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誹謗門”真的是“個人所為”?

時間:2010-10-22 14:02   來源:紅網

  警方證實蒙牛員工雇公關公司發帖損害伊利商譽:今年7月14日,蒙牛“未來星”品牌經理安勇與北京博思智奇公關顧問有限公司共同商討炒作打擊競爭對手伊利“QQ星兒童奶”的相關事宜,並制定網路攻擊方案。安勇、郝歷平、趙寧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于10月16日被內蒙古檢方正式批捕。蒙牛副總裁胡蘇東說,安勇是蒙牛公司一名項目經理,他製造這一事件是其個人所為。蒙牛支援配合警方依法查處。(10月20日《新華網》)
  
  一起在網路上“風起雲湧”的“商戰”、一起牽動無數人神經的奶品品質安全事件,經警方調查,居然是一起“雇傭”網路“打手”用鍵盤和手指對競爭對手實施的商業誹謗案,當真令人大跌眼鏡。而根據蒙牛相關領導的說法,這起惡劣誹謗案不過是員工的“個人所為”而已。恕我冒昧,我對這種輕描淡寫的解釋有點疑問。
  
  首先,誹謗事件的始作俑者安勇的正式身份是蒙牛“未來星”品牌經理,他誹謗競爭對手的目的,顯然並非出於個人恩怨,而是為了打擊對手、提高自家產品的影響力和銷量。你能說他是“個人行為”嗎?
  
  其次,警方經過為期兩個多月的縝密偵查發現,這是一起“網路公關公司受人雇傭,有組織、有預謀、有目的、有計劃,以牟利為目的實施的”損害企業商業信譽案。安勇與北京博思智奇共同商討了打擊競爭對手的相關事宜,並制定網路攻擊方案,採用在近百個論壇上發帖等手段大肆炒作。如此有預謀、有組織、有紀律的大規模攻擊事件,又豈是“個人行為”所能做到的?網路攻擊總計涉及費用約28萬元,如此真金白銀的鉅額投入,難道也是“個人所為”?
  
  之所以會拋出員工“個人所為”這樣的說法,我估計相關單位無非還是為了自證“清白”、撇清責任,進而回避輿論的質疑和問責的壓力。可惜的是,這樣的說法違背常識之處太多,很難服眾。退一步說,即使問題當真屬於員工“個人所為”,難道單位就沒有責任了嗎?未經上級許可,下屬就敢自行其是甚至違法亂紀,監管何在、管理制度何在?整個網路炒作歷時一個月,其中點擊量最高的一個帖子點擊數達20余萬人次,難道單位竟對此一無所知?如果知道,又為何沒有及時制止這種“個人行為”呢?
  
  “蒙牛支援配合警方依法查處”,這種態度是對的,但一定要拿出誠意來,實事求是地還原事件的真相。這不僅是還受害企業一個清白、給消費者一個說法的需要,更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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