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福建省職業教育發展,引進臺灣較為完善的職業教育體系以及高素質的教師隊伍,為此,福建正在立法促進閩臺職業教育合作。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昨天對《福建省促進閩臺職業教育合作條例(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
福建省教育廳副廳長張程遠在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時指出,閩臺兩岸職業教育的互補性很強,近年來,兩岸的職業教育合作不斷升溫,積累了一些經驗,但還處於初級階段。(出錄音:為建立兩岸職業教育合作的長效機制,促進閩臺職業教育合作平臺建設,使閩臺職業教育合作的規模和層次迅速向縱深發展,通過立法為閩臺職業教育合作提供法治保障已顯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條例草案明確了地方政府促進閩臺職業教育合作的職責,將閩臺職業教育合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鼓勵臺灣地區的組織、個人與內地的企業、學校、科研機構等組織合作在本省設立閩臺職業教育辦學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明確了從臺灣引進教師的教學與科研待遇問題,如“臺灣同胞在本省從事閩臺職業教育合作相關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申報評聘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申請職業技能鑒定”,“參與閩臺職業教育合作、引進到職業教育院校具有本科學歷以上的臺灣同胞可受聘于相關部門任職,不受本單位現有編制的限制,聘任時不受評聘時限和崗位指數的限制。”等。
分組審議時,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福建產業發展轉型升級需要大量技術人才,而臺灣高等職業教育則面臨缺乏生源,需要尋找新的發展空間,條例的制定十分及時。條例的制定應該敢於先行先試,在促進兩地合作、加快福建職業教育發展上爭取有所突破。針對閩臺職業教育辦學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設立,鼓勵臺企參與辦學、“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問題,與會者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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