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發佈惠臺“46條措施”助力臺胞臺企大陸發展
發佈會現場(天津市臺辦供圖)
台灣網1月14日訊 1月9日,天津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了1月7日市政府第8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津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具體措施》(以下簡稱“46條措施”)。13日,天津市臺辦、市發改委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46條措施”。該措施緊扣當前經濟社會熱點,進一步回應了臺胞臺企關切,含金量更高、受惠面更廣,為臺胞臺企更好融入天津的高品質發展、高科技創新和高品質生活創造了條件。
此次出臺的“46條措施”,是對天津市2018年推出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津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52條措施”)的延伸和拓展。進一步回應了臺胞臺企關切,含金量更高、受惠面更廣,為臺胞臺企更好融入天津的高品質發展、高科技創新和高品質生活創造了條件。
“46條措施”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即1-30條,是為臺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涉及科研、金融、重大技術裝備及產業創新中心建設、5G研發、建築垃圾城鎮污泥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項目處理、再生資源網路建設、主題公園建設、航空、文化、體育、農業、醫療等內容;第二部分即31-46條,是為臺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涉及交通、教育、就醫、文藝、求職、就業創業、住房、技能培訓、職稱評審、體育賽事、動漫設計、銀行卡辦理等內容。
“46條措施”實施後,天津市各相關部門還將進一步加強政策培訓,確保一線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清楚措施、掌握流程,同時加大宣傳推介和政策解讀的力度,幫助臺胞臺企用足用好各項優惠政策,並及時跟進和評估措施的落實情況,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促進津臺交流合作、深化兩地融合發展、保障在津臺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天津真誠地歡迎更多的臺胞臺企共用新的發展機遇和改革紅利。(台灣網、天津市臺辦聯合報道)
延伸閱讀:《關於進一步促進津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具體措施》(全文)
http://www.taiwan.cn/local/dfkx/202001/t20200114_12232533.htm
天津市臺辦副主任原清(天津市臺辦供圖)
天津市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郭造林(天津市臺辦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