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國務院同意廣東省先行先試,將1000億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資金委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昨日審議省社保基金預決算報告時,省財政廳和社保部門向省人大常委會說明,這1000億養老基金委託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能夠保證只賺不虧、旱澇保收”,其保底收益率比存在銀行要高。如果實際收益達不到保底收益率,由社保基金理事會補足差額。(6月1日《新快報》)
養老金關乎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入市早就成了熱門話題。廣東養老金入市,為全國養老保險基金實現保值增值開闢了新渠道。養老金走出銀行,才能戰勝通脹與虧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受託投資運營基本養老保險資金,將堅持更為審慎的方針,確保實現基金保值增值。但是“只賺不虧、旱澇保收”的“打保票”難道就靠社保基金理事會墊底?一個基金會又拿什麼來保障養老金運營的安全?對此公眾還是將信將疑,有所擔憂。
誠然,廣東省既然堅信即便收益不濟,社保基金理事會能夠托底,想必這是有一定的信用度來支撐,公眾不必擔心。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形形色色的基金會出問題的不在個別,這家基金會憑什麼樣的信用來受託運營養老金,公眾看不到。即便是政府性質的,虧了由國家兜底,由國家信用背書,但“這碗水倒到那碗水”,最終虧掉的還不是納稅人的錢?何況各地養老金到底虧空多少沒有底,一旦入市,金融領域常見的 “馬桶圈效應”顯現,各地養老金豐歉不一,萬一齣現壞賬,由誰來埋單,地方還是中央?
運營養老金應有一個第三方的專家監督委員會,對養老金進入各種投資領域進行事先評估、事中監督,事後評價。一旦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發出預警,提醒和警示基金會做好防範和應對。還要對全程監督的動態資訊予以及時公開,讓公眾充分知情,對政府和民眾負責。不僅如此,護駕養老金離不開公眾參與。“物權法”的賦權中,作為產權人的繳存大眾,有理由過問其信託財產的用途和去向,並對如何監管具有話語權和監督權。因此,在涉及養老金投資運營的重大決策、投資方向以及如何選擇風險較小、收益相對穩定的投資品種時,必須召開聽證會,及時吸納公眾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在沒有獲得多數人贊成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將養老金投入新的投資領域,以防患于未然。
更為關鍵的是,養老金運營增值必須強化與細化問責制度,建立跟蹤審計機制,對玩忽職守造成基金損失的責任人、在審批和經辦基金投放項目中失職瀆職造成基金損失的責任人;對濫用公權,擅自挪用社保基金,從中謀利斂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公開曝光,直至追究刑責。當然,源頭上防範才是王道,只有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每一個環節都做到公開透明,一絲不茍,規範運作,科學管理,及時斬斷伸向百姓保命錢的“黑手”,才能真正護衛“保命錢”的“出訪安全”。那種靠拍腦袋決策、拍胸脯“打保票”的做法,一旦出了事“拍大腿”都來不及了!