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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宜:十八大以來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碩果纍纍

來源:台灣網

2017年12月11日 08:45:00A

  黨的十八大以來,面對臺海新局勢,著眼于兩岸關係長遠發展,習近平總書記高屋建瓴地提出一系列對臺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是習總書記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推進“兩岸一家親”、“心靈契合的統一”的重要落實途徑和有機組成。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整體進程並未因島內政局變幻而中斷,有力地夯實了兩岸和平發展乃至邁向統一的經濟社會基礎。

  一、以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理念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不同角度闡述了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內涵。筆者認為,總體上看,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出發點是“兩岸一家親”,途徑是“交流合作”,主要內容是實實在在地為臺灣同胞出臺在大陸生活、工作和發展的“便利性措施”,目的是“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實現“兩岸心靈契合的統一”和“中華民族復興”。

  早在2013年10月,習近平會見“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時就強調,兩岸雙方應該堅持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正確道路,倡導“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加強交流合作,共同促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2016年11月,習近平會見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時具體闡述了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理念和內涵,指出“秉持互利雙贏,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符合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將本著‘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將研究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更多便利”。2017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明確提出,“要持續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為臺灣同胞尤其是青年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二、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是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然要求

  1987年兩岸恢復民間交流交往以來,大陸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的主要手段是推動經濟層面的交流與合作,並逐步擴展到文化教育等其他領域。同時,對臺胞進行經濟行為比照外資、社會行為比照外籍人士的特殊性和差異性管理,但客觀上也強化了“內外之別”,不利於其融入大陸經濟社會發展體系,增強對大陸的認同。隨著國際形勢、兩岸實力對比及島內形勢的變化,單純交流合作形式以及差異性管理模式的局限性日益凸顯:臺資企業仍以“飛地”形式為主,臺胞生活圈游離于當地主流社會,“自成一體、抱團取暖”。由於部分在大陸的臺胞未能真正融入當地社會,因此對大陸整體社會存在疏離感。因此,多年來,以經濟為主的兩岸交流交往未能充分發揮其社會和政治外溢效果,島內社會對大陸的刻板印象和誤解、對兩岸統一的疑懼心理仍有很大影響力。

  在此情況下,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了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新思路,成為推動兩岸關係深化發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路徑。推動兩岸經濟社會的“融合發展”,更加注重兩岸經濟發展的包容性、均衡性和普惠性,強調擴大臺胞的受益面、增強臺胞的獲得感,強調對大陸臺胞社會融入、認同培育的帶動效應,有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持續、健康和穩定。

  三、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循序漸進碩果纍纍

  十八大以來,兩岸經濟社會融合取得重大進展。以2016年5月民進黨上臺為分水嶺,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關係從和平發展轉入“冷對抗”,但大陸方面順應兩岸交流合作的內在規律,積極推動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仍取得多方面成就。

  兩岸經濟制度化取得進展、效應持續顯現,兩岸經濟融合發展不斷深化。2013年以來,海協會、海基會共舉行三次會談,簽署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兩岸氣象合作協議》、《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等多項協議,為兩岸經濟社會融合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與法律保障。遺憾的是,對島內經濟發展、兩岸經濟融合大有助益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島內綠營的反對下至今未能生效。2016年5月民進黨上臺後,兩岸經濟制度化協商機制中止運作,2017年初臺當局又裁撤了ECFA臨時任務小組,但ECFA早期收穫仍較好地實施,給臺灣企業帶去實實在在的利益。據臺方公佈,自2011年1月至2017年4月,大陸對臺累計減免關稅43.64億美元,約為1350億新台幣,平均每個月為臺灣企業省下17.76億新台幣。同時,雖然2016年後兩岸產業合作小組停擺,但兩岸民間的“兩岸企業家紫金山峰會”每年一度的常態化會議繼續維持,且均取得豐碩成果,為兩岸產業融合發展不斷注入新的動力。特別是,2017年的兩岸企業家紫金山峰會在十九大之後不久召開,兩岸企業級及重要工商團體負責人,圍繞產業融合發展在宏觀經濟交流合作、金融、能源石化裝備、資訊和家電、成長型和中小企業、文創等產業合作上等達成多項共識,簽署了29項合作協議,有利地推動了兩岸產業的融合發展。此外,大陸方面還不斷完善對臺胞的法律法規保障,助力大陸臺商發展。2015年9月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對臺資企業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的模式,有助於為臺胞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穩定透明的營商環境。

  十八大以來,雖然受到來自島內和全球的經濟和非經濟因素干擾不斷,但在大陸積極推動下,在市場內生動力驅動下,兩岸經濟合作交流保持穩定發展。貿易方面,大陸持續為臺灣最大貿易夥伴、最大出口市場和最大順差來源地。臺方統計顯示,2017年1-9月,兩岸貿易總額達995.1億美元,同期增長18.9%,臺對大陸順差557億美元,是臺對外貿易順差總額(406億美元)的1.37倍。兩岸貿易對臺灣經濟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投資方面,大陸仍是臺灣第一大的對外投資目的地,臺灣地區在2017年更躍升為大陸第二大外資來源地(加上經由第三地的轉投資)。臺方統計顯示,自1991年至2017年1月,臺灣企業赴大陸投資累計金額1702.72億美元,約佔臺灣歷年對外投資比重的58.9%.。

  四、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促使臺胞對大陸看法出現理性轉變

  十八大以來,在新理念的指導下,大陸方面推出了諸多務實舉措,便利臺胞在大陸的生活和發展,促使臺胞在大陸就學、就業、就醫等。如2015年7月起對臺胞免簽注,9月起全面實行卡式臺胞證,2017年6月起可在多地火車站和機場自助取票;逐步擴大臺胞個體工商戶的營業範圍;完善臺生在大陸學習的有關規定,使其在大陸學習有完整的記錄;擴大臺胞在大陸事業單位就業試點地域;進一步擴大法律服務對臺開放,使更多的臺灣法律專業人才來到大陸工作;開放在大陸工作的臺籍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社科基金等;各地紛紛出臺政策扶植臺灣青年來大陸實習、就業、創業等,在12個省市設立了53個“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就業基地”等。

  在以上務實舉措的推動下,十八大以來,兩岸民間界別的交流交往、基層民眾交流、青年交流互鑒,各類互動式、參與式、體驗式交流活動增多,兩岸同胞特別是臺灣同胞對大陸的認知越來越趨於理性和客觀,能正面看待大陸發展及其所帶來的機遇。臺灣民間對大陸的交流熱度升溫,民眾赴大陸人數不斷上升。越來越多的臺灣青年和學生赴大陸交流、實習,尋找發展機會。兩岸婚姻數量逐年增加,目前在大陸辦理結婚登記的兩岸婚姻數量已超過39萬對,大陸男娶臺灣女的比例不斷升高。臺《聯合報》最新民調顯示,臺灣民眾對大陸民眾的觀感出現首次逆轉,49%的民眾表示對大陸民眾有好印象,比去年增加5個百分點,為該報8年來調查新高,而持負面觀感的人則由45%將為37%。而多家民調均顯示,大陸已成為臺灣同胞最願意選擇的就學、就業地。

  臺灣同胞對大陸看法趨於理性客觀,對大陸好感度日益增加,是十八大以來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重要成果,也是未來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前進動力,更是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乃至邁向“心靈契合的統一”的重要基礎。(作者:吳宜 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經濟研究室主任)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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