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場到醫院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鐘!”這是120急救中心王醫生昨天發的微博。王醫生說,7日晚6時許,田村北路一名年過五旬的騎車人不幸被軋成重傷。王醫生隨車搶救傷者的過程中,親眼看到一路上鮮有車避讓,眼睜睜地看著一個生命在她面前逝去。
此前曾有網路調查顯示,遇到急救車不避讓的私家車超過一半以上。只是有司機坦言,他並不是不想讓,而是“以前從未遇到過這種情況,不知道該怎麼讓。前方有紅燈,能闖嗎?沒有應急車道,又該讓到哪去?因此違章了,會不會挨罰?”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明確規定,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但怎麼個讓行卻並無明文規定,難怪司機們不知如何避讓呢。
就該新聞而言,我們為鮮有車避讓救護車導致傷者死亡而痛心不已,但作為晚高峰的各個路段,我相信執意不讓的司機不會太多,而此時路上擁堵的車輛,導致救護車前方車輛無處避讓,或者是不知如何避讓。令人寒心的是,在駕駛員培訓中沒有怎樣避讓特種車的內容,在考取駕照時我們也鮮見相關規定和要求,而法規中的“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並未告知避讓的方法,可謂是不盡完善留下漏洞。
今年1月,一則“實拍德國千余輛車自覺給急救車讓道”的視頻在國內不少網站都被點擊了上百萬次,很多中國民眾驚嘆德國司機的車德。但這更應歸功於德國相關法律中具體讓道方法——任何車輛聽到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急救車的鳴笛聲都必須讓道,左車道的車往左靠,右車道的車往右靠,以空出一條“應急通道”。如果是3車道以上,不能平分向左右分開的話,一般情況下中間車輛往右靠。比比看,我國也有應當讓道規定,但考慮到這樣的操作性了嗎?
應該說,儘快制定相關法律加大對不讓道車輛及其司機的處罰是應該的,同時借鑒新加坡在救護車前安裝攝像頭隨時拍攝不讓行車輛並重罰也是可行的,但制定並普及如何避讓救護車等特種車的方法更為重要,我們與其把重心放到不避讓之後的處罰上,還不如在強化教育培訓和相關方法技巧上花功夫,只有在做到了告知每一個社會車輛司機如何避讓特種車知識和方法的前提下,才可能不再總是承受鮮有讓道致使生命無辜消逝的嚴重後果和習慣用道德大棒和法律嚴懲來對待不避讓的行為。還有,對於主動避讓者是否可以有所獎勵,至少對其在避讓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違章、刮擦等給予減免或補償,這樣獎罰並舉再結合避讓常識的普及,相信不遠的將來一個自覺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的良好社會風尚定會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