臺資項目8944個,實際使用臺資260 億美元,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取得顯著成效。

  (一)山東對臺經貿交流合作的起步階段(1979年—1987年)

  1979年以前,由於兩岸關係的影響,雙方都禁止對岸的產品入境。但是,由於臺灣是海島型經濟,物產沒有大陸豐富,特別需要某些除大陸外其他地區無法提供的產品,如中藥材等。到1978年大陸貨物經香港進入臺灣的金額為4672.5萬美元,臺灣貨物經香港進入大陸的數量更是微乎其微,1978年僅5.1萬美元。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佈《告臺灣同胞書》,明確提出:實現中國的統一,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一定要考慮現實情況,完成祖國統一的大業,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臺灣現狀和臺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臺灣人民蒙受損失。《告臺灣同胞書》明確倡議,通過商談結束臺灣海峽軍事對峙狀態,撤除阻隔兩岸同胞交往的藩籬,推動自由往來,實現通航、通郵、通商,開展經濟文化交流。《告臺灣同胞書》是新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臺方針政策的重要宣示,標誌著解決臺灣問題的理論和實踐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1980年10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臺灣同胞來大陸定居問題的暫行規定》和《關於臺灣同胞經港澳回來探親、參觀問題的建議》。為貫徹上述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對臺工作,1981年1月13日,中共山東省委發出《關於成立對臺工作小組加強對臺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當前對臺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向黨內外進行對臺政策教育,組織對臺宣傳,做好對臺灣同胞、去臺人員家屬以及其他同臺灣有關人士的團結教育和落實政策工作,開展同臺方人員的交往和通信工作等。《通知》決定,成立省委對臺工作小組。隨後,各地也很快成立起對臺工作小組,以加強對臺工作的領導。

  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向新華社記者發表公開談話,進一步闡明關於臺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提出了共產黨和國民黨兩黨對等談判,實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互通音訊,開展貿易,增進了解,雙方共同為通郵、通商、通航、探親、旅遊以及開展學術、文化、體育交流提供方便等9條建議。葉劍英對臺工作的談話在山東引起強烈反響。山東各民主黨派、群眾團體、濟南市政協等紛紛組織座談會、茶話會,表示堅決貫徹執行葉劍英的談話精神。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說:“九條方針是以葉副主席的名義提出來的,實際上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這是鄧小平首次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概念。1983年6月26日,鄧小平會見美籍華人學者時,進一步闡述了中國大陸和臺灣和平統一的設想(後被稱為“鄧六條”)。“鄧六條”豐富、充實了和平統一方針和“一國兩制”構想,使之更加系統化、具體化。大陸對臺政策完成了由“解放臺灣”向“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歷史性轉變,使兩岸軍事對抗情況大大緩和;同時大陸加快經濟改革開放的步伐,也使兩岸經貿活動增加了新的機遇。1985年臺灣當局把“不談判、不接觸、不妥協”的“三不”政策改變為對大陸轉口貿易採取“不接觸、不鼓勵、不干涉”的新“三不”政策,兩岸經貿關係逐漸發展,轉口貿易有了生機,臺商赴大陸投資開始起步。

  20世紀70、80年代,是臺灣經濟飛速發展的時代,當時臺灣島內生產總值以平均8-9%的速度增長,大大刺激了工商業者擴大生產、擴張規模的積極性。當時,限于地域和政策影響,臺商主要是在閩、粵兩省從事經貿活動,山東主要是在臺山東同鄉看到大陸對台貿易視同國內貿易並免征關稅的利好,加上鄉情鄉誼的緣故,僅在民間層面進行數額小且分散的貿易往來。直到1985年,臺商在山東投資成立的第一家臺資企業——日益木製品有限公司落戶日照,魯臺經貿關係有了突破。而此時臺商因對山東不了解,在山東的投資還多為島內小企業以第三地轉投資等迂迴的方式進行“投石問路”,表現出隱蔽、零星、分散的特徵,規模有限。到1987年底,山東共批准臺資項目5個,總投資額483萬美元,合同臺資額258萬美元。

  (二)山東對臺經貿交流合作的上升階段(1988年—1999年)

  1987年10月,臺灣當局宣佈從11月2日起開放臺胞回大陸探親,兩岸同胞隔絕狀態結束。大陸方面熱忱歡迎臺灣同胞前來大陸並提供各種方便,努力推動兩岸交流合作,1988年7月,國務院公佈了《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1992年春鄧小平南方講話發表後,大陸加快改革開放步伐,為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提供了歷史性機遇。1992年3月,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和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開始進行商談,11月,兩會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後稱“九二共識”);1993年4月,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和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在新加坡舉行會談,這是1949年以來兩岸高層人士以民間名義公開進行的最高層級會談,標誌著兩岸關係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為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營造了較好氛圍。1994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發表題為《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重要講話,明確提出“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加速實現兩岸直接‘三通’。”1999年12月,國務院公佈《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強化臺商投資法制保障。這一時期,儘管兩岸關係遭遇了“千島湖事件”、李登輝訪美、“兩國論”以及臺灣當局推行“南向政策”、“戒急用忍”等不利因素的影響,但兩岸人民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仍然持續蓬勃發展。為貫徹落實中央對臺工作大政方針、推動魯臺經濟交流合作,山東省委、省政府相繼做出了一系列決策和部署。

  1.強化對臺工作力量

  根據山東對臺工作實際,中共山東省委不斷加強對臺工作機構建設,強化對臺工作力量,為開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創造了條件。1981年1月,省委成立對臺工作小組,下設對臺工作小組辦公室和對臺宣傳辦公室,對臺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委統戰部,對臺宣傳辦公室設在省委宣傳部。1988年5月,撤銷對臺工作小組辦公室和對臺宣傳辦公室,設立中共山東省委對臺工作辦公室(對外使用“山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名義,正廳級);1991年5月,更名為中共山東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挂山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牌子,簡稱省臺辦),在省委序列單獨列編,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1992年5月,省臺辦增設經濟處和山東省魯臺經貿服務中心。

  2.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明確對臺經貿工作任務

  隨著兩岸關係破冰,臺胞回鄉探親增加,臺辦系統通過廣泛接觸臺胞,積極開展對臺經貿工作的調查研究,逐步明確了對臺經貿工作的思路和任務。各地對臺部門在接待工作中,積極向臺胞介紹當地的經濟優勢和特點,徵詢臺胞對家鄉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為吸引臺資、發展兩岸經貿往來做了大量工作。1988年,組織各地對臺工作部門對本地區在臺有經濟實力人物的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建檔立卡,了解了部分臺灣工商界人士的經濟狀況和投資意向,為更好地開展對臺經貿工作打下了基礎。8月份,組織人員先後到青島、煙臺、威海、濰坊、淄博五市十三個縣區就對臺經貿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調研,對開展兩岸經貿工作提出了意見和建議。還邀請臺灣工商界人士在大陸的親屬進行座談,徵求意見,了解情況,宣傳政策,鼓勵臺胞回家鄉投資。編印了《對臺經貿工作文件彙編》《對臺經貿資料彙編》《臺灣大中型民營製造企業簡介》等資料,供各地各部門在開展對臺經貿工作中參考。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1989年9月,召開了山東省對臺經貿工作座談會,對改革開放以來山東省對臺經貿工作情況進行了系統、深入總結,對開展對臺經貿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進行了全面分析,提出山東對臺經貿工作的任務是引進臺資、發展對台貿易、扶持臺屬勤勞致富、辦好臺資臺屬企業,為發展對臺經貿合作奠定了基礎。為推動中央對臺方針政策落到實處,省委、省政府結合山東實際出臺了一系列具體政策,推動魯臺經貿關係發展。

  3.廣泛聯繫聯絡臺商,宣傳山東投資環境

  從1989年起,各級對臺工作部門積極主動地聯繫聯絡臺商,當年與4000多名臺灣工商界人士進行了廣泛基礎、洽談,做了大量的經貿政策宣傳、諮詢服務和牽線搭橋工作。1990年,臺灣當局開放廠商赴大陸商務考察,大批客商涌入山東,各級臺辦充分履行涉臺事務主管部門職能,發揮自身優勢,對來山東考察經商的臺胞熱情接待,積極聯絡交友,接待了臺灣統一集團總裁高清願、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梁等率領的臺灣團組70個、臺商9000多人(次)。積極開展了對以“山東幫”為核心的山東籍臺商的聯絡工作,蓬萊是“山東幫”臺商最集中的地區,煙臺市及蓬萊縣通過多種渠道收集資料,摸清“山東幫”有關情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與“國豐”、“廣豐”、“聯華”等集團的頭面人物陶子厚、苗育秀、王忍、周孚厚、孫家瑞等建立並保持著經常聯繫,通過他們“滾雪球”,聯繫到更多臺商,青島、日照等地對“山東幫”的工作也收到了較好效果。同時,圍繞增強大陸對臺灣的吸引力、擴大山東影響,向臺胞介紹宣傳山東,通過新聞媒介將有關山東投資環境、投資政策和對外開放的情況傳播到島內,濟南、青島、淄博等市地都專門組織了對臺廣播稿件,加強了對山東投資環境及經濟情況的介紹。

  4.服務山東省經濟發展,大力引進臺商投資

  為進一步發展魯臺經濟關係,1995年1月8日,山東省政府下發了關於進一步發展魯臺經濟關係幾點意見,提出:進一步做好吸引臺商投資工作,對臺商投資的領域、項目、方式採取“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吸引臺灣大企業,鼓勵臺商到山東中西部地區投資,大力開展魯臺農業合作,加強魯臺科技交流與合作,積極擴大對台貿易。這一時期,山東省臺辦系統以對臺經貿作為重點,認真貫徹中央、國務院對臺經貿工作的方針政策,緊緊圍繞增強大陸對臺灣的吸引力和富民興魯、振興山東經濟,廣泛開展對臺經貿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引進臺商投資。利用青島對外經貿洽談會、濰坊魯臺經貿洽談會、濟南金秋經貿洽談會、煙臺東亞會、威海中韓會、泰安海峽兩岸經貿研討會、濟寧孔子文化及暨經貿洽談會、菏澤牡丹花會、德州對外經貿洽談會等各種節會,大力邀請臺商參加,推動魯臺經貿合作。1994年,青島對外經貿洽談會邀請400名臺商到會,簽訂臺資項目合同246項,合同臺資額3.64億美元;濰坊首次舉辦魯臺經貿洽談會,到會臺商527位,簽訂利用臺資外資合同116個,合同利用臺資外資2.9億美元。

