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規定若海協會在臺設辦事處 提供8項保障
2013年04月12日 09:55:00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灣行政機構上午通過“大陸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為大陸海協會到臺設立辦事處賦予法律基礎,草案僅11條條文,其中明確規定准許海協會設辦事處時,海協會辦事處享有不受侵犯等八項保障或便利措施。
海協會分支機構可以享受八項保障及便利措施為:一、館舍不可侵犯,非經負責人同意,不得入內。二、財產免於搜索、扣押、執行及徵收。三、檔案文件不可侵犯。四、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五、電信及郵件免除檢查,並得以密碼方式行之。六、稅捐徵免。七、公務用品進出口便利。八、其他經行政機構核定的保障及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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