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陸配團體再呼籲:陸配身份證年限6年改4年
人民網臺北10月8日電 (記者孫立極 陳曉星)“平等不是特權,為什麼要差別對待陸配呢?”今天上午,臺灣關注大陸配偶境況的團體——中華婦女黨與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聯手召開記者會,再次呼籲將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年限由6年縮短到4年。
中華婦女黨主席涂明慧介紹,外籍配偶到臺居留4年後即可取得身份證,而大陸配偶仍然要等到6年。2008年中國國民黨執政後,陸配境遇得到不少改善。2009年,將陸配取得身份證年限由8年縮至6年,但比照外籍配偶仍處於受歧視的狀態。
成立於1998年的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一直為爭取陸配正當權益而努力。理事長鐘錦明表示,2012年,臺灣“陸委會”推動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陸配身份證年限6年減為4年,但“法案”至今仍冰凍在“立法院”,甚至沒有通過“一讀”。
陸配代表李小紅說,因為沒有身份證,她辦理銀行卡需要丈夫擔保,兒子入學手續,她也不能簽字,“連作為一個母親的權利都沒有”。
臺灣民意代表潘維剛、蔡錦隆參加了記者會。對於相關部門常以“假結婚”為由不願善待陸配,潘維剛說,如有“假結婚”,政府部門應該嚴格把關,對於合法嫁到臺灣的陸配,理應給予平等的尊嚴。她支援儘速修“法”,“平等是基本的人權”。
記者會上,涂明慧宣讀聲明,表示將廣泛收集陸配意見,必要時向“陸委會”、“立法院”進行抗爭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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