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刊的壹週刊以“陳致中召妓風暴,16通秘密電話錄音曝光”為封面故事報道。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針對陳致中被指召妓疑雲,壹週刊再杠上陳致中。今天出刊的壹週刊,以“陳致中召妓風暴,16通秘密電話錄音曝光”為封面故事報道指出,該週刊從今年初展開調查至今,總共收到20召妓的電話錄音, 綜合錄音內容、照片及當事女主角“妮可”說法,都指向陳致中應該就是“召妓男”。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針對壹週刊的報導,陳致中參選高雄市議員的競選總部發言人陳嘉爵表示,週刊報導沒有任何證據,陳致中已和律師研究蒐集這些指控,再對不實報道採取法律行動。
壹週刊指出,該刊從今年2月就接獲相關陳致中召妓的爆料,展開調查,5月接獲從今年2月25日至4月26日共16通的召妓電話錄音,依電話錄音,“召妓男”2月至4月都有召妓,皆用同一手機門號,開銀色淩志休旅車,車號有“96”,該刊反覆比對“召妓男”聲音,確實跟陳致中相似,包括二人說話都帶鼻音、尾音常有“厚”、口頭禪是“OK”等。
壹週刊指出,若依陳致中一方的說法,7月3日淩晨真有“臺北金融圈男子”使用陳的車召妓,該男子從2月就開始召妓,幾乎每次都開著陳的車,這點明顯與陳致中說車子6月底才借友人的說法不符。
報道指出,16通召妓電話,手機非陳所慣用,但直到7月3 日淩晨,拍到應召女“妮可”從陳的車子下來,並比對後續收到的四段召妓錄音,仍認為證據不夠,直到“妮向”該刊記者確認,當天接的客人確實是陳致中,才決定報道。
週刊指出,跟拍時,陳致中和召妓男有驚人的“巧合”,2 人都在2月15日這一天,同一時間、地點、開同樣的車子,當陳致中把車暫停在路邊時,“召妓男”剛好打電話召妓;“召妓男”決定不要“小姐”的3分鐘後,原本暫停路旁的陳致中也隨即把車開走。
壹週刊分析電話錄音,發現“召妓男”下午召妓時都選在高雄市青海路、靠近美術東四路口附近,鄰近民進黨市黨部;夜間則約在明誠四路與中華路口的合作金庫,鄰近陳“人文首璽”住處。
至於“妮可”部分,壹週刊指出,該刊記者共找了她兩次,並未表明身分,經再三問“妮可”有無可能看錯,她的答案一次比一次堅決,壹週刊表示,在匿名採訪“妮可”時,並沒有使用金錢利誘妮可配合,只是“妮可”錯認該刊記者是陳致中密友,因此毫不設防一一說出。
壹週刊並報道,該刊記者問到性交易私密過程時,妮可還說出:“其實陳致中一切也都很普通”等私密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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