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海運管理,檢驗檢疫放寬
此辦法修正重點還在於,確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船舶運送業于取得小三通營運許可後得以提供優質服務及良性競爭,增訂小三通業者取得營運許可期間以2年為限之規定;及增訂小三通既有業者應於此辦法修正後1年內重新申請許可之“落日條款”規定,以維公平及提供調適緩衝期間,保障業者投資權益。
新修正的《辦法》同時規定,金門、馬祖、澎湖防檢疫事務回歸制度化:臺灣“農委會”防檢局已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植物防疫檢疫法設立金門、馬祖、澎湖檢疫站,並訂定《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並已公告廢止《植物或植物產品運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辦法》,有關轉机返臺之植物及其產品已不再進行檢查,採取與臺灣一致性做法。(駐臺記者 葉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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