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胞投資保護法20週年 閩臺交流合作深化
中新社福州7月30日電 (記者 郭熙嬋)2014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頒布實施20週年。20年來,在閩投資的臺灣同胞各項合法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推動閩臺各領域交流合作不斷深化。
今年4月至5月,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福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情況進行檢查。7月30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廣敏在福建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上第十次會議上報告了檢查情況。
張廣敏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以來,福建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臺商投資合法權益保障有力,臺資項目規模品質明顯提升,閩臺經貿交流合作不斷深化。
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13年底,福建累計引進臺資項目13524個,實際利用臺資220.79億美元(含第三地),實有臺資企業3908戶,均居大陸各省市第三位;閩臺貿易進出口總額1145.14億美元,2013年臺灣成為福建第四大貿易夥伴。
閩臺人緣相親,地緣相近,福建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地理優勢吸引眾多臺胞入閩投資興業。目前,一批有影響力的臺資項目先後落戶福建,臺灣百大企業已有60多家在閩投資設廠,助推福建形成電子、石化、汽車等千億產業集群。
此外,20年來,福建不斷制定相關實施辦法,落實同等待遇,依法保障臺胞合法權益。值得關注的是,福建創新涉臺審判、檢察機制,探索臺胞有序參與司法。
福建省法院2011年在大陸率先設立獨立建制的涉臺司法事務辦公室;福建省檢察院率先成立涉臺案件辦公室,建立健全覆蓋三級檢察機關的涉臺網路。2009年至2014年3月,福建各級法院審結各類涉臺案件15549件,約佔大陸法院審結該類案件總數的40%。
不僅如此,福建還在大陸率先出臺臺灣學生來閩就業工作的政策,對臺灣同胞開放經濟、會計、建築等多行業共27項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鼓勵臺胞按自願原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率先開通駕駛證(繁體字)理論考試系統平臺,在臺胞聚集區支援、鼓勵臺胞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
但是,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執法檢查中也發現,在臺灣同胞投資合法權益保障方面,福建仍存在推動臺企發展舉措不夠有力、落實同等待遇規定不夠到位、投資軟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等問題。
對此,張廣敏建議,充分發揮臺商投資區、臺灣農民創業園、臺灣石化產業園等平臺載體作用,支援臺企做大、做強、做優。
他也提出,福建應進一步凈化投資環境,比如在平潭綜合實驗區等臺商比較集中的區域,抓緊推進對臺灣資質(資格)證書的認定工作;探索針對兩岸駕照理論考試內容的差異組織臺商進行集中學習後給予換證的辦法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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