  為集中對臺招商,濟南、青島、煙臺、威海、濰坊、濟寧、泰安等市先後在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設立了臺灣工業園或臺商投資區。為進一步加強山東省對臺工作,1998年4月1日,省委印發《中共山東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山東省對臺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深刻認識對臺經濟工作的重大意義,大力發展魯臺經濟交流與合作,不斷改善投資環境。1999年,青島市平度“海峽兩岸農業合作實驗區”進行了初步規劃。省臺辦根據山東各經濟開發區現狀和臺灣中小企業特點,制定了山東各經濟開發區與臺灣中小企業開展合作的工作意見。1999年,省臺辦與省科委協助臺灣“英業達”集團來山東攝製“山東省科技成果”項目光碟,為在臺灣招商打下了基礎,並組織電子、造紙、冶金、農業、商業等37批172人次赴臺考察,與臺灣一批大企業和重要行業組織建立聯繫制度。

  5.加強服務協調,改善營商環境

  對臺經貿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山東不斷加強服務和協調,持續改善臺資營商環境,支援臺資企業穩步發展。各級臺辦會同省計委、省人民銀行積極申請扶持臺資企業專項貸款,從1990年到1996年,共為72家臺資企業協調專項貸款人民幣1.74億元、美元633萬元,這些配套資金使企業更新了設備,提高了技術水準,擴大了生產規模,產品上了檔次,創匯能力普遍提高,這對以臺引臺起到了較好的示範作用。為加強與臺商的聯繫,及時幫助其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1994年省臺辦下發了《關於建立臺商懇談會制度的通知》,並邀請部分在魯興辦企業的臺商召開了首次座談會。此後省及各市每年召開臺商懇談會,省市領導同志到會聽取意見,幫助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995年,全國人大和省人大開展《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執法檢查,對臺資企業較為集中的青島、濰坊兩市及所屬的城陽、昌樂、臨朐等縣區的《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徵求了臺商的意見和建議。1996年,濟南、萊蕪市人大組織有關部門對《保護法》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1999年,省臺辦報請省人大對臨沂、棗莊、濟寧、菏澤、濰坊、煙臺六市貫徹《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情況作了執法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建議。根據國臺辦和省委、省政府領導的指示,省政府于1996年7月召開了臺辦、外經貿委、公安、安全、司法、工商、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參加的涉臺糾紛案件處理協調會,就重視和處理臺商投訴工作提出了貫徹落實意見,特別對久拖不決的案件進行了清理和查處。為進一步加強對臺經濟工作,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對臺經濟工作的通知》,強調:要高度重視臺商投資的品質和結構,多引進一些技術和資本密集、產業關聯度高、產品先進、市場競爭力強的項目,提高山東吸引臺資的水準;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調整利用臺資形式和招商方式,各地各部門應積極與臺灣有關方面建立合作關係,開展委託招商、以商招商和網上招商;對臺經濟工作中要熱情服務,依法管理,規範程式,提高效率,依法保護臺商的正當權益,特別重視並辦好現有臺資企業,發揮他們的示範作用。通知下發後,山東繼續加大對臺工作力度,魯臺經貿合作又有新的發展。1997年,山東省新批臺資項目202項,總投資額3.1億美元,合同臺資額2億美元;至1997年底,山東省累計批准臺資項目3676家,總投資額61.2億美元,合同臺資額30.5億美元,累計開業1746家。山東省臺資企業發展平穩,經營良好,臺商投資心態日趨成熟,臺資投向更趨合理。1998年省臺辦兩次召開由省直執法部門、各市地臺辦參加的投訴協調會,協調各部門、各地認真受理,及時解決臺資企業糾紛。省臺辦負責同志多次接待並聽取臺商投訴意見,協調省高院和省直有關部門研究處理臺商反映的問題,山東省各級臺辦共受理臺商投訴151件,結案119件。這些措施為山東臺資企業的良性發展創造了條件和環境。

  1988年到1999年,魯臺經貿合作總體上呈現上升趨勢,山東省累計批准臺資項目4046個,總投資額66.7億美元,合同臺資34.4億美元,分別為1987年前的809倍、1381倍、1332倍。投資區域上,形成了東部和西部地區、開發區和鄉鎮梯次推進,全方位、多層次競相引進臺資的格局。投資領域不斷拓寬,電子電器、精密儀器、化工和光學等技術密集型項目逐漸增多,同時還向房地產、商業、旅遊等第三產業發展,房地產及開發性、創匯性農業項目有明顯增加。非生產型項目由原來的13%上升為17%,生產型項目由原來的84%下降為80%。技術先進型和出口創匯型項目佔已開工投產項目的70%,一批高起點、高創匯技術密集型項目也開始出現。與1988年之前相比,這個時期臺商在山東直接投資不斷增加,且以獨資為主。據統計,1993年到1999年批准設立的臺資項目中,獨資項目為816個,合資合作項目僅為63個。同時,臺商投資行為從短期經營逐步向長期經營發展,如菏澤裕魯食品有限公司,1989年初創辦時臺商投資140萬美元,當年建成投產並獲得良好經濟效益後,臺商追加了160萬美元;在山東開辦分廠的臺資企業明顯增多,如星印公司董事長戴中在這幾年間先後在山東興辦了9家臺資企業。

  表1:1988年-1999年山東省利用臺資情況

   這一時期臺商在山東投資的項目主要是1000萬美元以下的中小企業,這既與臺灣中小企業數量大、佔臺灣企業總數97%的高比例密不可分,也與山東鄉鎮企業成為引進臺資的主力有關,當時“鄉鎮企業引進臺資項目佔山東省臺資項目總數的30%以上”。另一方面,臺商投資規模逐漸擴大,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臺資企業開始出現,1993年新批1000萬美元以上的臺資項目19個,1994年新批1000萬美元以上的臺資項目7個、2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5個、3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2個。截至1995年9月底,總投資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臺資項目56個,2000萬美元以上的29個。其中最大項目是臺灣聚隆股份有限公司與濟南纖維廠合資興建的濟南聚大纖維有限公司,總投資9969.1萬美元。同其他沿海省份一樣,山東投產開業的臺資企業普遍經濟效益較好,多數盈利,企業獲利後大多繼續增資。如濟南市1993年1-10月臺資企業產值達到了4.8億元人民幣,上交利稅2560萬元,佔同期全市三資企業利稅總額的25.6%,出口創匯2370萬美元,佔全市三資企業創匯總額的40%。

  (三)山東對臺經貿交流合作的跨越發展階段(2000年—2007年)

  2000年3月18日,民進黨陳水扁當選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上臺後推動“臺獨”分裂活動,直至謀求“臺灣法理獨立”,使兩岸關係高度緊張動蕩。“臺獨”和“反臺獨”成為這一時期兩岸關係的主要矛盾。針對陳水扁當局的“臺獨”冒險活動,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做出了反“臺獨”鬥爭的重大戰略部署。2005年3月,全國人大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給“臺獨”勢力以強大震撼。2005年4月至5月,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邀請國民黨主席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後率團來訪,產生了舉世矚目的影響。2005年5月到2007年底,國共兩黨保持高層交往對話,開展不同層級的黨務互訪,舉辦了三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的重要措施,對推動兩岸民間交流、經貿合作、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產生了重要的積極影響,推動兩岸關係從緊張動蕩走向和平發展。

  在兩岸經貿關係上,民進黨在2000年上臺之初拋出了“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大陸經貿政策,在嚴格限制臺商在大陸從事基礎建設和高科技項目投資的前提下,允許臺商直接投資大陸。2006年,陳水扁為配合其“臺獨”圖謀,又將大陸經貿政策原則改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制約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儘管如此,在大陸方面積極推動和兩岸工商界努力下,兩岸經濟關係總體上不斷發展。從2002年開始,大陸成為臺灣第一大出口市場和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地,臺灣對大陸經貿依存關係日益加深。兩岸經貿交流合作的持續深化成為遏制“臺獨”的重要基石和維繫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

  表2:2000年—2007年山東利用臺資情況

  

  這一時期,山東抓住兩岸相繼加入WTO帶來的機遇以及島內經濟環境惡化導致臺灣工商界要求加快兩岸經濟合作的需求,省委、省政府先後做出了加強與臺灣經濟技術合作的決策部署。2003年,省委工作會議做出了“特別加強與臺灣經濟技術合作”的重要決策;2006年,山東“十一五”規劃綱要進一步提出“加大對歐美、香港、臺灣的招商引資力度”,把對臺經貿交流合作納入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佈局。山東省各級臺辦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採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大對臺招商引資,推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實現跨越發展。

  1.確立對臺經貿工作新思路

  進入21世紀,對臺工作面臨新形勢、新任務,山東把對臺經濟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為推動魯臺經貿交流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2000年10月,在濱州召開了山東省對臺經濟工作會議,全面總結了十多年來的對臺經濟工作,深入分析了山東省對臺經濟工作面臨的形勢和機遇,首次明確提出把對臺經濟工作作為地方對臺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指導思想,極大解放了山東省臺辦幹部特別是各級臺辦領導幹部的思想,為山東省對臺經濟步入快速發展的軌道奠定了基礎。2002年,省臺辦又提出在對臺經濟工作中要做好結合和參與的文章,各項對臺業務工作都要最大限度地與對臺經濟工作結合起來,臺辦幹部不但要做迎來送往、牽線搭橋的工作,而且要進入對臺招商引資的主戰場。2003年,省委工作會議作出了“特別加強與臺灣經濟技術合作”的重要決策,山東省臺辦系統圍繞貫徹省委、省政府的“特別”決策展開大討論,進一步提高了對臺經濟合作的認識。2004年5月、2005年4月,又相繼召開山東省對臺經濟工作會議,對山東省對臺經濟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分析山東對臺經濟工作面臨的新機遇,總結了對臺招商引資的成功經驗,制定了加快對臺經濟發展的新思路、新舉措,表彰了對臺經濟工作先進單位和對臺招商引資標兵單位,推動了山東省對臺經濟的發展。2007年,為推動臺資企業、臺屬經濟做大做強,省臺辦會同省文明辦、省工商局在山東省臺資企業中開展了“文明誠信百佳臺資企業”評選活動,會同省臺屬聯誼會在山東省開展“百名優秀臺屬企業家”評選活動,並在濟南隆重召開“雙百”表彰大會,省委、省政府領導出席會議,為獲得表彰的企業和個人代表頒發了獎牌,在山東省引起強烈反響。

