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聞傳播理念

時間:2012-10-23 14:29   來源:光明日報

  任何國家的新聞傳播理論與實踐,都會受到這個國家的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民族心理、歷史傳統、文化背景等諸方面因素的影響。其新聞傳播制度的創設與發展,也是由該國國情、國家性質和其社會發展狀況所決定。各國新聞傳播制度及其理念的異同,體現了人類新聞實踐和傳播文化發展的多樣性、交融性與共通性。中國新聞傳播制度與體制的建立與發展,應當也必將具有中國的特點與風格。

  當代中國新聞傳播業的成長及其理論探索,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實踐為基礎,珍視本土經驗的積累和提煉,同時也注重對域外新聞傳播文明成果的了解、學習、借鑒和吸納。隨著新聞傳播實踐的推進和中外新聞傳播文明交流的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學的內容也將不斷地充實、豐富和完善。

  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體系的角度闡釋當代中國的主流新聞理念,可將其核心的關切與訴求概述如下。

  一、堅持“以人為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國家發展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文學藝術事業、新聞廣播電視事業、出版發行事業、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其他文化事業,開展群眾性的文化活動。”該條款中提到的新聞廣播電視事業、出版發行事業,含括了主要的新聞傳播媒體(當時尚未出現網路媒體)。憲法修改委員會在其提交的修憲報告中指出:之所以要在總綱中明示國家促進大眾傳播事業發展之責任,最主要的考慮,是因為新聞、出版等大眾傳播事業對於豐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具有明顯的重要性。這一規定及有關公民言論和出版自由條款的創設,明示了國家發展新聞傳播事業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的基本責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傳播制度建設的憲政法源。該條款的入憲,賦予了中國執政黨和各級國家機關落實“發展新聞傳播事業,滿足人民獲享新聞傳播之需求”的責任,也為新聞傳播的制度建設提供了一例具有中國特色的憲政法源,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理念賴以立論的最權威的規範理據。

  在中國,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2008年6月2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考察人民日報社時專門就新聞宣傳工作發表了重要講話,明確提出“堅持以人為本,是做好新聞宣傳工作的根本要求”;“要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新聞宣傳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面向基層、服務群眾、深入實際,多報道人民群眾的工作生活,多反映人民群眾的利益要求,多宣傳人民群眾中涌現的先進典型,激勵全體人民信心百倍地創造美好生活”。該講話的上述內容,是中國執政黨對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一種與時俱進的理念闡釋、政策強調與實踐引導。

  值得注意的是,憲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不僅將發展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大眾傳播事業作為國家的一項根本任務予以明文規定,而且著意強調了國家發展的是“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大眾傳播。憲法在這裡所表稱的“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主要是對我國新聞傳播事業宗旨和政治方向提出的要求,而不是對新聞傳播資源獲享者的身份規定和資格限制。事實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有權依法成為“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新聞傳播資源的享用者和消費者。

  二、按照新聞傳播規律辦事,講究新聞傳播藝術

  胡錦濤在2002年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指出:“要尊重輿論宣傳的規律,講究輿論宣傳的藝術,不斷提高輿論引導的水準和效果”。這是中國共產黨歷任主要領導人首次談到“尊重輿論宣傳的規律”。2008年在人民日報社考察工作時的講話中,胡錦濤進一步明確提出了“按照新聞傳播規律辦事”的要求,這一要求承繼了馬克思165年前表達的思想。馬克思在1843年寫道:“要使報刊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必須不從外部為它規定任何使命,必須承認它具有連植物也具有的那種通常為人們所承認的東西,即承認它具有自己的內在規律,這些規律是它所不應該而且也不可能任意擺脫的。”〔1〕

  新聞媒體的從業人員及其管理者、領導者都要按照新聞傳播規律辦事,講究新聞傳播藝術,克服盲目性,增強科學性。中國執政黨對新聞媒體的政治、組織領導,是建立在尊重新聞傳播規律基礎之上的科學領導,這是“科學發展觀”在新聞工作領域的具體落實和體現。

