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供“市民待遇” 臺產學界指有助拓展內需
中新社臺北10月29日電 (記者 劉舒淩)被解讀為提供臺灣人士“市民待遇”的《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將於11月1日起施行。臺北多位產學界人士29日指出,這部地方性法規有助臺商在大陸內需市場上取得有利競爭位置。
《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9月24日由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以來,頗受臺灣各方肯定。臺灣《旺報》29日舉辦相關主題座談。
臺灣經濟研究院兩岸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陳華昇指出,上海方面提供臺胞生活、社會福利等多方面“市民待遇”,這是臺商、臺資企業經理人多年期待、爭取的理想結果。
他指出,過去,臺商著重于外銷出口、代工製造,享有出口退稅的優惠待遇;現在,大陸服務業規模、內需市場擴大,臺商逐漸選擇更多參與到內需市場中,上海方面所提供的市民待遇是他們此刻所亟需的。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知名律師李永然說,當前,臺商投資向內需市場轉型,期待把握“十三五”規劃、“一帶一路”戰略所衍生的機會,也擔心企業因被視同為外資而受限于重要的投資項目。他表示,將臺商視同內資,上海走出突破性一步,期待相關地方立法擴展到更多省市,讓兩岸經濟關係更趨緊密。
鼎創達集團總裁莫皓然投資上海22年。他表示,現在臺商面臨很多困難,包括了轉型中沉澱的歷史問題;期待這部“規定”落實,循“平等、公正、透明”原則保護投資權益,有利於臺商轉型資訊服務、研發設計等現代服務業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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