  2.出臺對臺經濟工作意見

  2001年1月,經過綜合調研,結合山東實際,出臺《關於今後一個時期山東省對臺經濟工作的意見》,這是山東省對臺經濟工作的指導性文件。該意見認為“對臺經濟工作面臨重大機遇。兩岸即將先後加入WTO,將為臺商到大陸投資帶來更多商機;臺灣島內投資環境惡化,迫使島內企業轉向祖國大陸尋求發展;早期在南方投資的臺商也有向北方和中西部轉移的趨勢;臺灣當局在內外壓力下,有可能調整‘戒急用忍’政策,逐步開放‘三通’。因此,要抓住機遇,加大工作力度,積極推動魯臺經貿合作取得更大的進展。”提出“這一時期對臺經濟工作的思路是:以爭取臺灣大企業、大臺商投資為骨幹,以臺灣中小企業投資為主體,以高新技術、大項目為重點,以形成臺商投資聚集帶為目標,以促進山東省優勢產業與臺灣相關產業合作為目的,大力做好對臺經貿和招商引資工作,增大臺資在山東省外向型經濟中所佔比重。”

  明確了這一時期山東省對臺招商引資工作的佈局設想:“基於臺商投資聚集效應的特點,根據山東省產業發展實際,擬規劃若干個區域,引導臺商集中投資,逐漸形成區域內人氣旺盛、物流便捷、產業配套的良性迴圈,以提高山東對臺招商引資的知名度。對臺招商引資的基本佈局,擬按三個區域規劃:在濰坊及其周圍地區,向東延伸至平度、萊陽等,形成與臺灣農業為主的農業合作區;以濟南、青島、煙臺、威海等中心城市為依託,發揮這些城市的人才與技術優勢,形成魯臺高新技術合作區;發揮濟寧、泰安等文化資源優勢,形成以齊魯文化和旅遊景區為載體的綜合招商區;在其他地區,原則上以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為主,建立一批臺商相對集中、項目相對配套的各具特色的臺商工業園和基地。”

  確定了工作重點和工作措施,指出:“要突出抓好臺灣大企業、大財團的招商引資工作。省臺辦將排出臺灣大企業名單,研究和跟蹤他們的投資動向,針對這些企業,選擇一批市場前景好、產業關聯度強的大項目,逐個制定招商方案,協調省直部門和市地分工負責,重點突破。”“強化對臺灣大工商團體、行業公會的聯絡跟蹤,建立聯繫制度,推動山東省各地、各部門對口聯繫和相互交流。”“高度重視‘中間媒介’在對臺招商引資中的重要作用,注意篩選、聯絡和聘用一批招商引資能力較強的‘仲介人’,依託他們實施委託招商、代理招商,以臺引臺、以臺引外,並對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改變單純依靠‘節會’招商的狀況,開展多種形式的招商活動。大力開展園區招商,積極探索定向招商,重視網上招商,擴大進島登門招商。”“協助辦好現有臺資企業,把促其增資作為對臺招商引資的重點之一抓好。認真貫徹落實《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認真協調處理臺商投訴,克服地方保護主義,維護臺商的合法權益。幫助臺資企業解決實際困難,為臺資企業經營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做好臺資企業協會的工作,條件成熟的市要成立臺資企業協會,並充分發揮臺資企業協會在對臺招商引資中的作用。”“要本著擴大數量、提高層次、注重實效的原則,進一步推動山東省經貿團組赴臺考察。”“健全對臺經濟工作決策的貫徹落實和情況反饋指導,加強工作調度和情況通報。省臺辦將運用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和鼓勵表彰先進等多種激勵手段,指導和推動山東省對臺經濟工作的健康、協調發展。”《意見》的出臺,為做好這一時期及今後的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3.實施“四大戰略”對臺招商引資

  這一時期,山東憑藉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優勢條件,抓住臺灣產業加快轉移大陸、大陸臺資移師“北上”的歷史機遇,堅持把對臺經濟工作作為重點,實施“四大戰略”,推動魯臺經濟合作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實施“走出去、請進來”戰略。2000年至2007年,臺辦系統利用自身與島內聯繫渠道多的優勢,發動和指導各地、各部門有效開展了“走出去、請進來”工作。“走出去”,首先是重點推動、組織領導同志帶隊的團組、專業性團組、企業團組赴臺進行交流考察,共組織辦理676個團組、3306人(次)赴臺進行經貿交流,入島招商引資。其次是針對臺資北移的趨勢,積極組織赴南方檯商投資聚集地開展招商,各地和各級臺辦組織了數以百計的小分隊南下登門招商、駐點招商,依託當地臺商和臺資企業協會,舉辦各種招商推介活動,結識了一大批臺商朋友,引進了不少臺資項目,擴大了招商引資的渠道。“請進來”,主要是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地邀請臺灣重要經貿團組和工商經濟界人士到山東來考察交流,洽談投資合作。這一時期來魯考察的臺灣工商經濟界人士達22.8萬人(次),其中包括臺灣工業總會、電電公會、商業總會、工商協進會、工商建研會、青創會等重要團體,部分縣市的工業會、農會、進出口商會、獅子會等工商團體及近百家臺灣的產業、行業協會,台塑、統一、潤泰、長榮、金寶、寶成、宏基、威京、神通、裕隆、聯華、英業達、東元電機、鴻海、力霸、華新麗華、華邦電子、臺玻、光寶、國泰人壽等20家臺灣的百大企業及約70家上市公司。與工業總會、工商建研會、海峽兩岸商務協調會、中華理事長協會、臺商投資研究會、桃園工業會等6家臺灣重要工商團體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合作機制。

  實施“平臺品牌”戰略。過去山東的對臺招商活動,多是依附於各地節會,邀部分臺商參加,規模較小、針對性差,效果不夠理想。為增強山東對臺招商活動的實效和影響力,提出“搭建平臺、舉牌招商”的新舉措,在每年舉辦“魯臺經貿洽談會”的基礎上,擴大使用“魯臺”品牌進行對臺招商。省臺辦先後與濟南、青島、濟寧、淄博、棗莊等市政府聯合舉辦冠名“魯臺”的經貿洽談會,與省經貿委、資訊產業廳、科技廳、發改委等部門共同舉辦“魯臺產業合作論壇”等對臺經貿交流活動,2005年開始創新舉辦“魯臺科技交流合作周”,對臺經濟交流合作的平臺和載體不斷增加,省和各地臺辦力邀臺灣企業界參加,逐漸形成山東對臺招商的小氣候,實際成效明顯,並形成了品牌效應。尤其是“魯臺經貿洽談會”經過多年的培育和發展,已成為山東對臺工作的重要品牌。1994年,濰坊市委、市政府因應兩岸關係發展形勢,審時度勢,果斷決策,創辦“魯臺經貿洽談會”,全國政協副主席、中臺辦、國臺辦主任王兆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汪道涵,全國臺聯會會長張克輝,全國貿促會會長郭東坡共同出席首屆“魯臺經貿洽談會”,在島內引起巨大反響,讓有意來山東投資的臺商吃下了“但來無妨”的“定心丸”,同時也讓廣大臺灣同胞在一夜之間知道了山東有個“紙花如雪飛滿天”的城市——濰坊。2004年,第十屆“魯臺經貿洽談會”升格為省政府主辦,省臺辦和濰坊市承辦,各市共同參與,成為山東省性大型經貿活動。參會臺商和外商達3183名,其中臺商2197名,山東省共簽約臺外資項目382個,總投資49.3億美元,合同、協議利用臺外資46.5億美元,其中臺資項目242個,總投資37.4億美元,合同、協議利用臺資34.8億美元。2007年,第十三屆魯臺經貿洽談會由國務院臺辦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由臺灣商業總會、臺灣工商建研會、臺灣工商協進會、臺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臺灣工業區廠商聯合會、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共同協辦。這屆魯臺會共接待海內外客商 1975人,其中臺商1150人。山東省簽約合同資金372.9億元人民幣,其中簽約臺外資合同項目172個,合同利用臺外資17.75億美元;這屆魯臺會出版了《魯臺會精彩回眸》《魯臺會紀念郵冊》,國臺辦陳雲林主任為《魯臺會精彩回眸》作序認為:“魯臺經貿洽談會是北方地區歷史最久、規模最大的對臺經貿盛會”。

  實施“大項目帶動”戰略。臺灣企業投資大陸,先由中小企業和傳統產業探路,到20世紀90年代末,大企業及高新技術產業開始進入,臺灣產業轉移大陸駛入了快車道。在這種形勢下,山東在對臺招商引資中實施“大項目”帶動戰略,以大企業、大項目帶動大合作、大發展。為此,山東專門制定下發了做好臺灣大企業工作的方案,建立了與臺灣大企業、大臺商、大工商團體的聯繫機制。邀請接待了台塑的王永慶、鴻海的郭臺銘、華碩的施崇棠、裕隆的嚴凱泰、力霸的王又曾、寶成國際的蔡其建等24家臺灣百大企業和70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邀請了工業總會理事長侯貞雄、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黃茂雄、電電公會理事長許勝雄、青創會總會長唐雅君等臺灣重要工商團體的負責人來山東訪問考察。臺灣大企業、大臺商紛紛來山東參訪,為臺資聚集山東帶來了重要契機。積極引導臺資投向現代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臺商投資大項目、高新技術和服務業項目日趨增多。據統計,截至2007年底,山東省共引進總投資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592個。總投資3000萬美元以上的臺資項目56個,合計投資額42億美元,合同臺資額33億美元,實際到資16.2億美元。這些項目中有7家臺灣百大企業、30多家上市公司投資的40多個項目,佔到項目總數的75%,如鴻海、長榮、統一、潤泰、華新麗華、東元、裕隆、臺元、臺玻、聯華實業等臺灣大企業都在山東有較大投資。高科技項目比重大,服務業成為投資新熱點。這些項目中,高科技電子類項目8個,合同臺資9.2億美元,實際到位6.1億美元,分別佔總數的14%、28%和37%;第三產業項目7個,合同臺資6億美元,實際到位1.8億美元,分別佔總數的13%、18%和11%。

