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對臺農業交流合作實現四個全國第一
台灣網7月26日福州消息 “截止目前,全省累計批辦臺資農業項目2365個,合同利用臺資31.4億美元,實際到資17.8億美元,農業臺資項目數和利用臺資額持續位居全國第一。”日前,福建省農業廳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處副處長鄭錢華表示,福建省農業廳努力打造臺農創業的溫馨家園,提出“專門機構服務台農”等四條措施促進臺農在閩創業,閩臺農業交流合作不斷深化。
在“學廈航、學先進,打造優質軟環境作表率活動”的活動中,福建省農業廳成立了福建省海峽兩岸農業合作交流服務中心,以實際行動“服務台農創業”,為臺商提供報批落地等全方位服務,並推出臺灣在閩居民農業技術職稱評定、聘請臺灣專才參與臺灣農民創業園管理等10多項舉措。
政策資金雙扶持
“在省農業廳的扶持下,我們的事業得到了穩定發展,福建已經成為了我們的‘第二故鄉’。”一位在閩創業的臺農表示。據了解,為了服務好臺農,吸引更多的臺灣同胞來閩投資農業,福建省在省、市以及6個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設立了服務機構, 2010年成立了福建省海峽兩岸農業合作交流服務中心,為來閩從事農業合作與交流的臺灣同胞提供諮詢、資訊與協調等服務。
同時,福建省還加大對臺農的政策扶持,自2009年以來,先後出臺了大陸首部涉臺農業的地方性法規《福建省促進閩臺農業合作條例》和《關於加快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的若干意見》,並努力推動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積極爭取各級各部門給予臺農更多的支援。尤其在臺灣農民創業園臺農電價優惠、減免行政性收費和創新金融產品等政策落實方面作了大量細緻的服務和協調工作,確保政策的落實,受到臺農的廣泛好評。
“以漳浦地區為例,在創業園區內的臺農企業、臺灣同胞個體工商戶從事種植和養殖生產的,按農業生產用電標準下浮30%收費,即每度電價下調0.2元。該政策出臺後,僅漳浦地區的臺農基地一年就節省300萬元開支。”鄭錢華表示,相關扶持政策的出臺大大減輕了臺農產業的電價壓力,為在閩創業的臺農兄弟提供更好的發展環境。
此外,在資金扶持上,“十二五”期間,福建省每年從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中安排1500萬元用於創業園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並在臺農的土地使用問題上,採取削減或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受到了廣大臺農的歡迎。
2010年春節前夕,胡錦濤總書記到漳浦臺灣農民創業園考察,稱讚“漳浦臺灣農民創業園辦得很好、很有成效”。去年1月30日,胡錦濤總書記給福建省漳浦、漳平永福臺灣農民創業園的臺灣農民回信,充分體現了總書記對廣大臺灣同胞的深切關懷,對福建對臺農業交流合作工作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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