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舊金山大學商學院副院長黛爾·史密斯的一封辭職信,給中國的留學熱潑了一盆冷水。據報道,史密斯的辭職是鋻於外國學生的“大幅增加”。史密斯在信中說:“鋻於有如此多的學生英語能力差,且生源國比例不平衡,我們將會面臨一些獨特的教育及文化挑戰。”而學生英語能力差卻被錄取,源於“有條件錄取”政策。
這讓“有條件錄取”遭遇新的質疑。“有條件錄取(conditional offer)”是指英語水準沒有達到入學要求,或申請時大學第4年尚未畢業的同學,由校方給予的有條件錄取。只要稍有常識,就會知道,英語聽說、閱讀能力很差,怎麼可能適應全英文教學呢。為此,針對“有條件錄取”,就要評估學生是否在國外經過短期的語言學習,可以達到隨堂聽課的要求;還要做好語言學習的規劃以及萬一無法過語言關的準備(畢竟在國外讀語言的開銷很大)。但一心考慮送孩子出國的家長,卻對此沒有深入分析,抱著“送出去了事”的心態,有的想當然認為“有條件錄取”就是“錄取”,還有的則為自己孩子語言能力不強卻被錄取,而感到“幸運”,當然也有的考慮讓孩子留學,首要目的不是學,而是移民。
對於出國留學,很多家長和學生,是以接受國內大學教育,來看待接受國外教育的,因此很在乎被一所大學錄取,卻不在乎能接受怎樣的教育——在國內,被一所大學錄取,通常就被認為獲得這所大學授予的國家承認的文憑;而在國外,被一所大學錄取,並沒有什麼,如果學生不努力學習,很可能中途就被淘汰。
其實,出國留學一定要理性,要從獲得真本事出發,一紙海外大學的錄取通知書,說明不了什麼,要認真分析自己留學究竟為的是什麼,並結合自身情況做長遠規劃,不然就有可能花了大筆錢,卻學無所成。□熊丙奇(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