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階梯電價≠支援變相漲價

時間:2010-10-26 09:19   來源:《中國青年報》

  國家發改委日前披露了居民階梯電價徵求意見匯總情況。發改委表示,自10月9日公佈《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徵求社會意見,至10月21日結束,通過網路、傳真、信件等方式共收到各類意見21794條,其中有61%的群眾支援階梯電價機制和改革方向,有34.5%的群眾表示反對。據悉,此前人民網的調查顯示,有八成網友反對實行階梯電價。(《中華工商時報》10月25日)

   61%的群眾支援實行階梯電價,這既讓人驚訝又似可理解。“讓人驚訝”是因為,自徵求意見稿發佈以來,無論是各媒體的評論,還是一些網站的調查結果,抑或網民在相關報道和評論後的留言,絕大多數人都在質疑階梯電價只有漲價沒有降價、“劫富”不“濟貧”、疑似變相漲價,擔心它會增加民眾負擔——怎麼正式提交的意見中,竟然超六成支援實行階梯電價?“似可理解”是因為,人們支援實行階梯電價,並不等於支援發改委提出的兩個指導方案,更不等於支援變相漲價,實行階梯電價的大方向是對的,但具體如何實行才讓人糾結不安。

  據報道,61%的支援者中,有32%的人要求提高第一檔電量標準,降低第一檔電價水準;24%的人就電價的季節、城鄉和地區差異提了意見;20%的人要求適當考慮家庭人口數量差異;3%的人要求對低收入人群予以特殊照顧……這就是說,支援實行階梯電價的人中,大多數都對具體指導方案存有異議,這部分支援者加上34.5%的反對者,所佔比例差不多達到八成。如果發改委將不滿意指導方案的每人平均列為“反對者”,那真正意義上的“支援者”恐怕只有兩成,這與徵求意見稿公佈後的輿論反響基本一致,也與人民網的調查結果相吻合。

  因此,雖不能說“61%的群眾支援階梯電價”這個數據摻水,但它顯然回避了關鍵性問題——有多少人支援階梯電價指導方案,從而“巧妙”地提高了徵求意見稿的公眾支援率,有意無意地誤導公眾。此次發改委並不是就“該不該實行階梯電價”徵求意見,而是就“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即兩個指導方案)徵求意見,大多數人對指導意見不滿意,怎麼能替換成“61%的群眾支援階梯電價”呢?

  類似情況在前些年就燃油稅改革、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等徵求意見的活動中也並不鮮見,人們對改革的熱情支援,變成了有關方面掩蓋不同意見和改革方案缺陷的特殊工具。這樣下去,不知道人們對於徵求意見的熱情還能持續多久。

  徵求社會意見本應更多體現為徵求、聽取不同意見,從而對改革方案予以改進、完善,盡可能平衡各方利益。所以,反對意見、不同意見以及合理建議等,比支援、贊成、讚揚更為寶貴,更應受到重視。畢竟,徵求意見不是為了給某個改革方案正名分,更不是為了騙取民眾叫好聲。

編輯: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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