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武漢市政府常務會議作出決議,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湖北省著名商標、武漢市著名商標認定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專項獎勵。
據統計,截至2010年底,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我市商標註冊量居第六位,市場主體擁有註冊商標數居第九位;我市平均11.29戶擁有1件註冊商標,低於全國10戶擁有1件的平均水準,而我市的馳名商標數量僅15件,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排名墊底。
從公佈的數據來看,武漢市商標註冊量,在全國處於中上游水準,這得益於城市經濟的整體規模較大;市場主體擁有商標相對數較低,則顯示了武漢人商標意識的缺失。從武漢市發佈的《2010年武漢智慧財產權發展狀況》中可以看出,上年6月份公佈的武漢納稅百萬元以上民營企業百強中,竟然有48家企業沒有註冊商標。“精武鴨脖”、“黃鶴樓”等武漢品牌頻頻被外地企業搶注,武漢企業在商標意識上的薄弱亦可見一斑。
商標是由古代工匠們將簽字或標記印製在其製成品上演變而來,在商業社會中作為個人或企業,生產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標誌,它是法律對個人或企業專屬知識權利的保護。商標不僅可以阻止假冒者的不正當競爭,也能在消費者中起到宣傳推廣的作用,可謂是現代商業活動的基礎標識。曾有人斷言,即使一把火把可口可樂的所有資產燒光,可口可樂憑著其商標價值,仍能重新“復活”。
中國傳統商業中的字號、招牌,與商標的功用有相似性。商品或服務以口口相傳、約定俗成的方式被公眾知曉,也能起到商標的作用,比如提起武漢的知名小吃,人們自然會聯想到老通城豆皮、蔡林記熱幹面、五芳齋的湯圓,但這些小吃的特點如果沒有被標記下來,形成的品牌價值就只是一個市場概念,不會受到法律保障。
現代商業告別了傳統的商業模式,企業競爭的核心已經由產品品質競爭上升到包括商標在內的智慧財產權競爭,商標已經成為企業的重要無形資產。凡是謀求長遠發展的企業,都應該在產品或服務產生的初期儘早註冊商標。反之,一家企業,即便品牌再好,商標知名度再高,如果沒有註冊,到頭來就可能“為他人作嫁衣”,無形資產不斷受到侵害。
武漢企業在商標意識上的薄弱,對武漢工商業的整體發展會產生不利影響。比如武漢的知名品牌“精武鴨脖”、“周黑鴨”,在發展初期時市場預期不明,沒有及時註冊商標,產品發展壯大後不得不耗費很大精力和資源用於搶奪商標、維權打假中。又如“九牧王”、“匹克”等知名品牌,曾經也是從代工做起,與武漢企業處於同一起跑線,但是,這些企業有較強商標意識,注重產品附加值,最後成功轉型,成為行業的龍頭企業。反觀武漢一些企業,依舊維持在低水準的競爭中。
為了鼓勵企業註冊商標,武漢市已經建立了商標行政執法機關與馳(著)名商標企業的聯合打假機制,並且對獲得商標認定的企業,也將給予相應獎勵。政府的努力值得肯定,也要看到,政府主要起到規範、引導的作用,商標戰略的有效實施最終還是要依靠市場主體即企業自身品牌、商標意識的轉變與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