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實施兩月為泉臺企業優惠關稅超30萬元
7日,福建泉州檢驗檢疫局負責人透露,自今年元旦《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實施以來,該局共檢疫查驗可享受ECFA優惠貨物9批,貨值420.44萬美元,為泉臺兩地企業優惠關稅達31.93萬元人民幣。
據介紹,1月21日,泉州檢驗檢疫局為泉州一蓄電池企業一批貨值54905美元輸臺鎳氫電池簽發了首份ECFA優惠原產地證書,直接為企業在臺客戶減免關稅8240元人民幣,ECFA實施成效開始凸顯。
此後,6批貨值2.89萬美元的鱉卵、約700噸貨值68.6萬美元的乙酸乙烯酯和近3000噸貨值343.46萬美元的基礎油陸續從泉州石井港區和肖厝港區登陸。該負責人表示,“這8批從臺灣進口貨物合計414.95萬美元,共可為企業節省關稅達31.11萬元人民幣。”
泉州與臺灣一水之隔,泉臺經貿發展具有獨特的“五緣”優勢,自“ECFA”實施以來,泉臺兩地經貿合作更是風生水起。僅今年前兩個月,泉州口岸對臺小額貿易就在2010年突破1億美元大關的基礎上,貨值同比激增10倍以上。
“ECFA的實施不僅降低了企業的通關成本,提升清單產品的出口競爭力,同時也將促進海峽兩岸的區域合作,拉開了海峽兩岸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序幕,為兩岸經濟的發展帶來深遠的影響。”泉州檢驗檢疫局負責人介紹,目前泉州對臺貨物貿易以進口居多,其中出口臺灣產品主要是建材、鞋類、紡織產品、陶瓷、傢具等,從泉州口岸登陸的臺灣產品主要包括機電產品,化工產品、臺灣水果(檳榔)、甲魚卵等。
據了解,按照“ECFA”協議,2011年1月1日起海峽兩岸全面實施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列入清單的800多項產品逐步降低關稅,3年內全部降到零;其中臺灣出口到大陸的降稅產品達539項,包括農產品、電子產品、汽車零部件等十大類。大陸出口到臺灣的267種貨物也可享受關稅減免進入臺灣市場,含石化類、機械類、紡織類、運輸類產品。(完)(蘇巧鳳 黃忠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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