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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增不抵繳”的現象,人社部要求相關地區和部門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後當期工資都能增加。
在山西省國稅系統工作了20多年的劉成7月29日收到了近3000元的補發工資,扣除養老保險之後,以後每個月可以多300元。當問及對漲薪幅度是否滿意時,劉成有點無奈地說:“漲總比不漲好吧”。
7月份的最後一週,全國大部分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到了數千元到上萬元不等的補發工資。
7月31日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薪大限。人社部先後派出多個督導組,到部分地方和中央部門實地調研督導,確保調薪工作在大限之前全部兌現。
《第一財經日報》在北京、山西、山東、江蘇等地調查發現,本次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主要是為了配合養老保險改革,上調基本工資之後還相應扣減了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實際工資的凈漲幅較為有限,有些部門和人員甚至出現了收入減少的情況。
人社部為此次調薪定出了三條基本原則;調結構、重基層、建機制。官方表示,這次工資調整,不是簡單地提高工資水準,而是一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改革。改革後,不合理的津貼補貼將被清理,基本工資在工資中的佔比逐步上升,並將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責任編輯: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