  按照新聞傳播規律辦事,就要實事求是地調查了解對內對外的傳播環境、各種傳統和新興傳播媒介的特點以及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不能依靠個人的主觀感覺。必須建立起長期、科學、系統的調查機制,深入分析各種力量之間的變化,及時調整傳播的重心和基調,研究各類受眾群體的心理特點和對資訊的接受習慣。在了解傳播態勢、受眾心理的前提下,善於主動研究、設置公眾關注同時又是黨和國家的重大事項的議題。這種設置不能只是傳媒一方的主觀意志,而要建立在對輿情充分了解的基礎上。

  只有把握和尊重新聞傳播規律,才能提高輿論引導的權威性、公信力、影響力和感召力,增強新聞報道的實效性、生動性、可信性和適讀性。

  三、執政黨為新聞傳播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有效的政治保證和組織保障

  新聞傳播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既是世界各國普遍存在的通例,也是當代國際社會的一項基本政治共識。

  當代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條件下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展開的。這種政黨制度既不同於西方國家的兩黨或多黨競爭制,也有別於有的國家實行的一黨制。它是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是適合中國國情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與這一政治制度相適應,中國的執政黨——中國共產黨通過“黨管媒體”、“黨管幹部”為國內新聞傳播事業健康、有序的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政治保證和組織保障。

  中國共產黨歷來強調新聞媒體是黨、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是黨的整個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2004年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更是明確提出了“堅持黨管媒體的原則”。堅持黨管媒體的原則,就是要使新聞媒體體現出無產階級政黨的思想意志、政治要求和組織原則。但是,黨管媒體決不意味著黨對新聞媒體的消極控制和拘限,而是為了引領新聞媒體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公民獲享知情權、監督權、表達權和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等民主權利營建規範有序而又充滿活力的新聞環境與傳播條件。

  2010年在全國宣傳部長會上,談到黨管媒體時,李長春同志強調,要“切實做到善待媒體、善用媒體、善管媒體,充分發揮媒體凝聚力量、推動工作的積極作用。”這一論述後來被簡稱為“三善論”。“三善論”的提出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要求,具體闡釋了黨管媒體原則的基本內容。所謂“善待媒體”,就是要正確認識新聞媒體的職責和特性,尊重專業;所謂“善用媒體”,就是要發揮新聞媒體在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中的主體作用,鼓勵創新;所謂“善管媒體”,就是要按照新聞傳播規律對新聞媒體實施科學的管理,順勢而為。因此,“三善論”是新時期黨管媒體原則的與時俱進。

  四、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對新聞報道的客觀真實公正負有專業性的注意義務與核實責任

  堅持新聞的真實性原則,是新聞媒體必須嚴守的職業道德底線。新聞的“真實”,是指新聞報道與所反映的客觀現實相符合,新聞報道的事實必須是確實存在和發生的。

  作為採集和提供新聞的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應當對新聞報道的真實準確客觀負有專業性的注意義務與核實責任,保證新聞要素準確無誤,情節屬實;未經證實的消息,應加以說明;除需要對提供資訊者保密外,報道中應指明消息來源;報道中的細節必須真實,不加以拔高、想像和誇張;報道所採用的聲音、圖像均應來自新聞現場或與報道主題相關的采編活動,而非個人編造或拼接;在報道、說明、解釋和評論事實時,要力求全面、正確地反映社會生活的主流和真相,避免因為報道和言論的膚淺、片面、偏頗而導致公眾對事物的判斷產生偏差或錯誤。報道一經發佈,如果發現失實或其他差錯,應立即公開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響。

  新聞真實的實現標準,既是靜態的,也是動態的。新聞媒體對真實性的承諾,有時不是一次性地兌現的,需要通過多次跟進、補充報道和及時更正來完成。

  新聞真實是新聞可信首要但非唯一的保證,要確保新聞傳播和輿論引導的權威性、公信力和影響力,除了堅持新聞的真實性原則之外,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還需恪守全面、公正、公平、不歧視等新聞職業的基本道德準則。