  實施“以園聚資”戰略。針對臺商投資容易扎堆,形成“集聚效應”的特點,山東在山東省範圍實施“以園聚資”戰略,推動、指導建立了一批基礎設施相對齊全、服務與管理相對配套的各具特色的臺灣工業園區,培植適宜臺商投資的載體,引導臺灣龍頭企業入駐園區,拉動配套產業跟進。省臺辦兩次在膠州市召開臺灣工業園區建設現場會,重點支援膠州、平度、濟陽及濟南高新區的四個臺灣工業園,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及時總結推廣臺辦領辦、臺商自辦和各類開發區辦區中園等臺灣園區建設模式,使山東省臺灣園區建設健康發展。2006年2月,省臺辦制定下發了《省級臺灣工業園標準及審批暫行辦法》,出臺“三優先”政策,即優先安排臺灣重要經貿團組考察、優先安排園區組團赴臺、優先協調銀行為入園企業提供貸款。2007年4月,在威海召開山東省臺灣園區建設現場會,推廣威海辦好臺灣工業園和商業區的經驗做法。截至2007年底,山東省省級以上臺灣園區達到26個,當年實際使用臺資3億多美元,佔當年山東省實際使用臺資的20%,累計實際使用臺資近20億美元,臺灣園區成為臺商投資的聚集地和山東對臺經濟工作的新亮點。濟陽縣的濟北臺灣工業園就是山東實施“以園聚資”戰略的典型。2002 年,臺灣食品業巨擘——旺旺集團率先在濟陽“試水”,建設成立了旺旺集團山東總公司,取得了很好的效益。濟陽縣看到機遇,緊緊圍繞對臺經貿交流,堅持以商招商,即“引來一個臺商,讓他帶來另一個臺商”和堅持以產業招商,即“引來一個臺資企業,帶來一片臺資企業”。2003年濟陽縣設立臺灣工業園,先後投入40余億元進行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建成了七縱七橫的道路框架,建設了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和3座變電站,實現了水、電、氣、熱、路等“九通一平”;配套建設了商貿區、住宅區、教育文化區、服務娛樂區,有力提升了園區環境品質和服務功能,為臺資企業順利進駐、快速成長創造了良好條件,先後引進了大自然、大魯閣、界龍等高新技術企業和統一、康師傅、耐斯等臺灣著名食品企業。2005年4月,省臺辦批准山東(濟北)臺灣工業園為山東省第一家省級臺灣工業園,2010年被選為全國18家“中國最具臺資企業投資價值園區”之一。據統計,在濟陽縣臺灣工業園規劃18平方公里的區域內,已雲集了56家臺資企業,其中過億元臺資項目9家,食品飲料、電子資訊、機械裝備、紡織服裝產業集群“四足鼎立”,特別是工業園內食品飲料行業以年均遞增30%的速度快速發展壯大,旺旺、統一、愛之味等知名食品品牌紛紛落戶, 在其帶動下,達利集團、丹夫集團、上好佳集團、邁大集團、巧媳婦、古德麵包、哈亞食品、李錦記、天地健、紫燕食品、秦老太、民天等百餘家國內外知名食品企業紛紛入駐。園區食品產業迅速膨脹,成為聞名全國的“食品工業城”,使濟陽逐步形成了行業門類齊全、產品品質較高、經濟效益較好的食品工業體系。旺旺山東總廠先後14次追加投資2.22億美元,年產值已達35億元,成為旺旺集團在大陸規模最大、效益最好的生產基地。統一集團連續兩次投資,投入2億美元建設北方基地項目,可實現年產值57億元。耐斯集團投資3億美元,建設愛之味食品、黑陶文化創意園、太陽城文化娛樂園,計劃建設成為大陸投資總部。大自然公司、同鎰節能先後在臺灣、加拿大申請上市,大魯閣織染、界龍電子等落地企業都不同程度增資擴產,發展成為產業龍頭,落地企業均得到了快速膨脹發展。2014年,全縣臺資企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9.7億元,實現產值近100億元,實現利稅10億元以上,用工達到8000余人,有力帶動了當地勞動力就業和城鎮化建設,成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快速發展的山東(濟北)臺灣工業園,2011年被命名為山東省首家“食品工業基地”,2012年被評為“中國最佳食品工業基地”。2012年,濟北臺灣工業園內食品工業企業完成工業總產值115億元,佔濟南市同行業的1/3。

  4.積極強化涉臺服務

  這一時期,隨著臺商在山東投資大幅增加,企業經營糾紛不斷增加,山東省臺辦系統主動適應新形勢、新需要,積極主動強化涉臺服務,妥善處理臺商投訴,推動魯臺經貿合作持續發展。在堅持臺商懇談會和走訪台資企業制度的基礎上,2006年,省政府成立了省臺胞投訴協調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對臺胞投訴調處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安排,省臺辦專門召開了山東省臺胞投訴協調及服務工作現場會,推廣臨沂、威海等地的經驗做法。2007年,省臺辦增設臺商投訴協調處,下發了《關於加強臺商投訴協調工作的意見》,召開山東省臺商投訴協調工作會議,對臺商投訴協調工作做出全面部署。進一步建立健全臺商投訴協調工作領導機制,山東省12個市成立了臺商投訴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為臺商投訴案件的協調解決提供了保障。從2000年到2007年,山東省各級臺辦共受理臺商投訴624件,一批歷史積案和疑難案件得到妥善處理,有效地維護了臺胞的正當權益,受到了臺商的好評。

  2000年至2007年,山東省利用臺資高速增長,合同臺資、實際利用臺資相繼實現跨越。2000年山東省共新批臺資項目286個,總投資額5.76億美元,合同臺資額4.49億美元,分別增長66.3%和132.8 %,扭轉自1994年以來增幅連續下滑的局面,實現了山東對臺經濟合作的第一次跨越。從2001年起,山東省對臺經貿合作連續6年實現高速增長,合同臺資額年均增幅達49%,實際使用臺資年均增幅65%。到2004年底,山東省累計批准臺資項目6155個,合同臺資突破100億美元,達到108.8億美元,實現了第二次跨越。到2006年底,山東省累計批准臺資項目7031個,合同臺資180億美元,實際利用臺資突破100億美元,達到106億美元,實現了第三次跨越,魯臺經貿合作邁上新臺階。到2007年底,山東省累計批准臺資項目7390個,合同臺資額207.57億美元,突破200億美元,再次實現跨越。臺資項目的拉動作用明顯增強,部分地區臺資企業較為密集,初步形成了臺商投資的產業聚集帶。如煙臺鴻富泰工業園項目帶動近百家企業為之配套;萊陽在北海食品有限公司等35家臺資企業的帶動下,食品加工企業已發展到300多家,初步形成了食品加工聚集區。在投資領域方面,臺商投資一、二、三產業的比例為6:83:11。金融、保險服務業2005年首次涉足山東。在製造業中,電子、機械、紡織、食品加工、建材、化工六大行業均佔10%以上,排在前六位。在投資區域方面,主要集中在膠東半島,逐步向山東中西部地區推進。“十五”期間,半島地區的青島、煙臺、威海、濰坊四市實際使用臺資佔山東省的66%;中部的濟南、淄博、東營、臨沂四市實際使用臺資佔山東省的20.7%;地處西部的德州、濟寧、菏澤三市較前也呈現大幅增長。

  (四)山東對臺經貿交流合作的融合推進階段(2008年—2017年)

  2008年5月,國民黨在島內重新執政以後,國共兩黨、兩岸信守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立場,在此基礎上建立政治互信,改善和發展兩岸關係,取得一系列突破性進展和重要成果,開創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兩岸關係總體面貌發生了歷史性變化。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同志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上發表了題為《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講話,全面系統闡述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臺灣問題和對臺工作提出了“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兩岸一家親”理念、“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等一系列重要論述,引領對臺工作取得新的重要進展。2008年至2014年2月,海協會、海基會先後舉行了10次會談,簽署了21項協議,解決諸多關係兩岸同胞切身利益的問題,促進了兩岸交流合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拓展了兩岸交流合作領域。2008年12月15日,兩岸海運直航、空運直航、直接通郵全面啟動。2009年6月30日,臺灣當局開放大陸資本赴臺投資。8月31日,兩岸定期航班正式開通。至此,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終於實現,大大方便了兩岸人民往來,促進了兩岸貿易和投資的發展,兩岸關係進入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新階段。

  山東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進魯臺交流合作,牢牢抓住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帶來的重大機遇,緊緊圍繞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建設兩大國家戰略和省會城市群經濟圈、西部經濟隆起帶區域發展戰略佈局,積極服務山東省實施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的戰略任務,在繼續擴大 “走出去、請進來”、打造平臺載體、大項目帶動、臺灣園區建設的基礎上,堅持創新對臺經貿交流合作政策措施,不斷深化魯臺經貿交流合作關係。2017年6月,省委書記劉家義在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上提出:“推進對臺民間交流,密切與海外僑胞、歸僑僑眷聯繫,廣泛匯聚各方力量,共促經濟文化強省建設。”

  表3:2008年—2015年山東利用臺資情況

  1.省領導率團赴臺進行經貿活動

  隨著2008年國民黨在臺灣執政,大陸和臺灣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開創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從2009年5月後,廣西、江蘇、河南、上海、湖北、福建、四川、浙江、廣東、陜西等省、市、自治區黨政主要領導相繼率團赴臺開展經貿文化交流活動,取得顯著成效。借鑒上述省市的經驗做法,山東在對臺工作中加大“走出去”工作力度,2010年至2015年,共推動30名副省級以上領導率團赴臺參訪交流,在島內舉辦大型經貿活動,這些活動不僅大力推動了魯臺經貿交流合作,而且提高了山東在島內的知名度。

  2010年5月,省政府領導率團在臺成功舉辦“魯臺經貿文化交流周”,達成採購臺灣商品意向金額15.7億美元;簽訂臺商投資項目62個,總投資28.3億美元;魯臺兩地10對合作市縣簽署了魯臺旅遊合作項目協議書,7對城市簽署了魯臺旅遊合作交流協議,這是大陸省級領導首次從高雄進臺灣,也是山東第一次以省政府名義在島內舉辦的最大規模的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島內引起熱烈反響。2011年7月11日至16日,省委副書記、省長姜大明率山東省經濟文化交流團訪台,舉辦“2011台灣?山東周暨第十七屆魯臺經貿洽談會”。這是山東在實施“十二五”規劃和兩岸加快經濟合作的新形勢下舉辦的重要涉臺活動,也是山東省政府主要領導第一次率團到臺灣舉辦大型綜合性經貿文化交流活動。以“走親戚、交朋友、促交流”為主題,自臺北、基隆向南訪問了臺中、臺南、高雄等市,廣泛接觸政界、商科教、文化界人士和基層民眾,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經貿和文化活動,舉辦了“孔子故里 好客山東”臺灣行——經貿文化合作論壇、臺灣產品採購洽談會、魯臺戰略性新興產業論壇、海峽兩岸現代農業合作交流會、兩岸企業家攜手濰坊懇談會等專題經貿活動,有關省直部門和17個市組織了青島國際創新園專題推介會、煙臺海洋經濟推介懇談會等20多項活動,進一步豐富了活動內容。山東36家大企業和8家省級開發區與臺灣104個廠家進行了“一對一”採購洽談,並組織採購商到臺中、高雄等地與當地供應商對接交流。山東團還參訪了臺北世貿中心、聯電集團、鄉林集團、統一集團等一批臺灣大企業,推動了一批重點項目合作。山東與臺灣共簽訂採購合同金額18.2億美元,簽訂合作項目44個,合同臺資額14.92億美元。

