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臺70多項優惠政策吸引北部灣經濟區投資者
新華網廣西頻道1月7日電(向志強 黎永芳)廣西壯族自治區日前頒布實施了《關於促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的若干政策規定》,共包括70多項涉及10幾個廳局、涵蓋財稅、土地等多方面的優惠政策,以此來吸引海內外投資者到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投資。
“政策最優、‘幹貨’最多”,這是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陳瑞賢在6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對《規定》的評價。 根據《規定》,廣西將設立重大產業項目政府獎勵資金支援重點產業發展,進出欽州、北海、防城港三個港口和東興、友誼關口岸、憑祥 鐵路口岸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將享受車輛通行費減半政策。
在稅收方面,則出讓屬於地方分享部分的企業所得稅。對北部灣經濟區內享受西部大開發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兩免三減半”(前兩年免征、後三年減半徵收)中減半徵收期內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再免征屬於地方分享部分的40%企業所得稅,時間為3年(2008—2010年);對北部灣經濟區內享受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高新技術企業再免征屬於地方分享的40%部分企業所得稅,時間為5年(2008—2012年);對北部灣經濟區內新辦的石油化工、林漿紙、冶金、資訊化四大行業企業,實行“一免四減半”(第一年免征,後四年減半徵收)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時間為5年(2008—2012年)。
在財政支援方面,自治區財政將從2009年開始,每年安排一定資金(逐年增長)專項用於經濟區市政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與維修,以及支援自治區重點推進的重大項目用海建設。此外,從2008年—2012年,自治區本級每年安排10億元北部灣經濟區重大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援經濟區重點產業園區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在土地方面,除優先調劑安排經濟區用地指標外,還簡化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程式。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的,其方案在用地報批時一併上報審批,使現行一個項目的規劃修改、用地審批分兩次報批改為一次報批。
《規定》還包括金融支援、外經貿發展、人力資源和科技開發、優化投資環境等方面的一系列優惠政策。
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陳武表示,所有優惠政策加起來,等於自治區財政每年要減少20多億元的收入,“這表明我們開發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的決心以及歡迎投資者前來投資的誠意。”
據介紹,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管委會辦公室以及相關廳局還將成立領導機構、細化方案,以保證《規定》順利實施。
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于2008年初獲國務院批准、上升為國家戰略,目前廣西正努力將其打造成為國際區域經濟合作新高地和中國沿海經濟發展新一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