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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與共用開放相互促進

2016年09月21日 13:34:33  來源: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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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評論員 楊于澤

  網際網路是一個互聯互通的網路空間,網路安全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這就決定了網路安全是開放條件下的安全問題。在全球網際網路治理方面,中國鮮明地提出“四項基本原則”,即尊重網路主權、維護和平安全、促進開放合作、構建良好秩序。我們是以開放來謀發展,打開門來實現網路安全。

  開放的網路安全觀,基於網際網路“互聯互通”的現實。網路創造了人類生活新空間,拓展了國家治理新領域,極大提高了人類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網際網路讓世界變成了“雞犬之聲相聞”的地球村,相隔萬里的人們不再“老死不相往來”。在物理的世界範圍內,我們正在推動建設“一帶一路”,讓世界各國互聯互通;在網路空間,世界互聯互通已成為現實,安全開放的網際網路讓我們更積極地融入世界。

  以向世界開放的心態擁抱世界。一方面,我們歡迎外國企業在華發展,尊重和保護外國企業合法利益。另一方面,中國網際網路企業也努力走出國門,深化網際網路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做到“國家利益在哪,資訊化就覆蓋到哪”。開放意味著合作,也意味著機會,中國與世界在網路空間是一種共贏的關係。

  開放是以安全為前提,否則一面驅除了封閉的思維,一面卻為各種低俗、混亂的思想與觀念裹挾。封閉的思想認為,網際網路很複雜、很難治理,不如一封了之、一關了之。也有一種認識是,網際網路的天性是共用,應該放任自流,不加管涉。這些思想認識皆未成為主流,中國網民的成長經歷告訴自己:網路安全與互信開放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係。

  中國主張開放合作,是以尊重網路主權為前提、以構建良好秩序為依歸的。網路空間不是一個如同傳統的公海、極地、太空一樣的全球公域,一國有權獨立自主地發展、管理、監督本國網際網路事務,不受外部干涉,並且能夠平等地參與國際網際網路治理,有權防止本國網際網路受到外部入侵和攻擊。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網路企業必須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不損害中國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在華發展的外企要守法,本國網際網路企業也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

  隨著網際網路資訊技術的發展,資訊化、數字化已經滲透到人類社會生活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角落,網路安全既非單一企業或行業可以解決,也非某個國家可以成功攻關。現在網路全球化已經不是簡單的“互聯互通”,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網路空間與產品消費上已經深度融合。網路安全問題超出企業、行業與國家的界限,需要進行全球治理,自然需要政府和企業各方加強互信、促進開放合作、協同創新。

  關起門來可能得到一種虛幻的安全,但放任自流只會讓網際網路成為“法外之地”,並不會自然而然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工具。忽視網路安全,開放失去了內在價值。堅持開放,實際上就是網路安全的“強國之路”。我們強調尊重網路主權,開放合作也是一個客觀事實,是大勢所趨。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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