  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省委副書記、省長郭樹清率山東省經濟文化交流團赴臺灣,舉辦“2013台灣?山東周暨第十九屆魯臺經貿洽談會”,以“走親戚、交朋友、促交流”為主題,深入基層、深入南部、深入群眾,與臺北、高雄、臺中、基隆、花蓮、桃園、臺南、屏東等市、縣各界人士和基層民眾廣泛交流互動,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經貿、文化交流活動,舉辦了2013山東周——兩岸合作發展論壇、“兩岸金融合作洽談會”、“城市管理與發展交流會”、山東與臺灣企業交流懇談會、“南臺灣?山東合作發展交流會”、魯臺新興產業合作論壇、“相聚基隆一家親”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暨民間交流合作活動等60多項專題經貿活動,考察了內湖科技園區;參訪了臺達集團、鴻海集團、義聯集團、鄉林集團、臺灣中通汽車公司等一批臺灣大企業,與三三會、臺灣貿易中心、旺旺集團等重要工商團體、企業就加強雙方戰略合作進行了深入交流;簽署了山東省貿促會與臺灣貿易中心《深化經貿合作備忘錄》等24個備忘錄,與企業簽訂協議、合同85個,總簽約額49.04億美元,合同臺資額10.19億美元。2015年6月,省政府領導率團赴臺舉辦“第二十一屆魯臺經貿洽談會”,以“加強中小企業合作,搭建青年創業平臺,推動魯臺產業融合”為主要內容,舉辦了“兩岸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論壇”等29項專題活動,簽署了66個合作協議,與臺灣企業對接項目110個,達成投資協議52個、協議臺資額36.44億美元,合作意向50個、意向臺資額13億美元。

  2.推動魯臺產業合作向縱深發展

  山東省各級臺辦緊緊圍繞服務山東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結合各地實際,積極引導臺商投資從製造業逐漸向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漁業轉移,推動太陽能、光電、新材料等新興產業合作,探索金融保險、展覽、現代物流、文化創意、健康養老等現代服務業合作,助力生物科技、有機農業、遠洋漁業等現代農業合作,逐步開展城市管理、科技研發、食藥管理、節能環保等領域的合作。2009年,山東省引進的174個臺資項目中,光電類高新技術項目12個,總投資額12.9億美元;國泰人壽、統一銀座等服務業項目入駐山東,臺灣南仁湖集團參與山東高速公路服務區管理項目。2010年,富士康集團已在煙臺投資12億美元,形成9大產業集群,帶動8萬多人就業,總產值超過1000億元,出口116億美元。臺聯電集團在濟寧投資12億美元,建設太陽能光伏新能源和LED新光源等項目11個,項目全部建成投產後,年銷售收入將超過350億元,利稅92.5億元。2011年,在山東省深入開展了“魯臺經貿合作提升年”活動和創建臺商“零投訴地區”活動,以加強與臺灣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領域的合作為重點,著力推進“大平臺、大產業、大項目、大企業”建設。2012年,臺商在新興產業領域投資進一步增長,並逐步探討科技園區合作、產業鏈整合、共建大型製造基地、科技人才交流等各類新型合作模式,服務業領域成為投資新熱點,共批准臺資服務業項目66個,合同利用臺資7.9億美元,佔全年合同利用臺資的31%,特別是齊魯臺灣城、齊魯臺灣金融商貿產業城、臺灣醫療康體中心等一系列臺灣城項目,拓展了魯臺服務業的合作領域。2014年,臺商加大了對生物科技、物業管理、文化旅遊等領域投資,鴻海集團在菏澤、臨沂分別投資建設菏澤產業園、臨沂金機商貿城,臺灣六星集團在泰安投資34億元建設六星(泰安)國際汽車生態文化產業園,濰坊市與臺灣農業重點合作項目山東宋香園生態世界項目完成基礎設施建設。2015年,山東省引進服務業臺資項目65個,佔總項目數的53%,創歷年新高;魯臺兩地中小企業的合作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省經信委正式啟動了“兩岸新頁——中小企業合作平臺”和“創新發展——魯臺中小企業結對工程”,魯臺中小企業交流合作更加熱絡,山東省有1517名中小企業負責人和專業技術人員赴臺交流、洽談合作項目,臺灣電電公會、太陽能產業公會、中華兩岸連鎖經營協會、中華兩岸企業家聯合總會等工商團體組織200多名中小企業負責人來山東進行投資考察。以山東農友公司為依託成立的魯臺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全年舉辦涉臺科技交流活動13次,對接項目55項,簽訂合作項目意向書42項,有實質進展的項目達18項,為魯臺中小企業交流合作搭建了新的平臺。濟南大自然科技公司成功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成為山東省第一家回臺上市的臺資企業,也成為山東省臺資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典範。臺灣百大企業集團陸續在山東實現戰略性投資,到2015年底,臺灣50強企業集團已有20家,百大企業集團已有近50家在山東投資建廠、設立地區性總部或與省內企業進行合作。同時,山東青啤集團、山東航空、歌爾聲學等多家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在臺灣設立了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投資額超過1億美元;山東重工集團、中國重汽、九陽集團等省內知名企業也與臺灣開展了加工、貿易合作。2016年,魯臺兩地中小企業的合作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兩岸新頁——中小企業合作平臺”正式運作並取得積極成效,通過平臺互動的企業有400多家,其中臺灣企業200多家;行業協會108家,其中臺灣行業協會28家;“魯臺中小企業結對工程”紮實推進,山東省組織電子資訊、裝備製造、大數據、食品醫藥、汽車電子等12個重點行業、40多批600多名中小企業負責人赴臺考察、對接,119家企業之間達成合作共識。臺灣電電公會、中華兩岸連鎖經營協會、中華兩岸企業家聯合總會等60多個工商團體組織600多名中小企業負責人來山東進行投資考察,促成多項合作成果。實施“千名農民赴臺培訓計劃”,組織了44個培訓團995名農漁業一線骨幹赴臺進行專題培訓、考察交流,取得明顯成效。2017年,積極服務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在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裝備、智慧製造、現代農業、健康醫養、旅遊產業等十個重點產業合作領域加強與臺灣優勢產業的對接,臺商投資服務業項目56個,佔比明顯提高。圍繞農業、漁業、畜牧業、危險化學品管理、產業集群、融資擔保、健康養老、特色小鎮等組織65個考察團1160人(次)赴臺進行了專題培訓。大力度推進臺灣青年來魯創業就業,相繼在魯臺兩地組織“創視野333台灣青年齊魯行”、“魯臺青年創業就業研討”、“魯臺青年菁英會”等多項主題交流活動,拓展合作空間,為臺灣青年提供了328個實習、就業崗位,來山東實習就業創業臺灣青年700人左右、創業團隊13個、個體工商戶13個。

  3.推動魯臺經濟合作平臺建設

  為促使魯臺經貿合作走上制度化、可持續發展的軌道,山東積極推動各市各有關方面與臺灣行業協會、社團、企業建立合作機制,不斷創新對臺經貿合作平臺和載體建設。2013年,省貿促會和臺灣貿易中心、省海洋與漁業廳和臺灣漁會、青島市高新區和臺灣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棗莊市和桃園市、威海市漁業協會和基隆區漁會簽署合作備忘錄,省科技廳與臺灣中衛發展中心簽署技術轉移合作協議、富邦金控與山東達成設立“齊魯發展基金”合作協議,省經信委與臺灣工業總會建立兩地企業互通資訊聯絡機制,魯臺農漁業合作協調機制正式啟動。2015年積極促進各地、各協會、團體積極與臺灣對口單位建立聯繫,簽署合作協議,魯臺兩地行業協會、工商團體簽署合作協議共63個,為深化魯臺經貿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不斷搭建魯臺經貿合作的平臺和載體。在持續放大“魯臺經貿洽談會”作用的同時,堅持不斷搭建新的對臺經濟合作平臺,2009年在臺灣舉辦魯臺商會合作年活動,在山東舉辦魯臺經貿文化交流周暨2010山東臺灣名品博覽會,濟寧臺灣科技周、兩岸溫泉產業合作論壇、海峽兩岸太陽能產業合作懇談會等各具特色的涉臺經貿活動,成為各地招引臺資的有效平臺。2012年舉辦了山東(青島)臺灣名品博覽會。2013年,省經信委與臺灣磐石會搭建“魯臺新頁”產業合作網路平臺,德州經濟開發區與臺灣中部科學園區在德州合作建設臺灣科學園區,淄博市政府在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設立“齊魯科技園”,臺灣貿易中心在青島設立代表處,舉辦魯臺(濟南)資本市場對接交流論壇、魯臺金融合作懇談會、臺灣農產品精品展示展銷會等活動,為深化魯臺經貿合作提供新的載體和平臺。2014年,舉辦了臺灣農產品精品展示展銷會、魯臺服務業合作洽談會、魯臺商會交流年、兩岸園區產業合作論壇,批准設立海峽兩岸(蓬萊)漁業合作交流示範基地、海峽兩岸(肥城)有機農業合作交流示範基地。2015年,在濟南天橋區新材料產業園、青島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設立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基地;省科技廳、省農業廳、省臺辦聯合批准設立“海峽兩岸(壽光)農業科技合作示範基地。這一時期,還積極推進臺灣園區建設,累計新批臺灣園區16個,山東省各類臺灣園區達到42個,累計實際利用臺資達31.8億美元。

