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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法》效應赴臺遊悄然“轉型”

2013年10月12日 09:20:00來源:人民政協網

  在熱鬧的臺北夜市品嘗小吃,在陽光明媚的墾丁看海景,在夕陽西下的淡水老街感受風土人情,在長途計程車上唱K……剛剛過去的“十一”黃金周,對於赴臺旅遊的薛小姐一家人來說,可謂是一次無憂無慮的愉悅之行。“這次去臺灣,感受到的完全不同於以往的團隊遊,非常舒適。”面帶甜甜笑容的薛小姐對記者說,與以往不同,這次的環島遊沒有安排購物行程,空出一些自由活動時間,一家人選擇了更多的遊玩項目,“這是得益於《旅遊法》的實施。”

  今年的“十一”黃金周是大陸《旅遊法》正式開始施行的第一個假期,其中明令禁止“零負團費”、增加購物點、強迫購物等行為,不僅給大陸游客出境遊帶來諸多變化,也打破了兩岸旅遊業長期以來的“生存法則”,對兩岸旅遊業產生了不小的影響。

  ■低價團惹禍赴臺遊市場亂象

  自2008年,兩岸開放赴臺遊以來,越來越多的大陸游客選擇到臺灣旅遊,五年間,赴臺遊市場成長了超過100倍。隨著市場的迅速壯大,同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旅行社的團費報價也越來越低。

  “2008年剛開放赴臺遊時,八天七夜的環島遊每人平均團費在8000元左右。”中青旅港澳臺負責人齊天胤告訴記者,然而,到了2009年下半年,這個價格就變成了4000元左右。

  據記者了解,在湖北、河南、山西等地,赴臺遊價格五年則降六成,一度出現過3060元的“白菜價”。

  “旅行社的這種低價運作,看起來遊客‘低費’甚至‘免費’旅遊,但是,天下哪有免費的午餐,旅遊業者利潤變薄,自然得通過其他辦法補回來。最終,遊客變成了‘快節奏、購物、自費項目’旅遊。”齊天胤表示,這種無規則的模式,不僅侵害了旅遊者的權益,還危害到了遊客的安全,“臺知名牛肉麵店用剩菜招待陸客,陸客在臺安全事故頻發,這些很大程度上都是低價團費惹得禍。”

  一位曾在臺灣某旅行社工作過的朋友則向記者透露,因為團費低,旅行社一方面拼命壓縮成本,另一方面多安排購物行程,以賺取回扣,“除了在住宿、餐飲上降低成本外,旅行社還採取雇傭即將退休的老司機,租用舊的旅遊車等辦法,壓縮車輛使用成本,當遇到天氣差、路況差的時候,這種車況很容易出事。”這位旅遊業者感慨地說:“報低價團,真的是拿命去旅遊。”

  “正是為剷除低團費惡瘤,大陸出臺了《旅遊法》。”齊天胤對記者說,《旅遊法》實施之後,雖然部分境外遊產品的價格出現上漲,但是,在表面上的“漲價”背後,是遊客出行的性價比得到提高,“我認為這不叫‘漲’,而是回歸正常。”

  薛小姐也向記者證實,這次赴臺遊的價格比以前漲了近一倍,“雖然費用增長了,讓人有點心疼,但是跟以前‘虛低’比卻透明瞭很多,再沒有別的附加消費和購物了,這反倒是件好事。”

  ■短空長利兩岸業者看好後勢

  由於“低價團費+高價購物”的模式將成為過去,在給兩岸旅遊業者帶去衝擊的同時,也帶來了新商機。

  “受團費上漲的影響,‘十一’期間北京赴臺遊報團量下降了30%左右,但個人遊人數卻增長強勁。”齊天胤表示,“《旅遊法》實施是‘短空長利’現象,目前已有多家旅行社開始調整赴臺遊產品,個人遊、半自助個人遊等產品將成為新趨勢。”

  對於旅遊法的長期效益,中國旅行社總社(北京)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喬芳認為,以法律來規範旅遊市場,是對大陸游客赴臺遊品質的保證,對赴臺遊發展也是一大機遇,“對遊客、對旅遊業都是一件好事”。

  大陸《旅遊法》的實施也使島內旅遊市場無可避免地受到一些影響,但臺灣業者也普遍認為,從長期來看,後勢看好,值得期待。

  臺灣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賴正鎰表示,大陸《旅遊法》上路,對臺灣觀光產業來說,不失為島內觀光業者轉型升級的契機。“陸客團在島內的殺價競爭、購物糾紛時有所聞,影響到整體產業的秩序及觀光業的永續經營。因此,趁此時機,整頓產業秩序、淘汰不良業者,讓優質行程得以展現,並使觀光效益擴散到其他行業,也是產業轉型的契機。”

  “這是改變臺灣已經扭曲的旅遊市場的救命仙丹。”臺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致遠則一針見血地指出,站在旅行業者的角度來看,臺灣旅遊市場能否恢復正常,很務實地說靠臺灣自己不夠,更重要的是靠大陸。“大陸《旅遊法》實施,非常好、非常正面,只要能堅持做下去,長遠下來對臺灣旅遊服務產業絕對是好的。”

  “臺灣旅遊市場該要好好感謝大陸實施《旅遊法》。”臺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秘書長林振典不諱言地說,透過這次大力整頓,臺灣旅遊市場會漸漸走入常軌。“如果觀光團長期靠低團費運作,即使陸客增多,臺灣觀光業也未必賺得多。”

  對於島內業者所擔憂的業績下降,臺觀光管理部門分析指出,陸客赴臺的消費不會因《旅遊法》實施受影響,過去團費低,以高消費彌補,未來只是回歸常態,旅客預算由購物挪到吃住等團費上,也可大幅減少低價團的旅遊糾紛。

  ■個人遊不受影響臺方擬擴大推動

  據臺灣方面統計,“十一”期間,大陸赴臺遊客總人數達48915人,其中團客為24496人,較去年同期減少約三成;而個人遊的陸客則為24419人,再創新高。

  “新法規實施後,由於受團費成本上升等因素影響,不少民眾改以個人遊方式出遊。”齊天胤表示,該社今年“十一”赴臺個人遊人數較去年同期增長超過3倍。

  記者從“個人遊”旅遊產品佔比重較大的攜程旅遊網也了解到,“十一”期間總體組織“個人遊”出遊的人數比去年同期有增無減,越來越多的遊客喜歡自由“拼接”旅遊行程。

  面對大陸游客出遊結構大幅變動的情況,臺當局與島內業者也開始調整營運策略以因應。

  愛購物是赴臺大陸游客的一大特點,而新法規嚴禁旅行社安排購物行程。島內業者表示,未來將在較大型的飯店設櫃檯,大陸游客住宿時,可直接在飯店購物,從而避免“購物行程”問題。

  由於個人遊不受《旅遊法》影響,臺灣方面也開始考慮擴大推動個人遊。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正研究鬆綁個人遊人數限制,擬將每天2000人的上限,擴大到3000人,以免島內業界因短期內陸客團減少而陷入困境。同時,對每天的配額也採取彈性做法,“一些淡季未用完的配額,考慮挪到旺季使用。”

  大陸《旅遊法》帶來的盤整效應對島內業者的影響是短期的,臺觀光管理部門表示,在加速推動赴臺個人遊的同時,已與大陸方面協調,儘速恢復陸客團赴臺,該部門並樂觀預期,團客人數會逐步回穩,時間點或在明年春節。

  (來源:人民政協網)

[責任編輯: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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