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出臺多項措施支援臺企轉型升級加快發展
為更好地發揮閩臺“五緣”優勢,支援臺資企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近日省政府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臺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根據意見,我省將從加大財政扶持、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支援拓展大陸市場、優化勞動用工服務、加強金融支援、優化投資環境等方面著力推動臺資企業發展。其中包括:
省發改委、科技廳、經貿委、財政廳、外經貿廳每年各安排1000萬元專項資金,由各單位統籌用於引進臺資、扶持臺資企業生產經營、臺資企業技術改造、轉型升級、科技創新及臺商投資區、臺商專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等;
臺商在我省設立研發中心,經有關部門認定後,進口科技用品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採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
對入駐省級以上開發區的臺資企業,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費和企業註冊登記費;
依法減免部分現代服務業臺資企業稅收;
“十二五”期間,對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鼓勵臺商在我省設立臺資總部企業或總部行銷中心,並給予相應補助及獎勵;
加快吸引一批臺灣企業在福建建立研發機構,最高資助可達2000萬元;
支援在我省的臺資企業加大創新平臺建設,最高資助可達500萬元;
鼓勵臺資企業與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產品研發機構,提升技術研發能力和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
臺資農業龍頭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入選農業產業化升級重點龍頭企業,並享受相應扶持政策;
幫助臺資企業建立內銷渠道,協助其在福建建立臺灣產品行銷中心,簡化審批手續並給予優惠;
鼓勵臺資企業參與本省現代物流服務業建設,培育核心競爭力強、產業規模大的閩臺物流龍頭企業;
支援臺資辦醫。簡化審批程式,切實落實臺資醫院在大型設備配置、人力資源、學術科研等方面的國民待遇;
積極推動公共就業服務資訊系統向臺資企業延伸覆蓋,免費提供公共就業服務;
積極支援臺灣金融機構在我省設立辦事處、分支機構,成立合資銀行,為我省臺資企業貼近提供服務;
鼓勵銀行加大對臺資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推出適合臺資企業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放寬準入條件,除法律、法規或國家明令禁止的行業外,向臺商投資企業全面開放,及時核準;
為臺商投資提供靠前服務,加快項目落地進度;
完善臺商服務制度,在臺商投資密集地區建立臺胞臺商創業生活公共服務中心等,為臺商來閩投資創業提供便利。(記者 周琳)
[責任編輯: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