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平潭實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
福建省在平潭綜合實驗區率先實行工商制度改革,放寬市場主體準入。今後,包括臺商在內的投資者,在平潭創業出資壓力減少,可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直接登記”。
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改革及相關配套制度新聞發佈會1日在福州舉行。據悉,《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11月26日已經省政府常委會議審議通過,29日公佈施行。平潭已研究通過《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12月1日起公佈施行。
據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長黃培惠介紹,此次《管理辦法》主要包括先照後證、商事主體直接登記制、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市場主體、放寬經營範圍登記、改年檢制度為年度報告制度、實行經營異常名錄製度等9個方面。
黃培惠舉例說:“比如,我們過去要求股東在2年內出資到位、首次出資額不低於總資本的20%等,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後,股東或者發起人可根據公司實際運營情況,自行分批進行繳納。”
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周青松介紹說,現在平潭的外資企業有197家,其中臺資企業有142家。商事登記改革將給包括臺商在內的境外投資者帶來四大利好。
一是放開了登記名稱,可更好與臺灣本土名稱慣例對接;二是鼓勵類、允許類的臺資企業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直接登記,不用提交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就可先行辦理營業執照;三是減輕臺商的出資壓力,臺商出資以什麼投資方式、多長時間到位,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決定;四是經營範圍由企業自主選擇並可靈活表述,與臺灣習慣做法更接近。
據了解,福建在平潭綜合實驗區開展商事登記改革之後,將在2014年一季度之內延伸到廈門市、泉州市和福州市的有關地區,最終在2014年9月之前,在全省全面推行工商制度改革。(記者許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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