  4.推動魯臺“三通”快速發展

  魯臺經貿合作的深化和融合離不開快捷便利的交通保障。2008年以來,在各級臺辦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山東與臺灣的“三通”穩步推進,魯臺交流往來日益便利,魯臺一日生活圈實現。經過積極爭取,2008年11月,海協會、海基會簽署的《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空運協議》中,山東威海、煙臺、龍口、嵐山、日照、青島6個海港被列為兩岸海運直航點,青島被列為空運直航點。山東與臺灣的海運直航首航儀式于12月18日在青島港舉行,空中直航首航儀式于12月26日在青島機場舉行,魯臺“三通”取得歷史性突破,青島至臺北空中直航兩個月,每週兩個往返,共飛行30個航班,乘客總數3580人(次),平均客座率達到71%,運營情況良好。青島港與臺灣首航兩個月,每週4航次,共往來34個航次,共裝卸集裝箱13641個(卸貨6310個,裝貨7239個)。2009年,新增濟南為對臺空中直航點,石島、萊州2個海運直航點;9月濟南—臺北定期直航航班正式開通;當年濟南、青島兩條航線一年往返6.9萬人(次),客座率均達70%,臺胞佔66%。2010年,新增煙臺對臺空運直航點;開通濟南到花蓮、臺中,青島到花蓮、高雄的直航航班;新增濟南為臺胞落地簽注點;推動臺灣長榮航空公司增開臺北至濟南、高雄至青島航線。2011年,新增濰坊港為兩岸直航港口,9個海運直航港口貨物運量大幅增長;3個直航城市往返航班增加到46班,全年運送旅客25萬人(次),同比增長47%。2012年,新增煙臺蓬萊港兩岸直航港口,開通威海至臺北空中直航航線,山東對臺海運、空運直航點分別增至10個、4個,全年運送旅客30.5萬人(次),同比增長23%。2013年,新開通濟南至花蓮、高雄至濟南、青島至臺中直航航線,往返航班每週達50個,全年執行航班2470個,運送旅客34萬人(次)。截至2015年底,山東共擁有與臺灣直航空港4個、海港10個,成為大陸對臺直航點最多的省份之一。魯臺“三通”的穩步推進和擴大,極大地帶動了魯臺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領域的大交流、大合作。

  5.出臺促進魯臺經貿合作新政策

  2012年,隨著國民黨馬英九連任,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入鞏固深化的新階段,面臨繼往開來的新形勢。兩岸協商向縱深推進,經貿往來不斷擴大,為進一步深化兩岸經貿交流合作奠定了堅實基礎。在兩岸各界的關心支援和共同參與下,山東吸引臺資快速增長,臺灣園區建設持續推進,與臺灣經貿交流合作蓬勃開展,入島活動形成熱潮,空海直航實現重大突破,呈現出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新局面。截至2012年底,山東省累計批准臺資項目8386個,實際使用臺資額201.7億美元,臺資僅次於韓資、港資,成為山東第三大外資來源。在山東投資的鴻海、旺旺、臺聯電、統一等臺資企業經營良好,取得不俗業績。同時,山東大力推進經濟文化強省建設,加快實施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兩大國家發展戰略,為兩岸投資者和在魯臺資企業提供了巨大的發展機遇。但魯臺經貿合作中也面臨挑戰,特別是一些在魯臺資企業受國際國內諸多經濟因素的影響,面臨著進出口訂單減少、融資渠道少、用工成本上升、轉型升級困難等問題。為此,迫切需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採取得力措施,積極支援臺資企業發展,為深化魯臺合作創造更好的環境和條件。隨著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化不斷推進,兩岸共同協商和簽署實施了《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等重要協議,ECFA後續商談有序進行,國家有關部門也制定發佈了多項惠臺舉措。為落實利用好兩岸商談取得的各項成果,促進魯臺各領域間交流合作,省臺辦等有關部門對支援省內臺資企業發展、促進魯臺經貿合作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並向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彙報。2012年9月,省政府下發了《關於支援臺資企業發展促進魯臺經貿合作的意見》,在支援臺商投資向更寬領域拓展、支援臺資金融機構發展和臺資企業融資、支援臺資企業轉型升級和自主創新、支援臺商聚集開發或參與建設產業園區、支援開展對台貿易和臺企貿易活動、支援山東企業赴臺投資和交流合作、優化臺商投資經營和生活環境等七個方面提出了22條具體政策措施,這是山東第一個系統支援臺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性文件,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和山東特色。

  一是涉及領域寬廣,優惠幅度加大。《意見》對涉及農產品加工業、節能環保產業、先進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金融業、文化產業、外貿進出口相關業務等10余個產業合作領域,都提出了具體的支援政策和優惠措施,並鼓勵臺商參與山東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參與“藍黃”兩大國家發展戰略實施、參與“四新一海”(即新能源、新材料、新醫藥、新資訊和海洋開發及高端裝備製造)等領域的新型工業化發展,為臺商在山東投資發展,擴大魯臺經貿合作開闢了廣闊的前景。《意見》還特別針對臺資小型微利企業和來魯發展的臺灣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專門制定了財稅扶持政策,進行充分讓利。《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在經營準入、爭取科技獎勵支援、農業專案扶持等方面,臺資企業與內資企業的同等或優先地位,提高和加大了各類補貼、稅費的優惠數額和幅度。如對在山東新設立的總部性臺資金融機構,省級給予500-10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區域性管理總部,省級按照實收資本額的1%給予開辦補助,獎勵資金最高限額500萬元,對在各縣(市、區)設立分行、中心分行或分公司和在農村增設分支機構網點的,都有明確的補助金額;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性服務企業,對臺資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發費用及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都規定了相關優惠稅率和減免額度,有利於臺資企業向高新技術領域轉型發展。

  二是多項措施並舉,注重政策實效。《意見》綜合運用了政策引導、稅費優惠、市場調節、部門服務等多種手段和方式,為魯臺合作發展提供便利優惠,特別是將通過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機制配套建設,最大程度地把為臺商在註冊、通關、招工、融資、行銷方面提供的便利落到實處,使各項優惠政策真正讓臺商能找得著、用得上。如在臺資企業相對集中的地區,建立臺資企業登記註冊綠色通道,設立專門窗口,為臺商投資提供政策諮詢、投資指導、受理核準等高效服務;通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推薦實施“綠色通道”和“直通放行”制度,加快企業貨物、設備和資金的週轉效率;通過實施“陽光培訓工程”保障臺資農業生產加工企業的用工需求;臺資企業可通過參與山東農村流通網路、農產品流通體系和“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開拓內需市場和鄉鎮行銷渠道;臺資企業和省內臺協會可牽頭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創業投資機構,為中小臺資企業切實解決融資難問題提供了又一條快捷通道,也填補了山東在臺資企業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等方面的政策空白。《意見》同時規定,山東省政府將每年召開山東省臺商懇談會,完善臺商臺胞權益保障聯席會議機制,聽取和辦理臺商提出的意見建議。

  三是突出合作熱點,彰顯山東特色。為鼓勵和支援臺商臺企抓住山東經濟社會發展機遇,在“四新一海”等產業領域加快發展,實現魯臺在兩岸交流的更深層次、更廣領域先行先試,推動魯臺經貿雙向交流合作常態化、制度化,這次出臺的《意見》既涉及並突出了兩岸共同關心的金融合作、經貿雙向合作、現代農業合作等經濟熱點,又根據山東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特色,圍繞山東在實施“藍黃”國家戰略、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文化產業、醫療機構改革發展等領域的重大戰略機遇,對魯臺經貿合作進行了政策引導。如優先支援臺資企業開辦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並給予稅費優惠;凡允許國內非公有制企業經營,凡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未禁止非公有經濟經營的文化產業項目,全部對臺資企業放開,並給予優先辦理和優惠;高新技術臺資企業除享受稅費優惠外,生產的高新技術產品還將納入政府採購目錄,優先採購;支援臺資企業在山東舉辦醫療衛生機構,通過獨資、合資、合作形式舉辦養老機構,並給予各項便

  利;通過建立對臺投資項目資訊庫,加強與臺灣相關部門、商會、仲介組織合作,並對赴臺投資項目通過專項資金進行支援,加快推動魯資入島,最大可能地促成魯臺企業同業間的雙向交流合作。《意見》還著力強調魯臺在重點區域、重點項目、重點園區的合作,在濰坊加快建設齊魯臺灣城,使之成為兩岸產業合作示範區,並依託山東42個臺灣各類園區和各級開發區,鼓勵園區形成臺企聚集發展,輻射效應明顯的合作新格局。

  2016年3月,為鼓勵、支援臺灣青年來魯創業就業,省臺辦會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出臺了《關於鼓勵和支援臺灣青年來魯創業就業的意見》,制定了10條優惠政策:一是支援多種形式創業,支援臺灣青年以獨資、合資或合夥等形式來魯創辦企業,在資金扶持、創業場所等方面給予支援。二是扶持創辦小微企業,臺灣青年在魯創辦的小微企業納入小微企業目錄,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三是加快創業平臺建設,支援濟南、青島等地以及其他有條件的設區的市,創建各具特色的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平臺,形成集聚示範效應。四是給予創業融資支援,積極探索創新反擔保方式。五是加大創業補貼力度。六是創新職業技能培訓模式,大力開展“訂單式”培訓,搭建網際網路移動培訓平臺,建立線上與線下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新型培訓模式。七是保障同等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八是提升創業就業服務水準,規範公共創業就業服務,明確標準,縮短流程,簡化手續。九是鼓勵、支援臺灣青年來魯就業、實習。十是建立臺灣青年創業服務窗口。

  6.推動涉臺服務持續深化

  2008年後魯臺經貿合作進入融合發展的新階段,山東結合實際,堅持創新,持續深化臺商投訴調處、臺資企業金融支援、實施百強戰略等各項涉臺服務,為在魯臺資企業做大做強提供大力支援。

  認真受理臺商投訴。積極爭取省委、省政府領導推動支援,認真落實中央惠及臺胞的各項政策,組織省投訴協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赴臺考察,提高行政協調案件辦案效率,依法維護臺胞的合法權益,2008年山東省共受理臺商投訴案件103件、辦結93件,結案率90.3%; 2010年受理112件、結案104件、結案率93%;2011年受理103件、結案94件,結案率91%;2012年受理112件、結案101件,結案率90%;2013年受理108件、結案98件,結案率90.7%;2014年受理120件、結案108件,結案率90%。一批重大臺商投訴案件和歷史積案得到及時調處,一些久拖不決的重點案件得到解決,臺商臺企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積極提供融資服務。大力推動山東金融部門積極為臺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2008年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中國銀行山東省分行、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華夏銀行濟南分行等共向駐魯臺資企業提供人民幣貸款11.8億元,2009年為172家臺資企業協調貸款55億元;2010年省臺辦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山東分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為臺資企業走出去和產業升級提供信用擔保,協調有關銀行為121家在魯臺資企業提供貸款61.85億元,為保持臺資企業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2年針對臺資企業融資難問題,省臺辦舉辦臺資企業融資服務聯誼會活動,協調工商銀行等5家銀行為臺資企業提供融資,幫助77家臺資企業貸款32.4億元人民幣。

