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4月11日電(記者 謝丹)近日,福建省政府出臺《關於加快醫藥產業發展十二條措施的通知》,鼓勵臺商來閩發展醫藥產業,對入駐廈門市的臺資醫藥企業專門開闢“綠色通道”。
福建將拓展閩臺醫藥交流合作平臺,設立輸臺藥材品質檢測和認證中心,加快廈門生物醫藥港建設,對入駐廈門的臺資醫藥企業專門開闢“綠色通道”,將部分受理、初審、委託加工、體系考核等許可權下放到廈門市,吸引臺資醫藥生產企業入駐廈門 。
同時,福建省對在閩工作的臺灣醫藥人員的執業資格予以認可。對臺商在福建設立的醫藥研發中心進口用於研發的技術、設備,經有關部門認定後,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採購國產技術、設備的增值稅全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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