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係,引導天然氣資源合理配置,促進節約用氣, 12月26日,國家發改委正式在廣東、廣西兩省區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將現行以“成本加成”為主的定價方法改為按“市場凈回值”方法定價,國家制定的統一門站價格為最高上限價格,建立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掛鉤調整機制。
在連續幾年“氣荒”之後,天然氣價格改革終於破冰,並率先在粵桂兩地試點,此舉能取得什麼樣的經驗,無疑值得關注。廣東省物價局在昨天的官網上挂出消息稱,根據新的定價機制測算,西氣東輸二線天然氣到達廣東的最高門站價格為2.74元/立方米,稍高於進口的澳大利亞LNG價格,但低於其他氣源價格,價格具有比較優勢,總體上不會增加用戶負擔。可是誰都知道,這個具有比較優勢的價格也只是相對於目前的氣價而言,當天然氣價改全面啟動後,能否再保持這個低價就另當別論了。因而,所謂的價改不會推高試點地區的氣價,也只是暫時的,並不具有多大的參考意義。
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最終目標是放開出廠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政府只對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管道運輸價格進行管理。從公平公正角度而言,這有其合理性。但公眾有理由擔心,如果只放開出廠價,卻不放開行業的市場,這種單純的價格改革會否淪為壟斷企業漲價的代名詞?
這種擔憂並不是杞人憂天,而是有石油價格改革的前車之鑒。在大量收購民營加油站,形成產、供、銷的上下游一體化全產業鏈後,三大石油巨頭利用壟斷地位,不時以“油荒”為由,上調油價。目前的天然氣上游開採和管網建設運營也大多集中于三大石油公司,特別是中石油形成了“一枝獨秀”的局面。有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底,中石油運營著90%的天然氣管道,2010年則供應了全國83%的天然氣。可以說,不論是上游的開採,還是下游的管道運輸,中石油具有絕對的壟斷地位,其他天然氣企業很難與其形成競爭。
在這樣的壟斷格局下,放開出廠價,讓供需雙方自主協商確定實際交易價格,只會加大壟斷企業的定價權,甚至很有可能推動天然氣成為繼石油之後的又一個暴利行業,因為處於弱勢的消費者和下游使用燃氣的企業,根本不具備和壟斷者自主協商交易價的博弈能力。至於國家制定的“最高限價”,也很難讓人對其抱以希望,如藥品指導價反而成了漲價的名正言順藉口。
天然氣價改的一個理由就是國產氣價格低,進口氣價格高,導致很多天然氣企業進口氣業務鉅額虧損。可是發改委的數據顯示,今年1至11月,我國進口天然氣為281億立方米,只佔國內消費總量的24.2%。換句話說,進口氣佔整個消費比例很小,鋻於天然氣的“準公共產品”屬性,原本可以通過財政補貼的方式彌補虧損,而不應將這部分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眼下,物價高企,民生負擔不輕,在減稅減負呼聲不斷之際,天然氣價格改革會否推動氣價上漲,加重民生負擔,理當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