  實施“百強戰略”。2013年省臺辦提出“創新為民務實”的對臺工作理念,在山東省開展 “魯臺交流合作創新年”活動,推動對臺經貿合作模式、對臺交流方式和對臺工作載體創新,部署實施“百強戰略”工程。通過企業自願申報,省、市嚴格考察、評審,最終確定110家臺資企業入選百強企業,並於2014年10月由省臺辦、省經信委、省商務廳公佈,百強企業包括了大潤發、統一、鼎林、富士康、聯電、日月光、宇駿新能源、展逸農業、三益生科等,總投資額54.4億美元,利用臺資額46.1億美元,佔山東省利用臺資額的1/5,基本涵蓋了在山東各領域投資的重點臺資企業。2015年省臺辦與省經信委、省商務廳一起研究制定了服務“百強臺資企業”4條具體措施,確定10家企業作為重點聯繫企業,將百強臺資企業產品及有關情況在省經信委“好品山東”網、省商務廳山東國際商務網上予以登載、宣傳推介,對一些百強企業及重點合作項目,如和協海峽、藍天集團、旺旺、華亞塑膠、太平洋建設、茂宇、鄉林置業、天成、康師傅、中祈、崇順化工、宋香園、大自然等企業或項目,積極爭取省領導及省直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他們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40多件。積極支援、幫助濟南大自然科技公司回臺成功上市,成為山東首家回臺上市的公司,為臺資企業融資發展創出了一條新渠道。

  深化臺資企業走訪機制。2009年,為幫助臺資企業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在山東省廣泛開展了以“真誠服務,共促發展”為主題的“臺胞臺企服務年”活動,公佈了169部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深入2000余家臺資企業進行調研,26個省直部門出臺了110多條服務台胞臺企的具體措施,為臺資企業解難題辦實事600余件,有效地支援了臺資企業的發展,保護了臺商的合法權益。2010年,開展“臺資企業走訪月”活動,走訪台資企業1000多家,幫助臺胞臺企解決實際困難437件,排查、消除糾紛苗頭和隱患50多起。2011年,開展創建臺商“零投訴地區”活動,走訪台資企業1404家,幫助臺資企業排憂解難585件。2012年,舉辦“齊魯臺商棗莊行”和“臺資企業適用人才招聘會”等活動,幫助105家臺資企業招聘各類人才1200余人。2013年,開展“臺資企業走訪季”活動,走訪台企1991家,看望臺胞2000余人,發放省政府22條惠臺政策讀本5000余份,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300余個。2014年開展了“2014台資企業走訪季”、“齊魯臺商菏澤行”活動,走訪台資企業1795家、臺商2217人,發放徵求意見表2509份,邀請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等部門為臺商講解涉臺政策和惠臺措施,積極幫助臺資企業解決“用工難”、“融資難”等問題。2015年聯合省直7個部門開展“2015台資企業走訪季”活動,共走訪台企1810余家,看望臺胞近2000余人次,幫助臺胞臺企解決實際困難228個;還開展臺資企業安全生產專項督導活動,山東省共有233名市、縣(市、區)分管領導參與督導活動,各市、縣市區臺辦共走訪督導企業1999次、與企業電話聯繫2345次、召開座談會130場,幫助臺企搜尋解決安全隱患316件。

  經過山東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山東對臺經貿交流合作邁入融合推進的新階段,魯臺經貿合作不斷深化,規模持續擴大、領域不斷拓展、品質穩步提升,2008年-2017年山東省批准臺資項目1549個,合同臺資193.4億美元,實際利用臺資129.3億美元,臺資項目品質明顯提高,大項目增多,截至2017年底,山東省總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臺資項目共1057個,其中總投資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項目210個。

  二、山東對臺經貿交流合作的主要成就

  山東與臺灣的經貿交流與合作經過多年的發展,形成了多領域、多層次交流合作的局面,臺商投資成為山東省利用外資的重要來源之一,臺資企業的發展和壯大為山東省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促進了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了縣域經濟的發展和投資環境的改善,同時,廣大臺商積極投身社會公益,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臺資成為山東省引進境外資金的重要來源

  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對臺招商引資對於山東直接利用境外資金髮揮了重要作用,臺資成為山東省利用境外資金的重要來源。“十五”期間,山東省引進合同臺資額由2001年之前的38億美元增至127億美元,增加了2.3倍多;實際引進臺資額由21億美元增至73億美元,增加了近2.5倍,佔山東省實際引進境外資金的比例由2001年前的14.3%提高到21.1%;總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臺資大項目由79個增至387個,增加了3.9倍;單項目總投資規模由201萬美元增至739萬美元,增加了近2.7倍;合同臺資額單項目平均規模由157萬美元增至540萬美元,增加了2.4倍多;臺資企業增資由2001年46個企業的6535萬美元增至2004年125個企業的27460萬美元,分別增加了1.7倍和3.2倍;合同、實際利用臺資在山東省利用境外資金中由第5位升至第3位,僅次於韓資和港資。2008年-2017年,山東省實際利用臺資佔山東省實際利用境外資金的比例分別為20.7%、14.4%、12.8%、14.6%、11.3%、9.6%、10.1%、7.1%、6.6%、3.9%,2008年-2017年,山東省實際利用境外資金1296.1億美元,其中臺資129.29億美元,佔9.98%。截至2017年底,山東省累計批准臺資項目8944個,實際使用臺資260 億美元,山東省實際利用境外資金2236.7億美元,臺資佔境外資金比例為11.6%。因此,無論從年度統計,還是從歷年累計來看,臺資在山東利用境外資金中都佔有一席之地,表明臺資已經成為山東外向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表3 2008年—2017年山東利用臺資情況

  (二)為山東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

  隨著臺資企業的產值在山東省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越來越高,臺資企業對所在地經濟發展的貢獻越來越大,各市對臺經貿交流合作真正體現出融于當地、共同發展的良好勢頭。一方面,臺資企業與當地共建產業集群,形成較為完整的產業鏈。多年來,山東各市從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產品鏈和產業鏈配套體系的建設與島內先進製造業區域集群優勢構建的重要性,一直積極籌劃本土企業與臺灣企業的配套協作,並以提升地區產品鏈和產業鏈的配套能力為重點,開拓吸引包括臺灣在內的國際先進製造業在當地落戶的途徑。這種產業鏈的延伸,促進臺資企業在當地的生根和本土企業的壯大,實際上也大大降低了臺資企業在投資當地的商務成本。目前,臺資企業在山東投資當地採購的機器設備與原材料比例,已經超過50%。其中在山東礦業採購的比例達到100%,紡織業採購的比例達到70-80%(多使用國家採購配額),食品飲料和運輸工業的採購比例分別達到了60%以上。廣大臺商在山東投資的部分地區產業鏈已經基本形成,臺商上下游企業的群聚效應已經凸顯。另一方面,臺資企業與當地共同開發了龐大的內需市場。山東人口眾多、市場活躍,國內消費規模連續多年位居全國前列。當前山東又正處於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加快升級,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強勁增長,經濟發展前景廣闊,商機無限。經過多年發展,在魯臺資企業經營方式與銷售主渠道發生了很大變化,山東及周邊省份已經逐步成為山東臺資企業銷售產品的主要市場。

  (三)促進了山東省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臺商投資逐漸由單一的製造業向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高端製造業和科技創新產業轉移。這實際上是魯臺經貿交流合作由山東承接臺灣製造業外溢逐步轉變成魯臺互補合作發展這一過程的映射。臺灣的製造業在產品品質、成本控制,尤其是在快速響應客戶需求的能力方面,在國際市場上已經是卓有聲譽。而山東與臺灣的經貿交流,以及臺商在山東投資,也是從製造業開始起步的。2000年以來,隨著臺灣經濟結構轉型調整的完成和以資訊電子產業為代表的高科技產業的崛起,特別是由於國際產業分工的形成,臺灣電子電器業、精密儀器業等產業的外投意願十分強烈,鴻海、宏基、臺積電、臺聯電等企業向外擴張十分明顯。而山東處於工業化中期,具有資本密集型產業優勢,在大陸北方各省中有承載此類產業的突出優勢,因此吸引了一大批資金和技術密集型製造業臺資企業。另一方面,臺灣產業結構比山東更加科學合理。產業結構的差異,讓雙方在不同產業領域的合作都具備了相互借鑒、相互補充的動力和基礎。隨著山東經濟的發展和結構調整,雙方在其他領域互補發展顯得水到渠成。當前,山東正在大力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積極實施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省會城市群經濟發展等重點發展戰略,大力推動轉方式、調結構,為魯臺經貿交流合作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空間。山東和臺灣同處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和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山東正把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發展新興戰略產業作為下一步發展的重點,大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資訊、新醫藥及海洋經濟為內容的“四新一海”產業領域以及高端裝備製造、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等,與臺灣推出的六大新興產業規劃有較大吻合度,也開闢了更為廣闊的合作空間。

  (四)推動了山東縣域經濟發展

  縣市區是直接承接臺商投資的載體,吸引臺資、發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對山東縣域經濟的發展產生了明顯的助推作用。一方面,臺資促進了山東經濟強縣的外向化程度,榮成、龍口、文登、膠州、膠南、即墨、壽光、蓬萊、兗州、章丘、鄒城、招遠、乳山、萊西、諸城、萊州、新泰、桓臺、平度、廣饒、鄒平、肥城等22個經濟強縣(市、區),臺資佔外資的比例平均在20%左右,其中章丘市、廣饒縣的臺資佔外資比例超過三成,有力促進了上述縣市的經濟社會發展。另一方面,推動了經濟弱縣的發展壯大,其中典型代表是昌樂縣。昌樂縣是人口僅60萬的傳統農業縣,在向工業化轉變的過程中,昌樂縣堅持大力吸引以中傳拉鏈配件有限公司發為龍頭的臺資企業,該公司是世界規模最大、產品標準最高的拉鏈生產企業,已獲103項專利,拉鏈頭的年產量居世界第一位。在其帶動下,昌樂縣聚集了23家拉鏈企業,形成了拉鏈產業集群,年生產拉鏈7800噸、拉頭6100噸,產值達3.6億元,拉鏈產業成為昌樂縣的支柱產業之一。

  (五)促進了山東省投資環境的改善

  在對臺招商引資的實踐中,山東省各級地方政府、各級臺辦不斷加大招商力度、不斷加大引資措施,臺商不斷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環境,在雙方互動和各自目標實現的過程中,客觀上促進了山東省投資環境的改善和優化。為切實加強與臺灣的經濟技術合作,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對臺經濟工作,按照“同等優先,適當放寬”原則,出臺了一系列對臺招商引資政策。尤其是2012年省政府出臺了《關於支援臺資企業發展促進魯臺經貿合作的意見》,這是山東第一個系統支援臺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性文件。另外還相繼開展了“臺資企業走訪季”、“臺胞臺企服務年”等活動,積極協調解決臺胞投訴案件,幫助處理臺資企業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設立臺胞臺商熱線電話等。這些政策和舉措在有力服務在魯臺企臺商和臺胞的同時,也有力地優化了山東省投資和經營環境,為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基礎。

