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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鄉永春與臺灣宜蘭簽協議擬建農業合作基地

2011年03月23日 10:04:00來源:中新社

  21日晚,在臺灣宜蘭縣閩南同鄉會的牽線搭橋下,福建永春縣海峽辦與臺灣宜蘭農會簽訂農業交流合作協議,並探討在僑鄉永春建立農業合作基地。

  “永春與宜蘭兩地地緣相近、氣候相似,希望兩地能夠多交流,特別是在農業方面。”在簽約儀式上,來自臺灣的宜蘭市農會理事長林錫明表示。

  據了解,素有“萬紫千紅花不謝,冬暖夏涼四序春”之稱的福建永春縣山地面積160萬畝,是典型的農業縣。近年來,隨著農業結構的不斷優化,永春建成了包括優質蘆柑、無公害茶葉等八大特色農業基地,並逐步向“訂單農業”、“設施農業”、“生態農業”、“外向型農業”發展,蘆柑、食用菌、茶葉等農產品每年出口創匯達2500萬美元。

  與永春地緣相近、人緣相親、語言相通、氣候相似的臺灣宜蘭縣,精緻農業、旅遊業等發展不錯,特別是種植業有很多先進經驗值得學習和借鑒。

  “宜蘭主要發展農業,永春也是,兩地就應該經常交流,促進共同發展。”宜蘭縣閩南同鄉會理事長林紀炳稱,通過簽訂農業交流合作協議,可以推動兩地尤其是以農業科技為重點的文化交流和農業科技文化活動,讓大家都“種好田”。

  據了解,近年來,僑鄉永春發揮“五緣優勢”,加強與臺灣農業深入合作交流,並積極構築臺商創業發展平臺,提出建設海峽西岸(福建永春)農業生物技術產業示範基地,推進海峽兩岸(永春)農產品品質檢驗檢測中心、植物種植合作區等“兩個中心”、“十個產業合作區”規劃建設。今年2月,臺灣延平鄉與該縣湖洋鎮剛剛舉行鄉鎮(農業)對接簽約儀式。

  此次福建永春與臺灣宜蘭農會簽訂農業交流合作協議,也是旨在加強永臺兩地農業對接,促進農業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推動兩地在發展精品農業、農產品貿易、觀光農業、中草藥、生物科技等經貿、農業方面開展對口合作。(完)(蘇巧鳳 施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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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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