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臺北故宮博物院設聯絡窗口、聯絡人;建立兩院共同研究機制,首先在院史、古器物方面開啟合作關係;兩院互贈期刊及其出版品……”19日,南京博物院院長龔良公佈,南京博物院、臺北故宮博物院達成六項合作共識。
兩岸博物院、博物館交流早在2009年就開始了。當年,北京故宮博物院、上海博物館、臺北故宮博物院之間達成共識,三方約定:定期提出合作議題,加強學術交流。
但南京博物院因74年前的“文物大南遷”行動,與臺北故宮博物院關係獨特。1933年初,為避日寇劫難,北京故宮文物分批運往上海。此後上海文物再次遷至南京,故宮博物院南京分院成立。直至1948年底至1949年初,“南運”文物中的2972箱被運至臺灣,存于臺北故宮博物館。1951年後,留在南京的文物陸續運回故宮博物院1萬餘箱,仍有2221箱封存于南京庫房,現由南京博物院代為保管。
龔良說,南京博物院、臺北故宮博物院有著深厚歷史淵源和文化關聯,加深彼此溝通的願望、訴求由來已久。他表示,目前,雙方已在聯絡機制建設、互贈出版物等方面開展了系列工作。今年1月,南京博物院將派2位研究人員赴臺進行了2個月的研修。今年6月,院內珍藏黃公望的《富春大嶺圖》也將參加在臺北舉辦的“山水合璧——黃公望與富春山居圖特展”。
今天兩院達成的六項共識內容包括:雙方同意在不涉及名稱載示及法令之前提下,進行實質性合作;兩院設正式聯絡窗口(聯絡人),建立聯絡機制;兩院工作人員互訪時,透過工作小組事前通報,即可獲得彼此接待,取得通行證及各項方便協助;建立兩院共同研究機制,首先以院史與古器物開啟合作關係;兩院互贈期刊及其出版品;兩院派員互相觀摩彼此文化創意產品及業務推展。(完)(記者 朱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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