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幾任交通廳長前“腐”後繼,已經成為當地官場一個無法抹去的污點,輿論每每想描述當下腐敗現實的嚴重時,都會以“河南交通廳長前腐後繼”為例。而且,更讓河南官方難堪的是,這種“前腐後繼”似乎綿綿不絕。10月9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董永安涉嫌受賄罪案開庭審理。16年來,河南省交通廳已有4任交通廳長相繼落馬。
在三任廳長“前腐後繼”的腐敗奇觀之後,公眾對第四任的接連落馬已經麻木了,不覺得是多大的新聞,而感覺順理成章了——換人不換制度,正如換湯不換藥一樣,病是治不好的,腐敗是遏制不住的。交通廳長接連出事,公眾只注意到這個崗位不斷在換人,而沒有看到政府在改變制度設計上有什麼作為,沒有引入公眾監督,沒有強化對廳長權力的監督,沒有對官員實行家庭財產公示,沒有採取措施加強對這一“高危崗位”的約束。換人而不改體制,腐敗自然就綿綿不絕了。
交通廳長的前腐後繼,這是一個讓河南的官員感到臉紅的現實。他們的壓力很大,因為不僅輿論的目光一次次地聚焦到了河南身上,而且,河南官場似乎還會背上一個“貪官層出不窮”的罵名,好像這個地方特別容易出貪官,當地在腐敗的治理上似乎很不給力。
但是,交通廳長前腐後繼,真是河南的“特產”嗎?或者說,其他地方能帶著某種置身事外的優越感,去嘲笑河南交通系統的腐敗嗎?童話作家鄭淵潔在微博上的一段評論,給輿論提供了一個發人深省的角度,他追問:為啥只有河南的交通廳長前腐後繼?其他省的交通廳長守身如玉?還是河南檢察院給力?其他地方的檢察院姑息?
這樣的追問非常犀利有力,它打破了某些人那種流於淺表、自欺欺人的幻覺,穿透表像追問更深層次的問題:那些交通廳長沒有出過問題的地方,交通系統和廳長們真的沒有問題嗎?交通廳長落馬後換了新的交通廳長,就能杜絕腐敗嗎?我們都處於一種體制之下,生活在一個環境中,身上帶著同樣的問題。也許,沒有哪個地方可以笑話另外一個地方,沒有哪個地方可以沾沾自喜地把自己當成一個可以遠離體制弊病的例外者。
沒有查出問題,並不表明沒有問題;在位時沒有任何問題的跡象,並不表明真的就是守身如玉——無數案例已經說明瞭這個道理。那場車禍之前,誰也看不出陜西安監局的楊局長有什麼問題,公開的資訊都顯示他是一個清官。可這樣的“公開資訊顯示”是多麼地脆弱和不靠譜,多麼地經不起網友的搜索和網路的監督。一個不合時宜的微笑,就被“人肉”出了手錶,又被順藤摸瓜查出了違紀問題。偶然的個案,可以說是巧合,可類似的案例不斷發生時,就很難自欺欺人地說“經得起任何監督”了。從“表叔”事件後一些官員迫不及待地刪除公開亮相時的各種照片,就可以感受到官場的心虛。
“河南四任交通廳長前腐後繼”這個令人難堪的事實,並不只是笑柄。河南的交通系統生病了,需要吃藥的絕不止河南,其他地方也要吃藥,其他地方的交通廳長也需要警醒。這麼說,並不是戴著有色眼鏡去看每一個交通廳長,而是要超越地域、個案和所謂“奇觀”,而看到體制的大問題。這不是奇觀,而是現實,這不是河南獨有的現象,而是普遍問題。有媒體統計發現,從1997年河南交通廳前廳長曾錦成的落馬開始,至今全國已有十幾個省、市、自治區的20多位交通系統副廳級以上幹部因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落馬。也曾有媒體對腐敗案例進行分析,選出了官員經常落馬、系統經常出問題、窩案串案層出不窮的“官場十大高危崗位”,其中,“交通廳長”僅次於“國土局長”而名列第二位。
腐敗問題上,沒有哪個地方可以置身事外和沾沾自喜,沒有哪個地方有資格嘲笑另一個地方。10多年前,某個“20多年沒出過貪官”的地方自豪地稱本地官場“百官共廉”,可這個牛皮沒吹幾天,神話就破滅了,當地副市長落馬,而且一牽就是一大堆,這位官員身邊的人相繼出事。一時沒出腐敗案,不代表官場就是清廉的;一時沒有腐敗,不代表這個人就是特殊材料做的。腐敗是這個社會共同面對的問題,沒有誰可以例外。(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