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22日表示,我國徵地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在城鎮化過程中造成了大量的“偽城市化”農民。現在進行人口統計,居住半年以上即按城市人口統計,而事實上並沒有享受市民待遇(11月23日《京華時報》)。
這部分農民處於非常尷尬的境地:一邊是土地已經被徵用,失去了賴以生存生活的生產資料,另一邊是成為所謂“城市人”後,在社會保障、就業、孩子入學等待遇上又沒有享受到真正的市民待遇。一些農民將土地出讓費花完後極有可能陷入生存困境之中。可以說,失地農民是偽城市化的最大受害者。
在這個偽城市化過程中最大的受益者是開發商和一些地方政府。房地產開發企業借著城市化之名,採取各種手段,甚至不惜仰仗某些地方政府撐腰強徵強拆開發房地產,目的在於謀取暴利。這是開發商拼命叫囂加快城市化建設的原因,也是開發商屢屢以城市化為說辭炒作房價、推高房價的原因。一些地方政府特別是城市地方政府從賣地中獲得了巨大收益,從房地產快速發展中獲得了稅收和GDP,這比辛辛苦苦發展第三產業和實體經濟來得快來得多。開發商與一些地方政府在城市化中有著共同利益,在結成同盟後,也就顧不得是真正的城市化或者是偽城市化而一個勁推進。
對大肆佔地、徵地甚至侵佔耕地的現象並不能完全否定,如果是根據發展的需要,城市自然而然的擴大、擴展,這是真正的需要,是必然的過程。最為可怕的是,目前在一些城市颳起的一股造新城、造大廣場的“運動”。看到大片大片的耕地一夜之間被一年閒置300多天的所謂休閒廣場佔用,誰都會心痛。
筆者始終認為,一方面城市化應該與經濟發展的速度,特別是與城市居民、農民的社會保障建設程度和水準相適應,不然就會出現偽城市化的情況。
另一方面應該儘快探索中國究竟該走什麼樣的城市化道路?必須正確看待和理解城市化這個概念,著重在“化”字上做文章。一種理解是城市化就是將不在城市的居民趕進城市,另一種理解是將農村特別是大的村鎮“化”成城市,即改造成城市。筆者認為,後一種城市化符合中國實際,是中國城市化的出路,即城市化是將農村行政村“化”成城市,而不是將農民趕進城市。13億人口是中國最大的國情,不可能按照將13億人口都趕進城市的做法搞城市化。如果真要這樣做,偽城市化不可避免。
要達到這個目標,首先必須要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問題,儘快打破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體制的弊端,實現農村和城市人口的自由、平等流動。其次,加大農村基礎設施投入,加快農村城鎮化建設力度。把村鎮建設成城鎮城市,不但留住農民而且還能吸引城市人,這不但是符合中國國情的城市化、城鎮化之路,而且是拉動當前經濟之必需。
只要確定正確的城市化方向,就能避免出現偽城市化現象,也才能切實保護好耕地資源,保護好被徵地農民權益,減少徵地糾紛,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