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兩岸青年創新創業 南京“青創大講堂”再開講
台灣網10月25日訊 近日,由江寧區臺辦主辦、南京臺灣青年創業學院承辦的南京“青創大講堂”第三十三講——勞動用工風險控制課程在九龍湖青創學院舉行。
此次活動採取“線下+雲上”的方式進行,開放直播通道,邀請北京市安理(南京)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曹冉現場授課,向“線下+雲上”的幾十位兩岸青年創業者講解初創企業所需的人力資源相關知識。
臺青顏煦龍2022年在南京江寧創辦了南京興福億科技有限公司,他想抓住一切機會充實自己、發展公司,把握住大陸的發展機遇。“聘僱員工是否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是否有明確規定?”現場授課環節剛結束,顏煦龍便向曹冉詢問。“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且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曹冉說。
在交流環節,兩岸創業青年圍繞企業員工勞動合同、假期管理、工傷處理等方面,紛紛提出了問題,曹冉一一進行解答。(台灣網、南京市江寧區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