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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全面推行選任臺胞擔任涉臺案件陪審員

2010年03月25日 15:39:00來源:新華網

  繼2009年8月在大陸地區首次選任8名臺胞擔任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之後,福建漳州提出全面推進臺胞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來自轄區8個縣區的14名候選臺胞人民陪審員近日將被提請當地人大常委會任命上崗。

  今年年初召開的漳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提出“促進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繼續推進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試點工作”。

  漳州市中級法院院長林貽華說,漳州法院今年將全面推進臺胞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目前14名候選臺胞陪審員已完成培訓,將於近日提請當地人大常委會任命。

  閩南漳州與臺灣一水相隔,習俗相近,語言相通,是臺胞主要祖籍地、臺商投資集中地,全市共有臺資企業2400多家,是大陸聚集臺商最多的城市之一。

  漳州市漳浦縣三豐種苗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陳隆峰是當地法院特邀調解員、人民陪審員。他告訴記者,擔任特邀調解員、人民陪審員以來,他參與調解、陪審的案件共16起,和法官走訪了當地81家臺商企業,了解他們的生產經營狀況,提供法律諮詢、調解糾紛、排查矛盾等司法服務,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初始階段。

  陳隆峰認為,臺胞擔任調解員、人民陪審員的優勢在於熟悉兩岸法律、政策,容易獲得臺胞當事人信任,增強涉臺案件審理的透明度,促進涉臺糾紛妥善解決。

  林貽華介紹說,選任的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長期在漳州投資、在當地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臺商,他們熟悉兩岸政策法規和風俗人情,與法院專業審判人員優勢互補,有助於涉臺糾紛案件公平、公正審理。

  臺胞陪審員黃信輝說,以中立、公平、公正的態度依法參與案件調解、審理,最大限度地促進民商事糾紛當事人達成和解、調解協議,化解矛盾糾紛是臺胞陪審員的基本立場。

  據漳州市中級法院統計,去年以來,臺胞參與調解涉臺民商事案件300多起,8成以上的案件通過調解達成協定,實現案結事了;臺胞陪審員參與審理涉臺案件18起,其中民事案件16件,目前已審結11件,7起案件以調解結案。(記者鄭良)

[責任編輯:薛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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