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我省四方面貫徹實施“總體方案”

2012年05月11日 13:48:00來源:福建省發展改革委

   編者按:《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簡稱“總體方案”)。

  一是全面落實十大重點任務。創新兩岸產業合作發展、兩岸貿易合作、兩岸文化交流合作、便利兩岸直接往來、城鄉統籌發展、區域合作、全面開放的體制機制,建設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推進社會領域改革,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二是加快六大平臺載體建設。海峽兩岸先進製造業和新興產業基地,兩岸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合作示範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海關特殊監管區,雲計算服務創新發展平臺和其他各類服務平臺建設。三是突出四大項目帶動。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社會事業、同城化項目。四是用好先行先試政策。土地、稅收、金融政策,優先對臺放寬現代服務業市場準入,試行促進兩岸旅遊深度合作的便利化措施。

[責任編輯:段方君]

相關內容

京ICP備13026587號-3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關於我們|本網動態|轉載申請|聯繫我們|版權聲明|法律顧問|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電話: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