  (六)為山東社會公益事業作出了積極貢獻

  隨著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的深化,臺商在山東的投資不斷增加,臺資企業不斷壯大。在這個過程中,臺商也不斷融入當地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中,自覺為山東社會、文化和公益事業作貢獻。初期主要是捐贈交通工具、農用物資、建築材料、醫療設備等。從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臺胞捐贈多集中在興辦教育、希望工程、修路架橋以及賑災等各類公益事業上。臺資企業在企業自身發展的同時,積極融入當地社會發展當中,自覺為山東社會、文化和公益事業作出了貢獻。自2005年以來,臺灣台塑集團先後在山東各貧困縣區捐款建設“明德小學”項目,截至2013年,共新建和改造了259所貧困地區農村小學,涉及17個市的74個縣(市、區),在校生人數達14萬人。項目總投資超過3億元,其中接受捐贈近1.2億元;建成校舍面積46萬平方米。明德小學捐贈項目成為山東省近年來最大的基礎教育接收捐贈項目,其捐助數之多,惠及面之廣,為兩岸所稱道。1997年開始在山東濰坊投資建廠的劉竹承先生,從事飼料生產、雞鴨養殖、食品加工、羽絨加工等相關產業。在經營之餘,他致力於社會公益事業,從1999年開始,共資助了400多名貧困學生,其中臺灣200名、大陸226名(其中壽光46名),已捐出善款金額近800萬元。2012年5月,劉竹承榮獲山東省政府頒發的“山東省慈善個人獎”。 2013年6月被濰坊市人民政府授予濰坊慈善獎“最具有愛心慈善人士”,2013年7月被省政府授予“山東省2012年度慈善之星”。台塑集團和劉竹承先生的事跡,只是臺商臺企在山東捐資助學、扶貧濟困的一個縮影。

  三、山東開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的啟示

  回顧山東省對臺經貿交流合作的歷程和取得的成就,我們在許多方面獲得了深刻的啟示,概括地講,開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要做到五個“必須”,即必須加強高層互動和頂層設計、必須打造有效平臺和載體、必須堅持“走出去、請進來”、必須支援辦好現有臺資企業、必須營造親商富商安商環境。

  (一)開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必須加強高層互動和頂層設計

  開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推動魯臺在投資、產業、科技、平臺等方面逐漸融合,必須正視魯臺經貿合作中出現的新機遇、新形勢、新課題,在全面梳理整合對臺經貿交流合作資源的基礎上,從山東對臺工作整體出發,從高層推動入手,進行頂層設計,樹立新理念,出臺新措施,通過有效合作推動兩地經濟合作的發展。要大力推動省市領導與臺灣政經界重要人士通過互動交流,地方黨政主要領導的直接參與對於魯臺經貿交流合作具有重要的引領和導向作用。省委書記姜異康會見臺灣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有效推動了山東與富士康集團的戰略合作;省委副書記、省長郭樹清率團赴臺舉辦“2013台灣?山東周”,大力推動了魯臺經濟、文化等各領域交流合作。要切實加強魯臺經貿交流合作的頂層設計,出臺相應政策措施。山東及各市先後建立培育各類對臺工作領導協調機制,特別是黨委對臺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全面研判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形勢,科學規劃對臺各項工作,發揮著重要指導協調作用;省政府出臺《關於支援臺資企業發展促進魯臺經貿合作的意見》,從七個方面具體提出22條政策措施,為推動魯臺經濟深度融合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開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必須打造有效平臺和載體

  山東與臺灣經濟互補性強,合作潛力大,魯臺經貿合作取得重要成果,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積極培育打造了對臺經貿交流合作的平臺和載體,並形成了品牌效應。據統計,山東省共有各類對臺工作平臺159個,其中與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密切相關的包括4個對臺空運直航點、10個對臺海運直航點、4個臺灣遊自由行城市、2個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 42個省級臺灣園區、3個海峽兩岸農、漁業交流合作示範基地、2個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基地,“魯臺經貿洽談會”、“臺灣?山東周”、“山東?臺灣周”等品牌對臺經貿活動,魯臺科技合作中心、魯臺農業技術交流中心等各種功能中心,省經信委與臺灣磐石會共同設立的“魯臺新頁”產業合作網路平臺,山東與臺灣貿易中心、臺灣三三企業交流會、臺灣工業總會、臺灣商業總會、臺灣工商建研會、臺灣電電公會、臺中磐石會、兩岸企業家峰會等100多個工商團體、機構、行業協會建立的長效合作機制平臺,定期互訪交流,深化各項合作。這些平臺和載體的發展和壯大不僅實現了對臺工作要素的有效整合,形成了工作合力,而且推動了魯臺經貿合作持續深化,利用臺資不斷增長,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向常態化發展。山東積極創建的各類臺灣園區,成為對臺招商引資的重要平臺和載體,初步形成臺商投資聚集效應。同時利用重要節會平臺,積極與臺商展開經貿洽談,取得顯著成效。魯臺經貿洽談會連續成功舉辦22屆,有力地推動了山東與臺灣在先進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文創產業、現代農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重點領域的合作,呈現出山東省受益、跨省參與、兩岸工商界互動的輻射帶動效應,引領眾多臺胞投資山東、佈局山東,為山東省加強對臺經貿合作、開展對臺招商引資打造了一流的工作平臺。

  (三)開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必須堅持“走出去、請進來”

  對臺經貿關係是山東對外開放的重要領域,開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必須大力實施“走出去、請進來”戰略。一方面,山東積極組織專業團組赴臺,洽談合作項目,推動交流合作,赴臺經貿考察人數持續增長。截至2015年底,山東省赴臺經貿交流共計4706批、23932人次,其中市廳級以上領導2448人次;2008年-2015年3907批、20111人次,其中市廳級以上領導1667人次、副省級以上領導30人次,簽訂投資合同、意向1600多個,為魯臺經貿交流合作的擴大和深化發揮了重要推動作用。另一方面,積極邀請臺灣重要人士和經貿團組來魯參訪、考察,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2015年,來魯從事經貿考察的臺胞累計80多萬人次,應邀來魯參訪和參加經貿活動的臺灣團組300多批、10000多人次,其中包括臺灣海基會前董事長林中森、三三會會長江丙坤、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黃茂雄、工商建研會理事長賴正鎰、電機電子公會理事長焦佑鈞、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統一集團總裁林蒼生、耐斯集團總裁陳哲芳、臺北世界貿易中心總經理趙永全、華新麗華董事長焦佑倫、全國臺企聯會長郭山輝等,臺商更加看好山東,不斷加大在山東的投資力度,形成全方位、各領域交流合作的新局面。2012年,山東將目光瞄準海外臺商,由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了“2012海外臺商齊魯行”活動,邀請到來自美國、日本、歐洲、澳大利亞、巴西、東南亞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20多名海外臺商參加,與會臺商分赴濟南、青島、淄博、煙臺、泰安、威海6市參觀考察當地投資環境,參觀有關臺灣工業園區、開發區、高新區等,並與經濟專家、工商界人士進行座談,尋求合作機會。活動進一步增強了海外臺商對山東的了解和認知,宣傳了山東、擴大了山東在海外的影響,進一步推動了魯臺經貿交流合作。

  (四)開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必須支援辦好現有臺資企業

  臺資企業是擴大深化魯臺經貿交流合作的重要市場主體,開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必須支援辦好現有臺資企業,特別是扶持一大批有特色、有規模、有效益的龍頭臺資企業。這有助於為山東對臺經貿合作樹立一個尺規,對臺資流動的基本態勢和方向有一個綜合把握,從而找準本地產業發展與臺資效益的最佳結合點,推動兩者實現有效對接,把引進臺資同優化山東產業結構、提高產業結構水準、促進區域共同發展有效地結合起來,把創新利用臺資形式,優化利用臺資結構和提高利用臺資品質有機地結合起來。為支援臺資企業做大做強,2008年-2015年,山東金融部門積極為臺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中國銀行山東省分行、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華夏銀行濟南分行等,先後向370家在魯臺資企業提供人民幣貸款161億元。2013年,根據山東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實施山東省臺資企業“百強戰略”,在山東省選擇了110傢具備條件的行業骨幹臺資企業,以強化扶持、創新環境、優化服務、搭建平臺、完善機制為手段,推動企業加快成長為科技含量高、核心競爭力強、帶動作用大的企業。省臺辦、省經信委、省商務廳專門研究提出了服務“百強臺資企業”的具體措施,對企業提出的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具體困難和問題,及時幫助協調解決,保證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使臺資企業充分發揮了示範引領作用,對山東省對臺經濟合作形成連帶示範效應。

  (五)開展對臺經貿交流合作,必須營造親商富商安商環境

  堅持尊重勞動、尊重創造、尊重市場、尊重經營、尊重一切合法商業活動的理念,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大力簡政放權,該由市場做的堅決交給市場,社會能辦好的堅決交給社會,激發市場的創新活力和發展動力。特別是要構建與國際接軌的營商制度,公平透明地對待所有包括臺資企業在內的市場參與者,大力營造誠信守諾的社會氛圍;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保障企業合法權益,讓每一位魯臺經貿合作的參與者都能夠感受到公平正義,能夠放心地創業、創新。2013年開始山東全面開展“臺資企業走訪季”和“齊魯臺商行”活動,到臺資企業走訪調研向臺資企業宣傳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和山東省、各市各項惠臺政策;舉辦臺資企業座談會,了解臺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聽取臺資企業意見建議;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省直有關部門積極出臺服務台商臺胞措施,有針對性地建立臺商服務機制、涉臺案件協調機制和魯臺突發事件調處機制,不斷依法維護臺商在生產、經營、生活中遇到的各類困難,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效率,為臺商創造良好的經營生活氛圍。優化營商環境最基礎的工作就是要多交流溝通,多提供服務,讓更多政府和服務機構與臺資企業面對面地坦誠交流,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加深了解、達成共識、促進合作。通過廣泛聯絡臺灣企業家,結交各類工商界朋友,進一步擴大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在島內的美譽度,推動魯臺經貿合作不斷擴大、深化和融合。(台灣網、山東省臺港澳辦調研處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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