  五、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是新聞媒體首要的政治責任

  當代的新聞傳播對國內外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領域的輻射日益加強,對人們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影響日益深入,新聞媒體在享有、施展其資訊傳播力、言論表達力和輿論影響力的同時,理應也必須承擔相應的公共責任,這是中外新聞媒體和新聞學人的共識,區別只在於如何指認、闡釋此種公共責任的豐富內涵,或者對這種公共責任的某些方面予以更多的關注和強調。廣義的新聞媒體公共責任,包括媒體對國家和國際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之良性、有序發展所應肩負的建設性擔當,也包括媒體對其受眾和服務對象所應恪守的職業道德。

  中國新聞媒體首要的政治責任,是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它要求新聞媒體牢固樹立新聞傳播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做好重大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在重大問題、敏感問題、熱點問題的新聞報道上把好關、把好度,確保新聞傳播活動在鞏固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進程中發揮積極作用。

  六、新聞媒體各職能的相互協調與統一

  在當代中國,新聞媒體依照自己創辦的宗旨面向公眾提供新聞報道、時事評論、受眾來稿來信和其他資訊,發揮著重要的職能。

  新聞媒體的首要職能是傳播資訊,通過真實、準確、全面、客觀的新聞報道把國內外每時每刻發生的重要事件、有價值的資訊及時告知公眾。

  新聞媒體的第二個職能是引導輿論,把代表主流社會思想的輿論表現出來,營造有利於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良好輿論環境,做好重大問題、敏感問題、熱點問題的輿論引導,化解矛盾,理順情緒,堅持有利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的輿論導向。

  新聞媒體的第三個職能是促進發展,積極主動地推動發展,挖掘和介紹各行業的先進典型和新生事物,以榜樣的力量推動生產力發展、民主政治發展和先進文化發展,激勵全體人民信心百倍地創造美好生活。

  新聞媒體的第四個職能是普及、宣傳知識,廣泛持久地把人類創造的新知識、新技術、新思想、新理論介紹給公眾,促進知識的交流與創新。

  新聞媒體的第五個職能是教化公眾,通過各種報道、評論和其他媒體作品傳播先進文化,潛移默化地引導公眾提高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關心社會進步、生態環境文明的責任感,優化公眾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新聞媒體的第六項職能是輿論監督,揭露公眾關心的社會矛盾和違法違紀事件,通達社情民意,傳達弱勢群體的呼聲,批判霸權主義、強權政治和非人道行為,伸張正義,主持公道。〔2〕

  新聞媒體作用的有效發揮,需要其各項職能之間的協調搭配,尤其需要達至“體現黨的主張與反映人民心聲的統一,堅持正確導向與通達社情民意的統一,正面宣傳為主與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的統一”。〔3〕對新聞媒體負有領導責任的執政黨、新聞媒體的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各類新聞媒體應以各自的職責構建,達至上述統一的傳播和督導機制。

  實事求是地看,在我國新聞媒體的工作實踐中,其各項職能的發揮並不總是能夠自然地保持一種協調搭配的最佳狀態,重此輕彼甚至顧此失彼的“職能失衡”現象時有發生。正因如此,黨的領導人才提出上述“三個統一”的要求,督促新聞媒體注意其職能調配的合理分佈,以求為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營造一個更加均衡的傳播環境與新聞生態。

  綜上所述,以人為本、尊重規律、黨管媒體、客觀真實、正確導向、諸職協調,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傳播理念的基本骨架,它們之間互為依存、有機統一,合力構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事業得以充分施展其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制度優勢和密切聯繫群眾優勢的理論基礎。其中,以人為本是核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傳播的出發點和歸宿;尊重規律是基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傳播的科學依據;黨管媒體是原則,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傳播的鮮明個性;客觀真實是前提,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傳播的職業底線;正確導向是追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傳播的社會責任;諸職協調是目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傳播孜孜以求的理想狀態。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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