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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趙晚報:讀懂中學800萬獎勵學生的弦外之音

2016年11月24日 10:49:41  來源:石家莊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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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讀懂中學800萬獎勵學生的弦外之音

  11月20日,溫州蒼南縣樹人中學在高一家長會上,給中考成績優異的高一新生發放800萬獎學金。不少網友吐糟,學校有錢任性,真是土豪。(11月23日揚子晚報)

  800萬獎勵學生,換來的卻是輿論的批評。專家認為,該做法確實有違教育初衷,教育是為了發展學生,讀書是為了提高學生的涵養和素質。如果學校發放大額的獎學金,用金錢去鼓勵學生,可能會讓教學過分功利化。

  不過,如果我們讀一讀該校董事長林元洲的解釋就會發現,上述批評雖然有一定道理,但是沒有射中靶心。用金錢鼓勵學生只是一個方面,學校如此做更有自己的苦衷:作為民辦學校,不能擁有優勢的招生政策,招生時間晚,雖然辦學品質好,但很難招到好生源,只好通過獎學金的方式吸引好生源。這就是說,作為民辦高中的樹人中學如此獎勵學生是為了吸引學生到該校就讀,而背後的原因則是對民辦高中招生受到的歧視不滿。

  民辦高中招生受到歧視,確實是個多發現象。一些地方對民辦高中招生實行招生人數、地區和分數的“三限政策”,導致部分民辦高中招生人數猛降。即使給民辦高中下達了一定的招生指標,也是等公辦高中選擇學生之後才輪到民辦高中招生。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一些民辦高中才想方設法吸引更多的初中生來就讀。

  所以,當務之急是認真落實民辦高中的有關法律政策,解決其招生受到歧視的問題。作為直接面向市場配置資源的自負盈虧的民辦學校,應該比公辦學校享有更充分的辦學自主權和自主招生權,從而發揮自身優勢,滿足家長和學生多元選擇教育的權利。要清理、取消各種限制民辦學校招生的歧視性政策,在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允許民辦學校與學生進行雙向選擇。在學籍管理和招生考試辦法上,給予民辦學校必要的政策空間,對於符合條件的民辦高中應該享有和公辦高中同樣的招生權利,而不是等公辦高中招生後才讓民辦高中“撿人”。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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