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以來,愛國的熱情在升溫,反思也在深入。日前央視《新聞1+1》報道稱,“他(李建利)只是一個普通的公民,他只是駕駛了一輛日係品牌轎車,一把U型鋼鎖砸穿了他的顱骨,也砸出了一個我們不得不深思的現實”。為了緝拿兇手,西安市公安局發佈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男子照片,並向市民有獎徵集線索。但是,案發11天,該名男子還是沒有任何消息。白岩松大呼,犯罪與愛國一點兒關係都沒有!
如今是個法治社會,欺負任何人逾越了法律的界限,任何理由都不行。即使以愛國之名。戾氣換了一副馬甲還是戾氣,犯罪換了句口號依然是犯罪。車禍撞人不是救人而是揮刀相殘,藥家鑫殺人是戾氣的積聚;一語不合不是辯論而是拳頭相向,韓德強打老者同樣也是戾氣的發泄。如果我們不反省,不能區別愛國和犯罪的根本區別,那麼這種戾氣的瀰漫將是禍國之源。
照著暴徒的邏輯推理,那麼奴隸主可以說:我殺的不是人,而是會說話的工具;蓋世太保:我處理的不是人,而是猶太狗;三K黨:我幹掉的不是人,而是黑鬼;紅衛兵小將:我踏倒的不是人,而是牛鬼蛇神,是叛徒內奸工賊反革命臭老九;性變態連環殺手:我清除的不是女人,而是垃圾;韓德強當然有理由說:我打的不是老人,而是漢奸!
放眼來看,戾氣借助愛國遊行也來了一次大遊行。無論是網路上、電視上、還是報紙上,“發飆”、“暴打”、“對罵”、“鬥毆”、“打砸”等等詞彙的出現頻率在升高,愛國遊行不幸成為了一個出口。戾氣就是一種殘忍、凡事要做得狠、偏向走極端的心理或風氣。在集體行動中,戾氣更容易被放大。正如集體心理學的研究表明,當公眾集會群情激昂時智商往往等於13歲,如果不加規束和引導,那麼就如梁啟超所說,譬之小兒授之以利刃,不是自我傷害就是傷害別人。
這就提出兩個問題:一是我們的地方政府如何應對在前,對群眾的愛國熱情善加引導,訴諸一套科學的預案為理性愛國加分;二是司法部門如何對罪犯加大打擊力度,對哄搶勞力士、打砸汽車超市的犯罪分子及時剔除出隊伍,繩之以法。
有遊行者事後痛悔沒有反擊暴徒,這種反思難能可貴,但是“以暴易暴”也不是解決之道。而只有文明和法治才是對付戾氣、擊敗暴徒最好的武器。 (付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