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年來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調整上看,“減稅”一直是主基調。比如,2006年取消農業稅,2008年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2009年增值稅轉型改革以及結構性減稅措施等,都是減稅的“大動作”,每一項減稅政策的力度,都能為企業和居民每年減輕稅負上千億元。(人民日報11月7日)
其實,縱觀幾次減稅改革,都帶來的一個現象就是總稅收不降反升,有的個別稅收即使進行了減稅改革,但仍然出現強勢增長。比如:2008年3月1日起個稅起徵點從1600元提高到2000元後,2008年個稅收入為3722億元,比2007年增加537億元,同比增長16.8%。
2009年推出的增值稅結構性減稅改革也是如此,當時財政部、國稅總局提交的測算數據稱,這將導致財政減收超過1200億元,而實際結果是,2009年增值稅收入約1.85萬億元,比2008年增加了484億元。
為何出現這種情況?有的學者認為是稅收改革思路出現問題,改革偏離減稅方向。幾次稅收改革確實呈現這一傾向,比如個人所得稅改革,由於稅收制度存在根本性缺陷,導致呈現逆向調節。財政部披露的數據也顯示,2010年,國內65%的個人所得稅來自工薪階層。
另外,中國目前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收制度,也使整個稅收制度存在逆向調節現象。經濟學上有一個規律叫邊際消費傾向遞減,指的是收入越高的群體,收入中用於消費的比例越低。比如,現在一個月掙5000元收入的,可能消費4000元甚至全部消費,比例佔收入的80%以上。但是一個月掙100萬元通常消費不了100萬元。對於中國總消費來說,大多普通居民的消費總和遠遠大於少部分富人的消費。同時,三大流轉稅覆蓋社會各個產業,這樣我們可以認為普通居民負擔了中國90%以上的稅收。
當然,由於稅收的複雜性和稅種之間的相互聯繫性,使得人們對稅收改革是否真正帶來減稅效應也存在認識誤區。可以說,有的稅收改革看上去是減稅改革,但不完全是減稅改革。比如這次增值稅擴圍改革,雖然可以解決第三產業重復徵稅問題,降低第三產業稅負,是減稅改革。但事實並不如此。首先,如果企業降低增值稅等流轉性稅負,就會導致企業利潤上升,利潤上升導致所得稅稅基上升,增值稅降低了,所得稅繳納增多。其次,企業營業稅是按照企業銷售總額徵收的,並沒有上一環節稅收抵扣,所以不重視上游環節索取稅票問題,上一環節稅款流失現象嚴重。如果增值稅擴圍改革後,上一環節稅款能夠抵扣,那麼企業就會重視上一環節繳納稅費票據的取得。在當前以票控稅、增值稅專用發票實施稅控裝置認證抵扣的情況下,就會讓上游環節不開票逃稅的現象大大減少。這樣,勢必也會帶來相關稅收增長。
所以,對於當前的稅收改革,官方要慎言減稅基調,要多宣傳改革的實質性東西,要讓群眾知道稅收改革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的調節作用,而不能一味只說減稅。當然,減稅是好事,可是如果改革實際上不減稅,則勢必又會讓人們大失所望,改革公信力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