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磨磨蹭蹭”不願退出市場的時候,監管機構日前向商業銀行下發了一份房地產央企“紅名單”。根據這一名單,目前多家銀行已經要求分支行只能對名單中列示16家房地產央企提供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對16家之外的非房地產主業央企不得提供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12月6日《中國證券報》)
自從今年3月國資委表態“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將退出房地產業務”,已經大半年過去了,卻僅有7家央企掛牌轉讓其不足20家地產子公司的股權,剩餘71家央企超過200家地產公司至今未見動靜。央企“退房令”在執行層面,遭遇了一次結結實實的“腸梗阻”。
公眾對此倒是從頭到尾都顯得異常冷靜:反正僅僅16家“紅名單”央企,就足以實現對房地產領域的獨霸,78家央企退出只會讓16家“紅名單”企業更好地做大做強,並進一步壟斷市場。對於國資委的大算盤而言,要求78家央企“退房”,也許只是對地產國資的優勢集中,只是左手挪到右手的資源轉移,並不意味著對房地產領域的放棄。
有業內人士指出,讓銀行通過卡住資金的方式來“倒逼”央企清理房地產業務,或許將從根本上扭轉局面。問題是,商業銀行中獨佔鰲頭且與央企聯繫緊密者,他們很多同樣也是央企,同樣也是房地產暴利的分食者,央企“退房”對他們並無好處,憑什麼你管不了房地產央企“退房”,就一定管得住金融央企“禁貸”呢?要知道,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對於央企內部而言,並不一定非要以房地產開發名義獲得,反正都只是內部資金流轉的事情。
央企對“退房令”陽奉陰違遲遲不願“退房”,說明什麼?這首先說明房地產依然是一個暴利行業,要不然也不至於大多數的央企都跟風選擇進軍房地產市場。其次,這還說明央企對於作為自身合法外衣的“國計民生”並不熱衷,不願意再兢兢業業做好實業,去努力支撐起國家實體經濟,相反更樂意謀求資產價格上漲帶來的高額利潤。 □ 舒聖祥(湖南 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