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宇/畫
女醫生黃曉燕2004年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但河南省中醫管理局誤將持證人性別填成“男”。8年來,黃曉燕8次申請更改錯誤無果,而“變性”證書使她無法從醫,只能賣藥(8月16日《鄭州晚報》)。
在“被”字當頭的語境中,女醫生在執業資格證上“被變性”,也許算不上什麼新鮮事。真正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女醫生奔波8年、8次申請更改錯誤,依然無法將證書上的性別更改過來。
如果說女醫生“被變性”是相關部門工作上的低級失誤,那麼,多年行政不作為、不糾正這樣的“低級失誤”,則只能用無恥形容了。更令人心寒的是,面對質疑,涉事單位的工作人員竟然稱,“負責考試和發證的兩位領導都出差了,不方便透露他們的聯繫方式”。這樣的答覆,與其說是理由,不如說是一個拙劣的藉口。
透過這種不是答覆的答覆,我們恰好發現了女醫生“被變性”的病根,那就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或者說,少數公職人員習慣了高高在上、飛揚跋扈、推諉搪塞式的官僚作風,甚至喪失了最起碼的反思精神、“以人為本”理念和敢於擔當的精神。
公職人員出現工作疏忽乃至工作失誤,未嘗不可理解和寬恕,但知錯不改、長期行政不作為,卻是不可原諒的。畢竟政府的一切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公職人員是“公僕”,人民群眾是“主人”。而在這個世界上,只有僕人服務主人的規矩。
不管怎麼樣,這位女醫生都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困擾她長達8年之久的“被變性”問題,必須得到及時解決。此外,對於女醫生因“被變性”而遭受到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相關部門應該給予合理的補償。當然,千萬別忘了那些隱藏在女醫生“被變性”事件背後的行政不作為者,他們必須為自己的“不作為”付出相應的代價。
放之更寬闊的公共管理領域,道理同樣如此。要想清除少數幹部的“官本位”思想,遏制官僚作風,重塑以公僕意識和平等意識為核心的官場文化,確保公權力不偏離“為民服務”的軌道,關鍵在於完善監督機制和問責機制。如此,才能真正馴服那些桀驁不馴的公權力,充分實現“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理想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