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航空公司發佈通知稱,由於目前航空燃油綜合採購成本上調,將於26日零時起再度上調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據5月26日《新京報》)
800公里以下和以上上調幅度分別達到33.3%和27.3%。此次上調後,國內航線的徵收標準已經達到了歷史第二高位。上調的理由是“由於目前航空燃油綜合採購成本上調”,僅僅16個字。
就在多家航空公司宣佈再度上調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時,另一條消息引起了筆者注意:國家發改委上調了國內航空煤油價格:從5月25日淩晨起,國內煉廠航空煤油出廠價每噸上漲了800元。
那麼,這樣一個邏輯關係就出來了:石油壟斷集團聲稱煉油虧損——發改委上調航空煤油價格——航空公司上調燃油附加費——最終由消費者埋單。源頭在於財大氣粗的石油集團以煉油板塊虧損為由要求上調價格,航空公司則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可笑的是,這種埋單時間24小時不到就轉嫁來了。
由此可以看出,政府定價的壟斷企業上游產品只要敢漲1毛錢,下游企業就敢於漲價1元錢,價格連鎖反應相當大。
航空煤油價格的上調也令人疑惑。一是近期國際石油價格圍繞每桶100美元在上下波動,國際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加權平均價格變化率持續大幅收縮,縮小到1.59%。國內油價上調壓力已經大大減緩,這時較大幅度上調航空煤油價格令人不解。二是煉油廠虧損不應構成上調油價的原因。因為,煉油廠大多數是兩大石油壟斷集團的內部企業,兩大石油集團年利潤上千億元說明,在煉油與油品銷售中存在利益分配失衡問題,是一個內部利益分配問題,企業應首先考慮內部消化和解決。三是上調油價後,航空公司等企業最終都將成本轉嫁給了消費者,這無異於直接給高企的通脹火上澆油。
目前這種對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商品如農副產品和日用消費品又是約談又是控制,不讓漲價,而放任成品油價、電力等壟斷企業產品一味漲價的做法,破壞和扭曲了市場公平和規律,干擾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並且使得壟斷企業成為推高通脹、增加消費者負擔的推手。
因此,筆者建議,面向市場消費者的諸如油價、電價、水價、氣價、煤價、過路費等應暫緩漲價步伐,先下大力氣進行產業鏈以及壟斷企業內部利益格局調整和重新分配,比如:石油壟斷集團內部銷售環節讓利於煉油環節,電網公司讓利於發電廠等。(余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