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出現了一個新詞,叫年底突擊花錢。每到年底的時候,政府部門就會形成一個花錢的高峰期。據媒體報道,今年,財政部門將在餘下的近兩個月中,確定超過3.5萬億財政資金的去向。(11月23日《中國青年報》)
既然是“突擊花錢”,那一定會存在許多“敗家子”行為,甚至會出現一些“碩鼠”。讓人糾結的是,這一現象的出現與現行財政體制有著很大關係。根據財政慣例,年終花不完的錢,不允許“年年有餘”,留待下一年度使用;而下一年度的財政預算也“向前看齊”,今年預算執行用不完,下一年的預算安排則會相對少一點。不要過高估計權力部門的道德自律,為了下一年度吃到甚至多吃些“口糧”,必然有部門想方設法把錢花掉。
杜絕這一現象,需要對現行財政體制有所變革。在改變“向前看齊”慣例的同時,還要加大財政資金的透明度和預演算法的執行力。如果財政支出真正做到了公開透明,如果預演算法能夠得到有效執行,那麼無論還剩多少錢,還會花掉多少錢,都會有陽光的殺菌消毒,錢再多也會花在刀刃上。相反,支出不透明,預算過於隨意,錢再少也會突擊亂花。
承認年底突擊花錢現象很普遍、性質很嚴重,也需要明鑒,但並不是所有的年底花錢都叫“突擊”,都應該蒙受指責。財政支出的線路圖,沒有哪一個國家可以工筆細描,做到平均發力。這其實和普通人家過日子差不多。對於許多家庭來說,每到年底總是花錢的高峰期,這個時候既需要置辦年貨,一些平時想買而未買的大件商品,也會選在這個時候買回家。財政支出同樣如此。每到年底,花錢的地方迅速增多,比如說迅速增加的民生補貼,額外發放的人力成本,這些都會在年底開支掉。而且,過年對於國人來說,不僅是文化上的團圓節,也是經濟上的清賬日,許多平時的資金往來、款項出入,都會選擇在年底支付。有些工程年初動工,無論年底是否竣工,都需要支付一部分甚至全部工程款項。這時,必然會迎來一個花錢的高峰期。
這種年底花錢,顯然是一種正常支出。把所有的年底花錢都叫做“突擊花錢”,那就有違客觀事實。如果壓力傳遞太大,那麼就可能影響財政的正常支出,該花的錢不花,導致民生福利得不到應有改善,經濟建設得不到新鮮血液,甚至有可能引發工程欠薪,誘發各種社會問題。
從這一意義出發,我們不能把所有的年底花錢,都冠上“突擊”之名。有必要區別看待認真甄別,哪些錢是必須花的,哪些錢是可花可不花的,哪些錢是不能花的。現在的問題是,在現行財政體制下,公眾很難分辨出年底花錢的合理性與非合理性。在矇眬中,公眾往往會感性先行,主觀至上,常常把所有的年底花錢貼上突擊的標簽。因此,即使單從財政部門自證清白而言,也應該對準公共財政的方向,對現行財政體制進行改革完善。只有這樣,才能讓年底突擊花錢成為“過去時”,才能讓經濟發展和民生福利的改善成為永遠的“現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