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爆集體貪污 臺商:回扣是做生意潛規則
2013年01月10日 13:51:00來源:中國新聞網
資料圖:臺灣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 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富士康爆發高層主管集體涉賄的消息之後,不但傳出鴻海董事長郭臺銘聞訊後火冒三丈,也引起大陸臺商間的關注。
據報道,臺籍管理人員(臺幹)在大陸涉賄而吃上官司的事件時有所聞,更有人因此而被判刑,面臨最高5年以上的牢獄之災。
先前新光集團在北京經營百貨失利,並與合作夥伴華聯集團鬧得不愉快,華聯就控告新光臺籍幹部商業賄賂,就連新光少東吳昕達也因此被限制出境,引發臺商高度關注。
另外,江蘇無錫法院也曾經在2009年對一名違法收取回扣的臺幹判處1年徒刑,並沒收11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回扣,當時還創下江蘇省首度有外資企業員工因受賄罪被起訴的紀錄。
在大陸經商多年的臺商與臺幹表示,“回扣”根本就是在大陸做生意的“潛規則”,人人都在做,但只要回扣能以真實憑證合法入帳,就可以列為“佣金”,反之就成為賄賂,也涉及到大陸“刑法”的商業賄賂罪。
雖然在大陸經商行賄案件很多,但臺商也坦承,公司在大陸只要抓到員工受賄,通常都是採取“閉門處理”的方式來解決,最多就是離職開除,絕少因此對簿公堂。
[責任編輯:段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