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臺30項新措施 支援臺企和臺灣青年來鄂發展
台灣網11月19日武漢訊 (記者 吳曉寒) 為了加快臺資企業在湖北聚集發展,為臺灣青年營造創業就業良好環境,真正把服務台灣同胞的實事辦好辦實,在此間舉辦的第十三屆湖北·武漢臺灣周上,湖北省委、省政府決定每年拿出4000萬專項資金並出臺30項新措施,扶持臺資企業發展,支援臺灣青年來湖北就業創業。
湖北新推出的扶持臺資企業發展16項政策措施,主要體現在5個“進一步”上:進一步鼓勵臺商來鄂投資。提出了對總投資3000萬美元以上的臺資產業項目,納入省、市重點項目管理,落實“一事一議”政策,鼓勵和支援臺資大項目配套廠商進駐各類園區;對新建的涉臺園區,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土地價格方面上給予合理保障和優惠;對在湖北新設立的臺資金融機構,相關市州可按到位註冊資金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等。進一步加大財稅支援。包括鼓勵各級支援企業發展的相關引導資金向臺資企業傾斜;嚴格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和各類稅收優惠政策,減輕臺資企業經營成本;對住滿3年以上、對當地經濟作出貢獻的臺資企業臺籍高管,各地政府應比照引進人才政策給予適當獎勵等。進一步推動臺企健康發展。如支援臺資企業用電大戶與供電企業優先簽訂直供電協議;鼓勵將湖北優質臺資企業產品列入政府採購目錄,支援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參與省和各地重大項目和工程建設招投標;積極兌現與臺資企業簽訂的優惠政策和相關承諾。進一步優化生產經營環境。對臺資企業檢查、強制募捐等進行了嚴格限制,加大對臺商權益保障力度,對訴求合理合法的臺商投訴案久拖不決的要進行問責。進一步完善生活環境。為臺商及臺籍員工子女提供就學便利;對有重大貢獻的臺胞可授予榮譽市民和經濟顧問榮譽稱號。
14項鼓勵和扶持臺灣青年創業就業政策措施,主要涉及5個方面:在推動臺灣青年來鄂創業方面。提出了支援臺灣青年以獨資、合資或合夥等形式來湖北創業;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均向臺灣創業者開放;一律不得徵收《湖北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目錄清單》外的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措施。在支援臺灣青年創業基地建設方面。出臺了將臺灣青年創業基地納入省級科技企業孵化管理體系,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將臺灣青年創業納入當地青年創業服務輔導體系,提供相關服務;各地可結合本地區實際,進一步出臺支援臺灣青年創業政策等。在加大財稅扶持力度方面。制定了臺灣青年創業就業者可按規定享受社保補貼,並對符合相關條件者,在一定時期內予以房租、水電、寬頻接入等費用補貼;臺灣戶籍創業大學生可按規定向創業地人社部門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以及享受現行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臺灣青年創業者均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並可按規定享受政府財政貼息等政策。在加快培育臺灣青年創業人才方面。支援臺灣青年創業者參與湖北重大人才引進工程,對獲批的可按規定享受現行獎勵政策;對來湖北創業就業的臺灣青年,各地按規定提供子女就學、住房補貼、社保醫療等生活便利。在支援臺灣青年來鄂就業、實習方面。鼓勵臺灣青年來湖北企事業單位就業,並在用工管理、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與祖國大陸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建立企業用人和臺灣大學生實習需求對接機制,鼓勵設立臺灣大學生實習實訓點,用人單位可享受相關人才工作經費補助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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