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路流傳“湖北恩施州電力總公司(下稱“恩施電力”)分紅6億元,400多人一躍成百萬富翁”的消息,據稱多的可“分到1000多萬元”。恩施電力由此被網友稱為“史上最牛電力公司”,網友質疑這是國有資產流失。湖北電力公司對記者表示,核查工作已基本完成,據初步調查核實,未發現國有資產轉移和違規交易問題。
根據湖北電力公司的解釋,這四家民營公司是“純粹的職工參股的民營企業”。四家企業因被國家電網收購,所以要清退相關職工的股權,致使其獲得6億分紅。然而,國家在2003年已經開始規範國企職工自建關聯公司,那麼,恩施電力系統組建於2003年的這四家職工參股民企,究竟是在規範之前還是之後?退一步講,就算在規範之前,成立短短七年的民企何以竟能價值6億?當初這400多名職工究竟投入了多少?
湖北電力公司調查結論稱“未發現國有資產轉移和違規交易問題”,意思是:這6個億都是四家民企“合法經營”的產物,是光明正大的私有財產,事實果真如此嗎?是,看上去被清退股權的民營公司與恩施電力之間確實“僅有售電業務往來”;可是,拿公家的錢去買自己發的電,價格能一樣嗎?待遇能一樣嗎?
才七年時間,一個地級市電力系統四家“由職工參股的純粹民企”,在排除每年已經分紅出去的不菲利潤之外,居然還剩下價值6億的資產被國家電網收購——這些暴利究竟來自哪?
經過“五年的醞釀、爭論和反覆修改”,國資委等部門三年前對電力職工投資發電企業下了禁令,要求“限期進行清退和轉讓”。沒想到的是,這對那些損公自肥的電企職工而言,反而是發財的機會來了。為何不查查這6個億的來源所在? (文/舒聖祥 圖/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