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讓每一個舉報者的人身安全等得到足夠的保障,再輔以讓知情者敢於戰勝自我的獎勵,敢於舉報職務犯罪的人必然會更多。
1月11日下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深改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次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李克強、劉雲山、張高麗出席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京華時報》1月12日)
反腐敗工作,離不開人民群眾的支援。暢通舉報渠道、保護舉報人免遭報復、獎勵舉報人等等,這些都是發動群眾跟職務犯罪作鬥爭的有力之舉。此次中央從國家層面專門出臺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規定,彰顯了中央嚴厲查處職務犯罪的決心,也將使“打虎拍蠅”更具合力。
老話常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有些職務犯罪是在一對一的情況下完成的,即使再隱蔽,也難逃東窗事發的結局。這其中,舉報的作用舉足輕重。有媒體曾總結貪官落馬的幾大前兆,“被實名舉報”位居其中,有些官員在落馬前就長期陷入實名舉報風波之中,典型案例包括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案、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案等。
早在2009年,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調查數據就顯示,對腐敗行為,有40.1%的人認為自己有舉報義務。在反腐敗工作成效越來越明顯、要求越來越高的當下,每個公民都應該意識到,舉報職務犯罪應成為自己應盡的法律義務。有了這個意識,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會付諸實際行動。擔心報復就是阻礙舉報人做出舉報之舉的最大“絆腳石”。
在舉報職務犯罪的大軍中,情婦舉報佔據了較大的比例,曾有媒體調查,1987年至2010年120名落馬的省部級高官中,有25%是因為被情婦舉報。2007年7月,陜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就是被他最信任的情婦組成11人“情婦告狀團”拉下馬。
分贓不均或其他利益糾葛是導致情婦倒戈相向的主要動機。而一般的群眾舉報職務犯罪,需要極大的勇氣與魄力。曾有專家稱,改革開放30年來,評出的10個反腐名人,其中9人遭到打擊報復。這是在舉報人保護措施不足的情況下發生的怪相,必須通過完善舉報機制、保護公民舉報權利來扭轉。
201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修改完善了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在保護、獎勵舉報人方面進行了完善。在當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的第十六個“舉報宣傳周”活動中,就受理舉報、控告、申訴13796件,接受諮詢228291次,答覆實名舉報2377件,獎勵舉報有功人員412名,獎勵金額692692元。2015年修訂的《關於深化檢察改革的意見(2013—2017年工作規劃)》,又明確提出要推動完善國家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制度。
如今,有了中央規定,保護、獎勵舉報人的工作更有保障。但要真正落到實處,還在於實際操作辦法的細化與完善,在於職務犯罪舉報工作機關和工作人員的具體落實。只有讓每一個舉報者的人身安全等能得到足夠的保障,再輔以讓知情者敢於戰勝自我的獎勵,敢於舉報職務犯罪的人必然會更多,行使舉報的義務就會真正從意識層面上升到行動實際,社會監督的力量自然更為強大。 (許輝)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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