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遏制天價片酬,不只立法一條路
立法遏制天價片酬的提法已經不是第一次進入公眾的視線。去年11月初,電影促進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並將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在這部被輿論稱為“文化產業第一法”的法律審議過程中,就多次有人提出要立法為片酬劃紅線。然而,最終出臺的法律並沒有對這個問題給出明確答案,而是把難題留給了部門規章——電影管理條例。於是,就出現了這種“輪迴”式的輿論話題。
天價片酬到底算不算一個影響電影產業健康發展的問題呢?答案是肯定的。近年來,我國影視劇演員片酬屢創新高,由於缺乏合理的定價標準,在業界引發了廣泛爭議。有業內人士指出,日韓與好萊塢明星片酬通常只佔電影總預算的20%至30%,而國內當紅演員的片酬要佔到電影製作成本的50%以上,某部電視劇兩位主演片酬合計達到1.5億元,堪稱天價。
演員片酬過高實際上擠佔的是電影創作隊伍的資源,一些電影無法引入高品質的創作團隊,以致不得不粗製濫造,敷衍了事,最終拉低的還是電影的品質。
演員片酬過高如果只是阻礙了電影產業的發展倒也罷,畢竟這種影響還在有限的範圍之內。可更令人擔憂的是,演員的高收入給整個社會風氣帶來的負面影響。2015年,兩位知名演員斥資兩個多億舉辦的世紀豪華婚禮,震驚世人,引發了一場關於奢侈之風的大討論。王寶強離婚案,引人關注不僅僅是出軌,還有其鉅額的家庭財產。演員作為公眾人物,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是社會的焦點,都會給社會心理帶來不同的暗示,所以天價片酬可能已經遠遠不是電影產業自身的問題了。
既然是這樣,為什麼不能通過立法來限制演員的片酬呢?道理很簡單,那就是演員的片酬是市場行為,多少由市場來決定。法律可以無處不在,但必須要保持適度的謙抑,否則就會壓制市場活力,阻礙市場的發展。事實上,電影促進法立法的一個重要功能還在於規範政府行為,明確政府的權力邊界,避免政府越界。
這也就是為什麼雖然很多人都在呼籲,但電影促進法並沒有直接出手干預演員片酬的原因。法律只在第九條原則性地提出,“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堅持德藝雙馨,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加強自律,樹立良好社會形象”。這可以看成是一種倡導,倡導演員要引領良好的社會風尚,弘揚正確的價值觀。
那麼,現在這個問題甩到了電影管理條例的修訂上,是否電影管理條例就可以超越電影促進法,邁出更大的一步呢?其實,無論是國家法律,還是部門規章,原理都是一樣的,都不應該突破基本的立法原則。也許規章可以對片酬所佔投資的比例加以規範,但相信在實際操作中也會面臨各種各樣的規避行為。
那麼,天價片酬這個問題難道就無解了嗎?非也!正所謂市場的問題還是要通過市場來解決。為什麼會有天價片酬?根本原因還是劇本太爛,要靠演員來托。觀眾進電影院,要麼看故事,要麼看臉,兩者總要有一樣吧,否則誰花那個冤枉錢?所以,歸根到底,內容才是解決電影產業一切困境的萬能鑰匙。能講好中國故事,創作出打動人心的好作品,讓人們把注意力從演員的臉上轉到故事中,天價片酬自然不會再有存在的必要了。說白了,沒有爛片就沒有天價片酬。
最後,還是用電影促進法的立法原則來結尾吧,電影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尊重和保障電影創作自由,倡導電影創作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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