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週知,收入分配問題是一個重要的經濟問題,也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其實質是如何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係。隨著經濟不斷發展,在某些經濟學家所吹捧的“中國經濟可承受6%左右通脹率”的情況下,面對是做大“蛋糕”還是分好“蛋糕”的抉擇,恐怕大多數人更傾向於後者。
對於廣大工薪族來說,想要收入水準短時間大幅上漲屬於“天方夜譚”,寄望個稅改革就成了其貌似靠譜的夢想。從今年兩會開始,有關“個稅起徵點調整”一直以來就牽動公眾神經。本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即免征額由現在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3000元,此外擬將現行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
消息一齣,自然引發了公眾廣泛的議論。雖然,將工薪所得個稅免征額上調1000元,並將現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能使工薪階層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稅負,但由於“3000元”與人們心中“5000元”的起徵點尚有距離,這讓很多人感到個稅徵收依然是牢牢地抓住工薪族不放。
更重要的是,我國個稅免征額的確定方法,綜合考慮了個人生計支出、消費物價和贍養人數,是一個不分納稅人差異進行平均扣除的標準。這種做法,非常便於徵管,但嚴重低估了城鎮職工負擔的消費支出,而且這種“一刀切”的模式極易造成新的收入不公。另外,由於收入統計、徵收方式等限制,也很難將真正的高收入逃稅者納入到監管範圍。
可能出於以上若干種原因,22日個稅修正案一審未獲通過,仍將繼續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可以預計,未來相當一段時間,這個話題的討論仍將翻來覆去,各路專家學者接著“你方唱罷我登場”。
一直以來,人們都把目光關注在個稅起徵點的調整上,這本身就是誤區。當然,公眾高度關注個稅改革,緣于個稅關係到每個納稅人的錢袋子,但從更大的視野看,個稅只是財稅機制改革的組成部分。總體而言,由於個稅佔總稅收的比重只有6%左右,遠低於國際平均水準。因此,指望通過個稅改革“劫富濟貧”,實現較為合理的財富調節目標,難度很大。
其實,個稅改革的關鍵不在起徵點。放眼望去,一些歐洲國家也是高稅收、但卻是高福利,而當下我國百姓的現實感受卻是高稅收、低福利。有鋻於此,我們對於稅負的關注不應該只停留在交多少錢,而是這些錢被用在了何處。
不管是預徵的3000元還是大部分人說的“仍太低”,筆者以為這不是數字多少的問題,而是政府能提供什麼的問題。如果政府一點有價值的公共服務都不能提供,就不應該徵收;如果政府可免費提供教育、醫療、養老等用以解決公眾的後顧之憂,一元起徵點都不高。
進一步說,仍篤信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人們,看到這些納稅人的錢,未經許可就被用於買茅臺、喝拉菲、吃宴席,這時再計較個稅起徵點是高是低,似乎意義不是太大了……(子房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